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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麼打算,”他問,“出獄以後幹什麼?”利瑪斯帶著一絲詭異的微笑對監獄長說,他要開始新的生活。監獄長說,那樣就太好了。
“你家裡人怎麼樣了?”他問,“你還能和老婆復婚嗎?”
“試試吧。”利瑪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過她已經再婚了。”
保釋官要利瑪斯去一家精神病院當男護士,利瑪斯同意去申請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車時間都記下了。
“現在的火車很多都電氣化了,很快就能到那裡。”保釋官又加了一句。利瑪斯說那倒不錯。然後他們把紙袋給他,他就離開了監獄。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車,接著開始步行。他口袋裡還有一些小錢,他想先去吃頓像樣的晚飯。他走過幾家公園,穿過幾個廣場,找到一家大點的飯館,進去點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6 接觸(2)
那天的倫敦很美,正是晚春時節,公園裡盛開著番紅花和黃水仙。南邊吹來清新的空氣,讓他願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還帶著那個一定要扔掉的口袋。問題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紙袋塞進垃圾桶,可沒塞進去。他想到還是要留幾件東西,就是那些皺巴巴的紙頭,放在一個郵局的牛皮紙信封裡——保險卡、駕照和他的。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費這個事了。於是在小路邊的長凳上坐下,把紙袋放在一邊。接著人移開,離紙袋更遠一點。過了幾分鐘,他站起來往回走,把紙袋留在了長凳上。他沒走多遠聽到後面有人在喊什麼。他轉身,轉得有點急,看到一個穿軍用風衣的男人在叫他,手裡舉著那個棕色的紙袋。
利瑪斯雙手插在褲子口袋裡,沒有往回走,只是扭頭看著那個穿風衣的男人。那人猶豫了一下,很顯然是等著利瑪斯回去拿,至少對他手上的東西有些反應。可利瑪斯一點反應都沒有,他反而聳了聳肩,繼續往前走。他又聽到那人喊了一聲,他沒有理睬,但知道那人追了上來。他聽到了那人在石子路上小跑的腳步聲,很快又一個聲音響起,有點氣喘,有點氣惱。
“喂,你,說你呢。”男人趕到的時候,利瑪斯停下腳步,轉身看著他。
“什麼事?”
“這是你的紙袋沒錯吧?你忘在那邊位子上了。剛才我叫你,你為什麼不停下來?”
那人是個大個子,一頭棕色的捲髮,穿著淡綠色的襯衫,打著橙色的領帶。利瑪斯估摸這個人脾氣急,有點娘娘腔,像是個學校校長,或是改行經營底層戲劇俱樂部的老師,眼光不銳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瑪斯說,“那東西我不要了。”
那人火氣大了起來。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裡,”他說,“你這是亂扔垃圾的行為。”
“我願意,怎麼啦?”利瑪斯反駁說,“說不定有人還覺得那東西有用呢。”他想繼續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擋住他,雙手捧著紙袋,像抱孩子一樣。“別擋路,”利瑪斯說,“讓開行嗎?”
“你看,”那個陌生人提高了聲調說,“我剛才是好心幫你,你為什麼對我這麼不客氣?”
“如果你熱心幫我,”利瑪斯說,“你又何必跟在我後面跟了半小時?”
利瑪斯想,這個人算有點本事了。還沒退縮,不過心裡肯定有些發抖了。
“我是看你像我在柏林認識的一個人,如果你一定要問的話。”
“所以你就跟蹤我半小時?”
利瑪斯語調裡的諷刺意味很濃,他那棕色的眼睛一直盯著對方的臉。
“哪有半小時,我就在不遠的地方看到你,以為你是阿歷克·利瑪斯,我曾向那個人借過一些錢。我以前在英國廣播公司的柏林站工作,那時候向他借了一點錢。我有良心,一直記著要還錢,所以才跟過來看看你,就想證實一下。”
利瑪斯仍然一言不發地看著他,覺得對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過也還過得去。對方編的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沒關係。重要的是他在利瑪斯不配合的情況下,能演完這場戲就行。
“我是利瑪斯,”他最後說,“你到底是誰?”
他說他叫阿什,什麼的“什”,他很快地加了一句說。利瑪斯知道那是他編出來的假名。在一起吃午飯時,他裝作不太相信利瑪斯就是他要找的那個利瑪斯,因此還檢視了利瑪斯在棕色紙袋裡的國民保險卡,讓利瑪斯覺得這個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點菜的時候,對價格顯得很不在意。他們喝高檔的紅酒,回憶過去的好時光。利瑪斯開始的時候一直堅持說他不記得阿什,阿什說他對此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