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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忱、楊桂欣,是後來《中國》編輯部的主力,所以在一些談話中間,涉及到了辦刊物的話題。與會的周 良沛在那本厚厚的《丁玲傳》裡寫道:“1984年6月在廈門,一群老作家聚在一起,為文壇一窩蜂的‘新潮’卻沒有‘百花齊放’而憂慮,為越來越盛的‘交換文學’之風氣而搖頭 。陳登科是安徽文聯主席,他說他也管不了那裡的刊物時,大家就想著我們的文藝體制,為什麼過去一管就管得那麼死,現在怎麼一下就管不了!在新時期,為發展文學,是否還 有另一種方式,能闖一條新的路子呢?於是,大家都議論到辦刊物的事,而且要老太太出面帶頭。說實在的,能有議論這種事情的氣氛,就是事情能辦成的基礎。大家回憶起葉聖 陶編的《小說月報》,鄭振鐸、靳以編的《文學季刊》,白色恐怖下丁玲編的《北斗》,於是,大家一個勁兒地吹風,老太太也是笑眯眯地說:‘好哇,好哇,大家一齊出力,一 齊想辦法呀!’”①會中,丁玲去了一趟泉州,會後,又去了一趟漳州,兩地與廈門合在一起,恰好是有名的閩南“金三角”,是福建經濟最發達的地區。這年的二月,鄧小平視察了廈門經濟特區, 並且題詞:“把經濟特區辦得更快些更好些。”三月末四月初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落實鄧小平視察廣東、福建時提出的開放政策不是收而是放的意見,建議進一步開放14個沿海港口城市。“金三角”在歷史上有悠久的經商傳統,現在又得改革開放風氣之先,思 想解放,步子也走得快,丁玲、陳明參觀訪問了幾個“萬元戶”典型。會議結束後,丁玲到了福州,省委書記項南夫婦兩次來看望,又介紹了更多情況。丁玲為這些新鮮事興奮著 ,裝著滿腦子新觀念,在6月29日下午回到了北京。
3。 丁玲心中燃起兩把“火”(2)
就在那期間,丁玲還曾經做過一段“董事長”。新華社著名女記者潘荻在深圳註冊了一家巾幗藝術總公司,設想開展工藝品進出口貿易、組織藝術團體出國演出、開辦藝術學校等 ,用賺來的錢發展文化藝術事業和婦女兒童事業。潘荻出任公司總經理,聘請丁玲出任董事長。潘荻的決心和魄力讓丁玲敬佩,“以文養文”自己籌款發展文化事業和公益事業的 思路讓丁玲大開眼界,她從1983年底到1984年9月,做了不到一年只掛名不管事的董事長。
丁玲本來就是政治熱情旺盛,總是要努力走在時代前列的那種人,福建改革開放“前沿地區”的見聞和董事長的短暫經歷,促使她很想以一種具體的行動,投身於改革的實踐。此 乃第一把“火”。
第二把“火”則與丁玲的心結終於得解有關。
我從1982年5月到1986年3月丁玲逝世,在丁玲身邊工作了四年。在此期間,我深深感到,直到1984年中央組織部為丁玲恢復名譽的九號檔案釋出之前,丁玲最大的一塊心病,就是 1930年代她被拘禁南京的那段歷史。那是她的要害,是她的“政敵”緊握在手裡的法寶。
1933年5月丁玲在上海擔任左聯黨團書記時,被國民黨特務秘密逮捕,解往南京幽禁了三年。由於她是著名作家,有較高的社會名望,國內和國際進步力量又發動了強大的營救攻勢 ,所以,國民黨既未監禁也未用刑,還曾給過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費。後來,她千方百計與黨組織取得了聯絡,並且在黨組織安排下逃離南京,奔赴陝北蘇區。在延安時,她的這段 歷史就曾經引起過懷疑。以陳雲為部長李富春為副部長的中央組織部經過審查,於1940年10月作出《審查丁玲同志被捕被禁經過的結論》說:“黨內有些同志曾經傳說過丁玲同志 在被禁於南京的三年中曾經自首,但中央組織部直到今天未聽到任何同志提出丁玲同志曾經自首的具體證明,也未見過丁玲同志發表過自首文字和屈服於國民黨的文字,因此認為 這種傳說無從憑信。”“因對丁玲同志自首傳說並無根據,這種傳說即不能成立,因此應該認為丁玲同志仍然是一個對黨對革命忠實的共產黨員。”
1943年在延安整風審幹期間,丁玲又補充交代了一個情節:在南京時為了應付敵人,以求早日獲取自由,曾經寫過一個條子,大意是“因誤會被捕,生活蒙受優待,未經什麼審訊 ,以後出去後,願家居讀書養母”。後來,圍繞著如何界定這個條子,就成了如何界定她“歷史問題”性質的關鍵。
1955年8月,中國作協黨組批判所謂“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之後不久,中宣部開始重新審查丁玲的“歷史問題”。1956年10月中宣部做出《關於丁玲同志歷史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