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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
阿什的口氣有點惱怒。
“山姆·基沃,我的老闆。就是我剛才告訴你的那個人。”
“他以前也在柏林嗎?”
“不,他會說德語,但從沒有在柏林住過。他曾在波恩做過自由撰稿人之類的工作。說不定你以前見過他呢。很不錯的一個人。”
“不會吧。”停頓了一會兒。
“你這些日子在幹什麼,老朋友?”阿什問。
利瑪斯聳了聳肩膀。
“我被打入了冷宮,”他回答的時候還有點傻傻地笑了笑,“被貶到冷宮裡了。”
“我忘了你在柏林是做什麼工作的,你是那些神秘的冷戰鬥士中的一員嗎?”我的天哪,利瑪斯想,問話開始升級了。
利瑪斯猶豫了一下,臉有點紅,接著粗魯地說:“幫美國佬跑腿,很多人都那樣的。”
“我說,”阿什裝著經過慎重考慮過的一樣,“你應該去見見山姆,你會喜歡他的。”說到這裡,他突然問:“對了,阿歷克,我還不知道你現在住在哪裡呢。”
“你不會知道的。”利瑪斯有氣無力地說。
“我不會去找你的,老朋友。不過你到底住在哪裡?”
“我就住在這一帶,不太固定。我沒有工作,那幫渾蛋不肯給我足額的養老金。”
阿什一副很吃驚的樣子。
“啊,阿歷克,那真是太糟糕了。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這樣吧,你先住到我那裡去吧。我住的地方雖然不大,卻還有一間空房間。不過裡面只有簡單的床鋪,你不在意就行。你總不能住在樹林裡吧,老朋友!”
“我倒不太覺得有什麼。”利瑪斯邊說邊拍了拍口袋裡那隻裝錢的信封。“我要去找個工作,”像是下了決心似的點點頭,“給我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我會好起來的。”
7 基沃(2)
“你要找什麼工作?”
“哦,我不知道,做什麼都行。”
“可你不能這樣露宿街頭啊,阿歷克。我記得你的德語說得非常好,很多工作你都可以做的。”
“我已經做過很多工作了,我為一家美國人的狗屁公司賣過百科全書,我在一家精神病書籍圖書館幫人整理,還在一家臭烘烘的膠水廠裡上過班。我到底能做什麼?”他說話的時候沒有看著阿什,而是低頭看著桌面。惱怒中他說話很快。阿什湊過身來看著他,帶著一些勝利的感覺,加重口氣說了起來。
“阿歷克,你需要關係,明白嗎?我很理解你的處境,我自己也曾活得很狼狽。這時候最需要有人幫你。我不知道你以前在柏林是幹什麼的,我也不想知道。可我想你在那裡做的工作不能讓你建立很多關係,是不是?如果我沒有在五年前遇到山姆的話,我今天也還過著窮日子。阿歷克,你搬到我那裡先住一兩個星期吧。我去問問山姆和其他以前在柏林的朋友,他們要是在的話,大家一起想想辦法。”
“可我不會寫稿子啊。”利瑪斯說,“我什麼都不會寫。”阿什把手放在利瑪斯的手臂上。“好了,你別急,”他用安慰地口氣說,“事情一件一件地解決。你的東西在哪裡?”
“什麼東西?”
“你的東西:衣服、包之類的東西。”
“我沒有,我把所有東西都賣了,只剩下一個紙袋。”
“什麼紙袋?”
“那個你在公園裡撿起來的棕色紙袋,也就是我想扔掉的東西。”
阿什在海豚廣場有一所公寓。和利瑪斯想像的一樣,公寓不大,裡面放著一些臨時準備的德國工藝品:一些啤酒杯、農夫用的菸斗和幾個低檔的寧芬堡陶器。
“我週末的時候住在我母親家,”他說,“平時住在這裡,這樣方便一些。”說話的口氣好像不太重視這裡。他們在小客廳裡,把行軍床支好。這時候已經四點半了。
“你在這裡住了多長時間?”利瑪斯問。
“哦,大概一年左右吧。”
“這樣的房子很容易租到嗎?”
“這樣房子的房客流動性很大。要租房的時候,你去登記一下,有房子空出來他們會電話通知你,一點也不難。”
阿什準備了茶。兩人喝的時候,利瑪斯不說話,好像還沒有適應這種舒適的生活。阿什說話的聲音也沒有那麼響了。喝完茶,阿什說:“我出去一下,在商店關門前買點東西回來。然後我們再想辦法解決問題。可能的話,我今天晚上給山姆打個電話,我想你們最好能儘快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