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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是非常奇怪的動物,只要有相同的遭遇,就會莫名產生強力的牽絆——david hume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毒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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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生活,是對個人意志及身體素質的極大考驗——譬如,頭皮奇癢,卻死活撓不著,此為精神折磨;而太過好動,導致脖子被枷板粗糙的邊緣蹭破一層皮,就屬於皮肉摧殘了。
不用他人指出,我也知道自己現在像落水狗一樣狼狽,萎靡不振、蓬頭垢面、毫無生機,但至少我還有一口氣在,所以情況也許不算太糟……當然,如果沒有申屠瘋子的疲勞轟炸,我想我會活得更加舒心。
心裡真是五味雜陳啊,我人都成這樣了,居然還能被視作稀世珍寶——不管我願不願意,每天都要跟申屠瘋子相處八個時辰以上,也就是說,除去吃喝拉撒睡,她把所有時間都花在對我的緊迫盯梢上,幾乎到了忘我的境界,我不得不懷疑她有撰寫“泡菜”觀察日記的癖好。
舔了舔乾裂的唇瓣,緩緩闔上眼皮,身體剛放鬆下沉,就感到尖銳劇烈的疼痛,登時,我呲牙咧嘴,急忙恢復仰頸的姿勢,確保脖上的傷口遠離缸內刺激性的粘液。
“嘎吱”輕響,酒窖上方的隔板被掀開了,不多時,就見毒瑾提著食盒走下來,說明我的吃飯時間到了——每日一餐應該是申屠瘋子默許的,就算毒瑾因事離開,也會有啞奴送飯過來,只是餵食如同用刑一般,直接將滾燙的湯水往我嘴裡灌……幸好也就那麼一次,之後每到飯點,毒瑾必定出現。
“今天是第十六日。”他一成不變地以天數作為開場白,狹長的眼眸細細打量我,彷彿在評估我還能再撐多少時日。
身處地下,我對日月交替沒有直觀的概念,儘管深知時間拖得越長對自己越不利,卻只能暗自焦急,表面上仍是泰然自若,面對申屠瘋子時如此,面對毒瑾亦然。
“我居然要連吃一十六天的白粥。”見毒瑾端來瓷碗,我忍不住抱怨道:“我現在的情況確實只適合吃流食,但你好歹讓廚子往裡面加些料啊!”
“粥是我煮的,我自己也是這麼吃,沒覺得有什麼不妥。”毒瑾溫聲答道,徑直坐在我的面前,熟練地給我餵食。
“申屠瘋子果然非常人矣,每天喝白粥還能紅光滿面,跟打了雞血一樣。”我大口吞下,然後用力嗤了一聲。
“那倒不是,她不會吃我煮的東西。”顯然不打算繼續這個話題,毒瑾轉而說道:“以一名囚徒來說,你的食慾未免太好了。”
“因為我不想活活餓死,死後屍骨還供人收藏。”我認真答曰。
感謝申屠瘋子的無私演示——斑斕毒蛇沾上缸中的粘液即死,屍身持續浸泡數個時辰後,表皮呈青色,環骨現綠光——“青皮綠骨”在她眼中應該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物,卻讓我有了粉身碎骨的衝動。
毒瑾愣了一下,隨即低語:“現在還來得及,我不但能讓你安詳得解脫,還可以將你的屍身完整地送回墨臺府。”
“別,你的好意我心領了!”我不加思索地應道,暗暗深吸一口氣,繼續道:“如果……我是說如果、也只是如果,我一不小心沒能熬過去,你隨便尋塊地將我埋了就算了,不用告知任何人,包括我的夫君。”
毒瑾輕愕,道:“你真的希望這樣?你失蹤一事在皇都傳得沸沸揚揚的,大街小巷都是墨臺府貼出的尋人告示,儀公子甚至親自南下搜尋。”
“我呢,對未來一直沒有把握,不曾為了得到什麼而萌生貪念,縱然心中多少都存有牽掛,卻渴望離世之時能坦然無復繫念。”我勾唇苦笑,要知道,做一個在逆境中樂天知命之人並不容易,儘管一直不願深想,但信念已然動搖,腦中不覺浮現最壞的結果:
“若能及時脫困固然最好,但萬一……不見屍,姑且當我休夫離籍,我的夫君怨我也好,惱我也罷,記恨個三五年就會漸漸釋懷,然後再找個好欺負的妻主,好好把日子過下去;我消失,對殷也好,不知道為什麼,這些天總會憶起最初在門派的時光,那個時候就殷真心對我好,可我一直沒有正視他的感情,如今,不知該惋惜彼此錯過,還是該慶幸不會拖累他……至於你,毒瑾,你願幫我入殮,是你對我的仁義,我感激你,但那不是你的主子所樂見的,不然‘她’也不會費心讓申屠瘋子來動刀了。”
我說這話,不為試探,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