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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命,這麼大年紀了,還在旅途上奔波。”

“做珠寶生意應該很賺錢吧!”

康伍德呵呵一笑,“賺點小錢罷了,其實做香料生意更賺錢,一兩胡粉在敦煌就價值四石麥子,十倍的利潤啊!而大唐的麝香也十分珍貴,運回撒馬爾罕,至少也是五倍的利潤,一年走一趟就足夠了。”

李臻這才恍然,難怪大姊不惜傾家蕩產也要買麝香,原來麝香這麼賺錢,他又瞥了酒志一眼,見他還在萎靡不振,心中暗恨,這個死胖子到處發情,今天真是丟臉到家了。

他悄悄踢了酒志一腳,笑道:“老胖,你那把黃金匕首給二叔鑑定一下,看看能值多少錢?”

不愧是從小一起長大,李臻太瞭解這個酒志,要想轉移他失落的心情,唯有從財上入手,酒志頓時精神一振,好色之心成功轉換成了貪財之念。

他連忙從懷中取出匕首,遞給康伍德,“二叔幫忙看一下,這匕首值多少錢?”

康伍德接過匕首,細看了一會兒,笑眯眯道:“從刀鞘上的五種寶石就能看出來,最上等的藍寶石、紅寶石、貓眼石、祖母綠、翡翠石,一共二十顆。

而且是黃金柄,包金鯊魚皮鞘,刻有山水花鳥紋路,去年很洛陽權貴圈裡很流行這種寶石黃金刀,所以我猜這把匕首應該來自洛陽。”

李臻笑著點點頭,“康二叔說得不錯,確實是一個來自洛陽的大商人送給酒志。”

“那它值多少錢?”酒志更關心匕首的價格。

康伍德抽出匕首看了看,又道:“不錯,用的是烏茲鋼,最好的鋼料啊!”

他把匕首還給酒志道:“在長安的話,這把匕首至少可以賣到五百貫錢,去胡人珠寶店,他們會出錢收購,敦煌這邊估計沒人識貨,最多也就兩百貫錢吧!”

酒志眼睛都綠了,他這輩子最多隻拿到過五百錢,這把匕首值五百貫,那就是五十萬錢啊!

這哪裡是價值不菲,分明就是天降橫財,這一刻,他眼睛裡只有成堆的銅錢,至於剛才讓他燃起愛情之火的康蕊兒,早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這時,康伍德又指著院子裡幾匹馬問道:“那四匹馱馬你們是從哪裡買到的?”

小瘦驢雖然死了,但唐軍騎兵卻又給了他們四匹吐蕃士兵的備馬,算是作為他們救了朝廷使者的報答。

所謂備馬就是吐蕃士兵用來託運糧食及帳篷的畜力馬,產自青海湖一帶,又叫河曲馬,雖然不如戰馬衝刺善奔,但它們卻很健壯,能馱負重物,而且可以長途跋涉,比起一般畜力卻又好得多。

另外他們每人還得了一張上好的綿羊皮,在野外宿營時可以鋪在身下,非常實用。

他們進門時,康伍德就注意到了這四匹馱馬,他正好缺少畜力,這四匹馬倒很不錯。

眾人的目光都轉到李臻身上,這該怎麼回答?李臻聽懂了康二叔的言外之意,笑了笑說:“我們給唐軍騎兵帶路,他們剛打了馬匪,收穫頗豐,所以這幾匹馬就送給我們了,康二叔有興趣嗎?”

康伍德呵呵一笑,暗贊李臻懂得人情世故,他其實也不是真的關心馬匹從哪裡得來。

剛才他看見李臻他們和唐軍在一起,估計馬匹來源應該沒有問題,他動心了,想把它們買下來。

“看看去!”

康伍德起身向院子裡走去,眾人都暗暗歡喜,他們還在發愁這幾匹馬怎麼處理,尤其李臻,他怎麼向精明無比的阿姊交代?

便宜點賣給康二叔是最好的辦法,或許他由此得到做生意的本錢,酒志更是開心,他的匕首不會賣,但如果把馬賣掉,他也能發一筆財。

眾人心意相通,跟隨康伍德走到院子裡,一群騾馬都拴在院子裡,康伍德走到幾匹馱馬面前,扳開嘴看了看它們的牙口,都是青壯之馬。

康伍德頗為滿意,對李臻笑道:“旁邊騾馬店的馱馬大概二十貫一匹,你們的馬要比它好得多,這樣吧!二十五貫錢一匹,如何?”

李臻搖搖頭,“二十貫一匹,一文錢也不多要。”

康伍德有點為難,又看了看康大壯,大壯點了點頭,康伍德笑了起來,“好!那就二十貫,這個人情我領了。”

康伍德從隨身皮囊中摸出一個鼓鼓的錢囊,‘嘩啦!’一聲倒出一堆金幣,點出了八十枚金幣。

他把金幣遞給他們笑道:“唐錢太重,你們也拿不了,這是我們用的金幣,一枚大約值一貫錢,放在身上方便,可以在任何一家粟特店裡兌換,收下吧!”

他用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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