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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擺平”,反而判公孫楚流放,但他與徐吾犯之妹的婚姻仍有效。整個故事很像西方中世紀騎士傳奇中的情節——騎士靠在決鬥中表現出的武勇贏得美人芳心(所謂“長槍斷為碎片,美人自有青眼”)。
女子主動選擇丈夫的事例也可以看到不少。漢武帝時平陽公主是突出的一例,見《史記·外戚世家》:
是時平陽公主寡居,當用列侯尚主。主與左右議長安中列侯可為夫者,皆言大將軍(衛青)可。主笑曰:此出吾家,常使令騎從我出入耳,奈何用為夫乎?左右侍御者曰:今大將軍姊(衛子夫)為皇后,三子為侯,富貴振動天下,主何以易之乎?於是主乃許之。言之皇后,令白之武帝,乃詔衛將軍尚平陽公主焉。
平陽公主與漢武帝關係不同尋常,她擇夫當然可以有極大的自主權。公然與左右商議誰做丈夫合適,如此坦蕩的態度,恐怕為大多數現代女子所不及。如果說平陽公主地位太高,她的例子沒有普遍意義,那麼平民的同類例子也能找到,比如《後漢書·梁鴻傳》: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
注意這一例中也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聞而聘之”的過程中就應有“媒妁”去傳言),但實際上完全按照女方選擇的意願而成。不過樑鴻孟光都是“特立獨行”之人,他們的故事雖留下“舉案齊眉”的典故,卻也未必有很大的普遍意義,這裡姑備參考而已。
女子主動委身於男子,願作他的配偶,這在古代稱為“奔”。在早期史料中,“奔”並無貶義。下面是一些事例:《左傳·昭公十一年》:
泉丘人有女夢以其帷幕孟氏之廟,遂奔僖子,其僚從之。盟於清丘之社曰:有子,無相棄也。僖子使助氏之。
泉丘人之女奔孟僖子,她的女伴也一同去,孟僖子讓她們住在氏地方為妾。又《左傳·昭公十九年》:“楚子之在蔡也,陽封人之女奔之,生太子建。”也是奔而得到收納之例。再如《國語·周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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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們(4)
恭王遊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於王!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夫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汝,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小丑乎!小丑備物,終必亡。康公不獻。一年,王滅密。
三女來奔,康公之母認為康公平庸之人,不堪享此豔福,叫他將奔女獻給周王。康公不聽,果然招禍。不過三女是奔康公而去,康公納之,正是使她們的愛情意願得到滿足的表現,似乎不應責備康公。
關於女子主動追求男子,自宋儒大倡禮教後,演變為兩條歧路:其一是朱熹之類的道學家,將此斥為“淫奔”,深惡而痛絕之。其二是士大夫心理上的“奔女情結”,總是幻想女子多情來奔,使得坦然主動追求所愛女性的健康開朗心態大受損害。關於這兩點我在後面的章節中還要詳細討論。
相傳宋人見到史書上漢、唐公主再嫁之事,大驚不可解。其實中國古代女子夫死再嫁或離婚改嫁都是很常見的。其中有的出於旁人意願,但多半是自己也情願的。比如漢景帝王皇后之母臧兒,先嫁王仲,生一子二女;王仲死又嫁長陵田氏,生田、田勝[7]。又如卓文君與司馬相如,也是在文君寡居後才戀愛成婚的[8]。蘇武出使匈奴被扣押,其妻誤以為他已死,也再嫁[9]。駱俊為袁術所害,其妻再嫁華歆[10]。孫權兩女,丈夫去世後都重新結婚[11]。袁熙之妻,即非常有名的甄氏,在袁熙敗亡後嫁給曹丕,曹植《洛神賦》的傳說故事就是圍繞她而起[12]。劉瑁妻穆氏,在劉瑁死後嫁給劉備[13]。孫權的徐夫人,原是陸尚之妻,陸尚死,嫁給孫權[14]。那時寡婦再嫁是普遍情形,曹操還特地留下“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的遺言給眾妾,令她們改嫁[15]。還有著名的蔡文姬,先為衛仲道妻,衛仲道死,她被匈奴所擄,成為左賢王夫人,歸漢後,再嫁為董祀之妻[16]。在這些例子中,甄氏之歸曹丕是身不由己,不知道她願意與否;文姬之為左賢王夫人,出於被迫。其餘情形,似乎女子也都情願。至於前述平陽公主之再嫁衛青,更是出自本願無疑。
在上述各例中,娶了寡婦的基本上都是上層社會人士,有四位還是帝王。可見那時寡婦之再嫁,既不招惹是非,更不受任何歧視,這種情形實在是比當代中國社會還要開明合理得多!
離婚及婦女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