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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我一定能回答得好,我是對問題本身有興趣——若是想過的事,便有他鄉遇故的快慰;若被問倒,就有了新問題。這樣說是否有些狂妄了?不過,我一向看寫作更像解題——為解自己心中之疑。不期對別人有用,事後發現對別人竟也有借鑑,“作家”這碗飯才吃得心平氣和。
韓少功說過:明確的事寫散文,疑難的事寫小說。另外我想,用小說寫疑難,會更生動、更真切,直敘思想就怕太枯澀。理論的高明是提煉簡單,小說的優勢是進入複雜。另外,解讀者更易站在不同角度說話,寫作者難免陷於固有角度而難於自拔。自己解釋自己的小說,總覺有些滑稽——是說自己無能呢,還是要堵別人的嘴?這有些極端了,甚或是偏執。事實上,我在上封信中已對《丁一》作了些解釋。但那解釋,第一仍是站在固有的角度;第二——說句不謙虛的話——它比小說的內涵差得太多了。若一一解釋呢,又不如寫小說了。
我從不認為“主題先行”有什麼錯;錯也是錯在被人強迫,或被強勢話語所挾持。個人寫作,自然也是要先有個立意,不可能完全即興而終不知所為。輕蔑思想的,或是不知思想已在,或就是虛張聲勢。當然,思想也是出於生活,但這差不多是句廢話。為什麼有人總還是要強調這類廢話呢?為了掩蓋思想的蒼白?
小說就是借屍還魂。魂,即思想,即看待生命或生活的態度。(我猜上帝的創造也是借屍還魂,看這些被吹入了靈氣的有限之物,於無限之中,如何找到善美的態度。)有屍無魂,則如性氾濫,繼呈性無能,無論“專一”還是“亂交”結果都一樣,唯“丁一”固守一處或換著地方地發洩,並無“我”在表達。未老先衰的人群或文化,要麼是嚴格強調傳統(固守一處),要麼是張揚絕對自由(隨便換地方),少有看重思想的,結果覺醒與不覺醒的都不是精神。尼采的“超人”一定是指,人的精神或思想——總歸是態度——要不停頓地超越自己。胡適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更是說要保持思想的激情,當然了,實踐萬萬要謹慎。
有點兒離題了(咱們的通訊不必太拘於我的作品,大可以更隨心所欲些個)。不過我還是同意您的意見:作者也可以直接說說自己的作品,尤其要是能跳出固有位置的話。我只是覺得,現在的作家也好,演員也好,都太願意走上前臺了。自己當然不會認為自己的作品不好,否則幹嘛那樣寫和演呢?可這樣一來,只怕促銷之風更勝。廣告不可以沒有,否則使用者“不知有漢”。但輪番“轟炸”的,就要懷疑是騙——使用者替它給電視臺行了多少賄呀,倒說是它養著文化!
也許還是像您我這樣的交流要更好些,優劣均可暢所欲言,爭辯一下也是自然,甚至尖刻些也無妨。眼下的氣氛不適合批評,弄不弄離題萬里,嘩嘩啦啦就轉向了立場和人格。就此打住。
祝豬年好運!
另外,有家出版社願意出我的書信集,若將我給您的幾封信收入其中,可否?又因我欠著不少文債,想將您與我關於《丁一》的通訊先期在刊物上一同發表,您是否同意?等您的迴音。
史鐵生
2007/3/6
附:
史鐵生先生:您好!
回想上封信我建議您有時不妨直接出面和讀者交流,向讀者解釋一下您的作品,這情景,頗像電視臺主持人邀您做嘉賓直接出場與觀眾見面,這有點強您所難。您其實是不願出場的,一、您天性謙遜,不想出頭露面,現眼於眾目睽睽之下,這會讓您窘迫;二、您尊重讀者,信任讀者,作品怎樣任由讀者評說,自己出面好像要一錘定音堵人家的嘴,所以我的邀約,雖然誠懇而熱情,但或許失之於莽撞了!
41 給胡山林Ⅲ(2)
其實,我也學過一點文學理論,以上道理何嘗不知?!但理性勸不住感情,我還是忍不住作了上述請求。這裡的原因,現在想一想(當時沒想)大致有幾方面。
首先是個一般道理。作為讀者,總是希望儘可能全面而深入地理解、把握作品的思想意蘊,並藉此更全面而深入地理解、把握這個世界。但由於藝術活動流程中“資訊遞減效應”(恕我生造),要滿足上述願望是比較困難的,所以才有上述邀約。我是這樣想的:生活,或叫世界、宇宙、人生、自然——總之叫什麼都行,自身是混沌、本體、整體,“渾然天成”,其自身蘊涵的資訊是無限(多與深都是無限)的,而作家藝術家的感悟只能是某一方面(角度)或數個方面(角度),是帶了主體限制的(正如您所說的“第一人稱”),這是一次資訊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