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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遠這人本來是個沒長性的,卻不曾想,這回到對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長到現在也沒有大名,小時候是怕不好養活,大了跟著寡母生活,寡母不說大字不識一個,總也沒什麼見識,起名的事兒做不來,胡遠就給他取名叫孫志,果真帶在身邊做書童,還讓他進了書院,各種費用就算他借的。
孫志自然感激不盡,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這人也是人窮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卻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對胡遠還有白懷信都特別感激,時常跟著忙前忙後,一有空兒就去後山採摘野果子,洗乾淨了給他們送去。
白懷信自己家裡也困難,對於山野間的這些東西,並不怎麼喜歡,胡遠到愛得很。
其他的什麼端茶倒水,抄個口信,拎個包,跑個腿,所有的雜活,只要孫志看到,一聲不吭就都給做了,那樣子是真把自己當胡遠的小廝,做什麼都心甘情願,連書院那幫同窗的白眼兒都不在乎。
這麼一來,胡遠不喜歡他才怪。
一個人要是真心實意地對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覺得到,而且,對胡遠這樣的大少爺來說,做一件事之後有了回報,那種滿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漸漸的,胡遠到是對孫志比對白懷信還要好很多,尤其是孫志和白懷信不同,白懷信讀書也就一般般,他們書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資更是很一般,別管家裡怎麼吹捧,也改不了他是個普通人的事實,孫志卻是真正有天分的。
書院的先生和學生們,再嫌貧愛富,瞧不起窮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這人將來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時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孫志這種人,一輩子沒機遇便罷了,現在有胡遠願意幫襯,照他讀書的進度,將來說不準哪一日就科舉中第,一朝入廟堂,到時候他們這些人,和他有這麼個同窗之誼,那是天大的緣分。
一時間,孫志的人緣自然大好,連先生都對他另眼相看。縱使有那麼些人心懷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現出來。
現實生活中,真因為某人太出色,就各種欺負冷落什麼的,只有白痴才會當面做。
書院比較小,裡面的學生一門心思讀聖賢書的書呆子少,所謂文人相輕,在這兒也不適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還是要講和氣。
孫家因為有孫志,幾乎是很短的時間,就有興旺的跡象,孫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攏嘴,人都顯得年輕了好幾歲,可惜好景不長,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陣子,胡遠說想吃山裡的新鮮野果,孫志馬上就進了山林,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
因為太陽下山了,兒子都沒歸家,他那寡母特別著急,就忍不住出門去找,走到山腳下,也沒找到人,等左鄰右舍的鄉親不放心,去把她尋回來,回了家一看,女兒居然也不見了,鄉親們趕緊四下裡尋找,可大晚上的,黑燈瞎火,誰也沒看見,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覺得,那女孩兒大約是等不到孃親著急,就溜出門去,不小心讓柺子拐走。
京城的柺子多,打殺了一批,就又來一批,頗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之勢。
可憐老寡婦丟了兒子,又丟了閨女,急得欲哭無淚,後來就報了官,書院這邊也挺上心,胡遠還找了些人跟著一起進山尋找,找了許久,終於找到孫志的衣服碎片。
孫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後來在山崖下發現半副屍骨,一看就是讓野獸給啃了,寡婦得了訊息,當時就厥了過去,等醒過來,半邊身子都不能動,只哭喊著要兒子,要女兒,鄰居們都覺得慘不忍睹,沒過兩日,可能是傷心失望至極,一口氣沒上來,人也沒了,胡遠特意給置辦了棺木,好生安葬,聽說老太太死不瞑目。
這些都是明面上的訊息。
有些東西,不特特意仔細查,查不出來,官府也沒太用心,乍一看是怎麼回事兒就給定了案。
薛柏橋派出去的人卻不同,那都是好手,又十足認真,抽絲剝繭,很快從一起接一起的意外事故中,抓到了個更意外的犯人——白懷信。
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日在山裡有個獵戶,坐在樹底下睡覺,遠遠就看著隔壁的山頭上,一個男人搬著一個人過來,推下山崖。當時他嚇了一跳,又喝了些酒,有點兒上頭,根本不能保證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再加上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沒敢提這事兒,要不是薛柏橋的人知道,他****進山打獵,打獵的地方離出事的地方不遠,居然找到他頭上,恐怕這件事兒會藏在他心裡一輩子了。
“哎。”
薛柏橋忍不住嘆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