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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
胡適是中國近代史上著述最多、範圍最廣,自傳、傳記資料收藏最豐、最齊的一個名人;同時,他也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最被人顧盼、議論、窺伺,卻又是最被人誤解的一個名人。這當然跟他自己處處設防、刻意塑造他的公眾形象有很大的關係。在這個意義之下,我們可以說,在中國近代知名的人物裡,胡適可能既是一個最對外公開、又最嚴守個人隱私的人。他最對外公開,是因為從他在1917年結束留美生涯返回中國,到他在1948年離開北京轉赴美國的三十年間,作為當時中國最具影響力的思想界領袖、輿論家及學術宗師,他的自傳資料產量與收藏最為豐富與完整。這些自傳資料,他有些挑出來出版,有些讓朋友傳觀,有些除了請人轉抄以外,還輾轉寄放儲存。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是一個極其謹守個人隱私的人。他所蒐集、儲存下來的大量的日記、回憶以及來往信件,其實等於是已經由他篩選過後的自傳檔案。從這個意義上說來,那就好比說他已經替未來要幫他立傳的人先打好了一個模本(a master narrative),在他們為他立傳之先,他已經把那些他不要讓人窺密或分析的隱私、以及他思想成熟以後所放棄的主張和想法,都一一地從他的模本里剔除了。
胡適一生中所收集儲存起來的自傳檔案,卷帙浩瀚,對研究者來說,當然是一大挑戰。然而,最大的挑戰並不在於數量,而毋寧在於它是一個篩選過的傳記模本。面對這個傳記模本,研究者必須能取其所用,而不為其所制;要能不落入那“浮士德式的交易”(Faustian bargain)的窠臼;要能既贏得資料,又不賠去自己的靈魂。換句話說,研究者必須要能入胡適的寶山,得其寶,而且能全身而出,不被寶山主人收編為他的推銷員。
胡適的日記與書信,都不屬於那種秘而不宣、寫給自己看的私領域的產物。一般所謂的私密檔案,比如日記與書信,用在胡適的身上,已經是在公眾的領域。就像我在一篇文章裡所強調的,胡適的日記不但不屬於秘而不宣之物,而且它更是他“知識男性唱和圈”裡一個重要的環節。這是因為胡適的日記並不只是留給後人看的。就以《留學日記》為例,他在留美的時候,就把日記寄給許怡蓀瀏覽、儲存和選刊。在他一生中,他不只讓朋友借他的日記去看,有時還主動把日記借給朋友。更重要的是,胡適的日記所記載的,和他個人或家庭的生活幾乎毫無關係。即使我們用他所用的“札記”這個字眼來形容他的日記,即使他在《留學日記》的〈自序〉裡,說那是他“私人生活、內心生活、思想演變的赤裸裸的歷史”,但整體來說,我們與其說胡適的日記是他個人心路歷程的記錄,不如說是他和友朋唱和的記錄。從這一點說來,他的日記實際上是他的來往書信和學術著作的延伸。如果借用崔芙·柏洛芙屯(Trev Broughton)對十九世紀末期英國傳記文學所下的斷語,我們可以說,胡適的日記,就和他所有的自傳寫作一樣,是“一個社會和文化的行為(activity),而非一個單純的文學成品(literary event);是脈絡(context)、是介於文字之間(intertext),而非文字”。' Trev Broughton; Men of Letters; Writing Lives: Masculinity and Literary Auto/Biography in the Late Victorian Period; p。 12;請參閱拙著“Performing Masculinity and the Self: Love; Body; and Privacy in Hu Shi”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May; 2004); pp。 305…309以及〈男性與自我的扮相:胡適的愛情、軀體與隱私觀〉,熊秉真等編,《欲掩彌彰:中國歷史文化中的“私”與“情”——公義篇》(臺北:漢學研究中心,2003年),頁197…200。'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前言(2)
無怪乎美國名作家威廉·蓋司(William Gass)會說:“如果我已經顧慮歷史會怎麼寫我;如果我知道在我走了以後,我所留下來的塗鴉會讓人家拿去審視、讚歎和品評,我可能就會開始埋下一些能幫助我開罪的伏筆、重新排比片段、把故事稍微改編一下、報一點小仇、改寫、讓自己看起來像樣一點。於是,就像莎士比亞戲劇裡的獨白,它們等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