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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國家即24%的國家是“非選舉制和非自由制國家”;103個國家即54%的國家是非自由制國家。在58個“部分自由的國家”當中,有31個即53%是非自由制國家。過去30年來都是如此的百分比。換句話說,儘管選舉民主制被認為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取得了勝利,可是在那些“選舉制但不是自由制的國家”內選舉制合法性卻沒有能夠提供一個有秩序的“自由的”社會。而另一方面,中國儘管被列為“非選舉制和非自由制國家”,卻享有一個有秩序的社會和經濟繁榮。
與選舉制區域性合法性的問題比較起來,濫用選舉制合法性的問題在自由民主制國家中是一個更加嚴重的問題。盲目的選舉制合法性信念在設計一套選舉程式來控制政府上過高估計了人的美德,卻又對鑽制度空子的毛病估計不足。對個人自由的最嚴重威脅之所以可能來自代議民主制,就是因為當選的領導人往往生活在膨脹的道義幻想之中,相信絕對的選舉制合法性,這就使他們淪於一種退化的狀態,自我放縱,以為自己至高無上。
喬治·W·布什就是整個民主制歷史上最明顯的例子。他的所作所為表明,當某種激進的“新保守”意識形態得到民主制度設計的支援時,國家會多麼輕易地被置於險境。對於總統的宣戰權力,在美國憲法中並未規定出任何機制加以限制或控制。應由國會宣戰的要求沒有得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美國沒有聯邦召回制,沒有聯邦公民提案,沒有聯邦全民公決。聯邦政府的行政部門共有人員約400萬名(包括100萬現役軍人),其中須由總統任命的官員達6000多名。在這些任命中,惠顧恩賜已成常規。
聯邦的立法受到遊說集團的不當影響。這些說客是受僱於軍工綜合體之類的財團。由於缺乏像現代公司預算控制那樣的機制,政府的赤字開支從體制上看就是失控的。與此同時,布什總統又輕易地濫用權力一而再地為那些超級富豪減稅。國家處於交戰之中,國債呈火箭式上升。私人負債也升到了空前的高度。卡特林娜颶風之類的災害落入政府的盲區。布什政府仍然沒有看到,恐怖分子用不著真正發動恐怖襲擊,只是散佈恐怖氣氛,就能達到他們的目的。在布什總統離任前或離任後再來一次恐怖襲擊的威脅,像一把劍懸在每個美國人頭頂之上。美國兵在伊拉克的死亡人數接近於每月100人,戰爭的代價已不能單用美元來衡量。而布什政府仍然幻想一種“一插就靈”的民主制儘管沒有法治也可以在伊拉克生效,或者再多派去一些美國兵就可以使這種軍事解決辦法比政治文化解決辦法更有效果。
凡此種種只能讓人琢磨:美國究竟是怎麼搞的,竟會在新的千年之初陷進這一團泥沼?
意識形態與軍事上的過度擴張(1)
幾千年之前亞洲人就經過白令陸橋遷徙到北美洲而成為土著美洲人(印第安人)。很久以後,哥倫布才在1492年到達這裡,隨後歐洲人於1607年在弗吉尼亞建立第一塊殖民地。此後從1609年第一次盎格魯一波瓦坦戰爭起,直到1890年封閉邊疆為止,印第安人的歷史記錄著戰爭,屠殺,滅絕,同化,土地被強佔,人口被強迫遷移,還有大流感等。征服土著美洲人,被歷史學家認為是美國人邁向帝國主義的第一步。
1803年從拿破崙的法國手中購買到路易斯安那,是美國第一次成功的領土擴張。這一大片土地面積有5億多英畝(1英畝=公畝)。當時的路易斯安那地區遠遠大於1812年成立的路易斯安那州,將近美國現有領土的1/4,而當時買地花的錢僅僅是平均每英畝3美分。更令人驚訝的是,原先計劃僅購買新奧爾良一地的預算就是1000萬美元,而後來買下整個路易斯安那地區僅花費了1500萬美元。這簡直比1867年花720萬美元從俄國手中買下阿拉斯加那筆生意更划算得多。托馬斯·傑斐遜在美國獨立前曾譴責英國不給自決權,可是在買下路易斯安那以後,他馬上籤署法令剝奪了這片新領地的自治權。1810年,美國不顧西班牙的抗議而兼併了西佛羅里達。美國想往加拿大擴張的企圖因1812年的美英戰爭而受挫。但1818年佔領了東佛羅里達地區,1846年又獲得俄勒岡領地。在南方,西班牙於1819年讓出佛羅里達。1845年,美國兼併得克薩斯,引發了墨西哥與美國的戰爭,但結果好得出人意料,美國僅僅給墨西哥付了1500萬美元,就得到了得克薩斯、科羅拉多、亞利桑那、新墨西哥、懷俄明部分地區以及整個加利福尼亞、內華達和猶他這麼一大片地方。就這樣,僅僅70年工夫,美國就由最初小小的東部13州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