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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席用一種十分洋洋得意的態度對顧遠歸講述了他的整個計劃,這事兒後來鬧的很大,上了法庭的那種。
但顧遠歸只想問賀席一句,你知道一旦“私自挪用公司財產”這種罪名被落實,便是觸犯了刑法的犯罪行為嗎?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by:《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只因為你和你父親內鬥,想要得到公司裡一個職務,就陷害一個無辜的人去坐牢,還很可能一坐就是五年,你真的不會寢食不安嗎?
賀席確實有點寢食難安,不過不是顧遠歸以為的這種:“當初我的人寫的數額寫少了,讓老頭子想辦法把他撈了出來,沒有真的判刑。雖然位置還是讓開了,但是留著這麼一個肯定會對我懷恨在心的炸彈,始終會讓人寢食難安啊。”
顧遠歸看著此時“義憤填膺的”講著對方是如何如何不識時務、活該至此的賀席,就好像看到了當初學生受在自殺未遂被搶救回來後,對學生受說“你也有責任不是嗎?最初你我認識的時候,你態度要是好點,識時務一點,不反抗我,我怎麼會這麼對你?”的那個賀席。
噁心的顧遠歸想吐,什麼時候“不愛一個人”也能成為那個人的錯了?
那一刻,本應該感官消失的顧遠歸,在心裡還是感覺到了一股無法形容的寒涼戰慄,就從眼前這個看上去好像對他滿目情深的男人身上發出,他的冷血是烙印在骨子裡的,沒得救了。賀席愛的從來都不是學生受,而且他自己,他愛的是如此愛著學生受的自己。
李多在與此同時,也受到了和顧遠歸差不多的精神攻擊,來自賀父。
作為賀父的親兒子,李多已經正式被賀父擺到了臺前,進入賀氏國際與賀席打擂臺。雖然之前賀父和賀席的dna監測證明了他們是“親父子”,但很快又多了個私生子,其背後的深意讓不少“聰明人”都看了個分明,給賀席填了很多堵。這正是賀父想要的,他把對付賀席的事全權交給了他以為的唯一的親兒子李多,連著賀席的犯罪證據一起。
賀父對李多這麼放心,是因為他覺得李多這個私生子肯定不會和賀席站在一頭。
李多確實不會和賀席站在一頭,但他也沒打算和賀父一起。這麼說吧,賀席那些栽贓嫁禍、害人入獄的事兒,和賀父做過的喪心病狂、買-兇-殺-人比起來,也不過一句小巫見大巫。
要不說賀席是賀父一手帶出來的呢,他們父子倆本性裡的自私自利真是一脈相承。李多突然有點“感激”賀父當年的渣,沒有把他接回賀家,要是他也被培養成賀席賀父這樣的三觀,那還不如死了算了。
李多更加迫切的想要把賀父送進監獄了,太可怕了,留著這樣的人危害社會。
敵對的兩方勢力,在自己人面前揭對手的短,這是很常見的事情,但如果兩方的這個“自己人”其實都會在暗中把證據匯總的交到第三方手上……那樂子可就大了。
如今,戚述當的便是這個第三方的角色。
看著手上越積越多的賀家父子的證據,戚述真是越看越膽寒,他不敢說他知道的世家們就多麼純潔無暇了,但是像賀家這樣膽大妄為的蠹蟲也實屬罕見。
哪怕沒有顧遠歸,戚述也會覺得賀家是絕對不能留了。
恰逢最高領導人換屆,需要確立個貪汙典型,賀家和他們一直供奉的那位高層就這樣撞到了槍口上。
賀父和賀席其實也提前得到了訊息,要小心行事,捂好自己的犯罪證據。還被上面的人特意警告,父子爭奪財產可以,但不要不管不顧的隨便爆了對方的證據,別抹黑對方不成反而“連累”了其他人。他們自然是忙不迭的答應,並真的消停了一些。
但他們沒想到,不需要他們互相揭短,他們的做過的事就已經被以戚家為代表的世家集團掌握的差不多了,然後一併上交給了國家,如今就等著最終的結果了。
顧遠歸看著窗外明媚的陽光,享受著午後的慵懶,心裡卻在無限迴圈著一句話:
【這是暴風雨前最後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