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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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聽,說不出個道理來。
古典音樂呢?也不懂,但多數都愛聽,不知道為什麼愛聽,聽時常能沉進去,但記不住曲名、作者、演唱演奏者和指揮者,百分九十九的時候能把各種曲子聽串(記串),就像有可能認為維也納波士頓團的指揮是卡拉揚。至於馬勒和馬奈誰會畫畫誰會作曲,總得反覆回憶一下才能確定。而簽證和護照的關係我也是昨天才弄明白的,後天會否又忘尚難保證。
史鐵生與音樂是什麼關係呢?他是個愛聽他所愛聽的音樂的人。且不限於音樂,音響也可以。比如半夜某個下了夜班的小夥子一路呼號著馳過我家門口;比如晌午一個磨剪子磨刀的老人的叫賣;比如禮拜日不知哪家傳來的剁肉餡的聲音,均屬愛聽之列。
民歌當然愛聽,陝北民歌最好。但到處的民歌也都好,包括國外的。雖然我沒去過印尼,沒去過南美和非洲,但一聽便如置身於那地方,甚至看見了那兒的景物和人情風貌。北方蒼涼的歌讓人心驚而心醉,熱帶溫暖的歌讓人心醉而後心碎(總之沒什麼好結果)。我常懷疑我上輩子是生活在熱帶的,這輩子是流放到北方的。看瑪·杜拉的《情人》時也有此感。
被音樂所感動所迷倒的事時有發生。迷倒,確實,聽得躺下來,瞪著眼睛不動,心中既空茫又充實,想來想去不知都想了什麼,事後休想回憶得起來。做夢也是,我總做非常難解的離奇的夢,但記不住。
音樂在我看來,可分兩種,一種是叫人跳起來,一種是令人沉進去,我愛聽後一種。這後一種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無論你在幹什麼,一聽就“瞪眼臥倒”不動了。另一種則是當你“瞪眼臥倒”不動時才能聽,才能聽得進去。而於我,又是後一種情形居多。
聽音樂還與當時的環境有關,不同環境中的相同音樂,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在鬧市中聽嗩吶總以為誰家在娶媳婦。我常於天黑時去地壇(我家附近的一個公園,原為皇上祭地之處),獨坐在老樹下,忽聽那空闊黑寂的壇中有人吹嗩吶,那壇佔地幾百平方米,四周松柏環繞,獨留一塊空地,無遮無攔對著夜空,嗩吶聲無論哀婉還是歡快卻都能令人沉迷了。
當然,更與心境有關。我有過這樣的時候:一支平素非常喜歡的曲子,忽然不敢聽了;或者忽然發現那調子其實乏味得很,不想聽了。
我看小說、寫小說,也常有這樣的情況,心境不同便對作品的評價不同。那些真正的佳作,大約正是有能力在任何時候都把你拉進它的軌道——這才叫魅力吧?鬼使神差是也。所以我寫一篇小說之前總要找到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心態、並以一種節奏或旋律來確認(或說保障)這種位置和狀態。但我說不好是誰決定於誰。心境一變,旋律就亂,旋律一亂,心境便不一樣。所以我很懷疑我能否寫成長篇,因為沒把握這一口氣、這一旋律可以維持多久,可以延伸到哪兒去。
等我好好想想,再認可能否應下你的約稿吧。
祝
歲歲平安!
史鐵生
199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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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給安妮·居里安Ⅰ(1)
安妮:您好!
來信收到。我最近正與別人合作寫一部電影劇本,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生計,電影劇本的稿費要比小說和散文高得多。寫電影,基本上是奉命之作,要根據導演和電影市場的要求去寫。寫完一稿了,導演不滿意,還要再寫一稿,很累,以至血壓也高上去。所以,眼下我有點不敢接受您的約稿。我想,就在這封信中,談談我何以特別喜歡瑪格麗特·杜拉斯和羅蘭·羅伯-格里耶的作品吧。
其實,法國當代文學我讀得很少,杜拉斯和羅伯-格里耶的作品我也只讀過幾篇。所以我不如明智些,把話題限制得儘量小:單就羅伯-格里耶的《去年在馬里昂巴》和杜拉斯的《情人》說說我的感受。
我曾對搞比較文學的朋友說過:為什麼不在中國的《紅樓夢》與法國的《去年在馬里昂巴》之間做些文章呢?這兩部作品的形式殊異,但其意旨卻有大同。《紅樓夢》是中國小說最傳統的寫法,曹雪芹生於二百多年前;《去年在馬里昂巴》是法國新小說派的代表作,羅伯-格里耶活在當代。但這並不妨礙我從中看到,兩部作品或兩位作家的意趣有著極為相似的由來與投奔。羅伯-格里耶在他這部作品的導言中寫道:“在這個封閉的、令人窒息的天地裡,人和物好像都是某種魔力的受害者,就好像在夢中被一種無法抵禦的誘惑所驅使,企圖改變一下這種駕馭和設法逃跑都是枉費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