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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死後的虛無,因為死後的無知,很多文學家把“死”也歸到了“生”的一部分。最先提出這個觀點的應該是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在就是米奇。阿爾博姆的《相約星期二》,這兩本書裡都提到了同樣的觀點:“死是生的一部分”。先前的時候我怎麼想也想不明白,最後看到一句“一個人學會了如何去死,他也就學會了如何去生”時,我才似乎有點明白。我的解釋是如果一個人真的對死坦然了,真的不害怕死了,真的知道了死後自己都會失去的時候而面不改色,也許他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忙碌的追求“名和利”。也許他們是這個意思。但說來說去,又只能說這是文學性的描寫。這個社會很殘酷,競爭很激烈。都說我們要適應這個社會,我們只能讓自己也變的殘酷,提高自己的能力,訓練自己的膽量。一個年輕人要是就懂得了7、8十歲的老頭所悟到的道理,也是他的不幸。這樣的年輕人也只配獨守孤燈,發些牢騷,寫些在古代也許能名揚千里卻不符合現代人閱讀口味的“架上書”。因為口味不同,銷量肯定不多,銷量不多。出版商肯定也不願出版。你現在寫本《離騷》,沒有別人寫的《離婚》或者《*》銷量好,你自己都想上吊跳樓投水割脈。所以一個年代的人做一個年代的事,我們不必要去知道“死”是怎麼一回事,因為那基本上都是“老頭子”的事。年輕人想的是怎麼生存和怎麼生活。這就已經夠煩人了。

寫了這麼多,腦子又打麻了。先休息下了。

第一次真正吸菸

以前很多人遞給我的煙,我都接了。但點燃之後我只是把它叼在嘴邊,煙吸進嘴裡,只有一種苦澀的味道,有過幾次試著把它像哪些老手一樣吸進肺裡,馬上像被噎著一樣咳的難受。別人都說我不會吸菸,我承認。我身邊對我真正好的人都勸我不要去學,我記著他們的教誨。但又感覺這是社交場合所必須的,所以每次還是接過別人用來寒暄或拉近關係的社交物必須品香菸。

不知道為什麼,就這樣玩著玩著卻玩出了樂趣來。雖然不喜歡把它吸進去,但總喜歡在嘴裡玩弄著它。尤其是在心情不好,煩了、悶了、累了的時候,總喜歡從別人那裡拿一根菸過來。用兩個手指夾著它,時不時的放到嘴邊吸一口。怕它逗留太長,有時間去影響人體中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肺,所以又很快的把它吐出來。看著它繚繞著向頭頂飄去,然後與空氣合二為一,為空氣的汙染提供一點微不足道的貢獻。在一些人眼裡這也許有點變態,但一個人在心情惡劣或特別亢奮的時候,尤其容易失態,常常會做出一些常人不能理解的事情來。其實我們不能把它叫做變態,而是失態。比如一對情侶,兩個戀人在大街上摟摟抱抱,卿卿我我,他們只是失態。真正變態的是某些殺人犯,心理已經完全扭曲的那一種。

其實我上面的樂趣只是低階趣味而已。以前我也很想不明白,吸菸到底有什麼好。吸進去像吃中藥,苦的難受,而且效果和中藥完全相反,一種治人,一種害人。價格倒是差不多,好的煙甚至比中藥貴的多,怎麼捨得呢?

我畢竟是個門外漢。今晚,我試著吸了幾口之後,才真正的體會到了為什麼煙不好吸,價格又貴可還是有那麼多人在吸它。吸菸的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從心情抑鬱開始學會的,我敢相信。當然,還有一大部分人是為了裝酷。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像我這樣為了交際(也為了發洩)而學會的人也不斷的提高、加大,也漸漸的可以成為很大的一部分了。

其實今天我也只是抱著好奇的心態吸了一口而已,可沒想到整個人還真有點飄忽起來,感覺自己很清醒,可又感覺自己有點迷糊,像喝過酒一樣。膽子似乎也大了一點,對於自己剛開始還有些猶豫的事情,一錘定音不計後果似的想去嘗試一翻。總之感覺自己更加放的開,擺出了一副“人生無所謂,只要有煙吸”的態度。我想他們上了癮的一定也是這樣,在他們吸了煙之後,他們會覺的特別輕鬆,看見煙霧在眼前飄飄忽忽,還真有到了仙界後樂不思蜀的感覺。那是他們為自己營造的“天國”,沒有煩惱,沒有憂愁,是想象的“仙人境”。不過當時我自己也很清醒的意識到以後自己一定要少抽菸,我怕這樣下去連我自己也控制不住自己的上了癮,任何東西只要上了癮都不好。

哎,也許有一天我會學會吸菸,也或許有一天我會上癮。但我一定竭力剋制自己,寫下這篇日記來提醒自己,警示自己;告誡自己。希望自己不會。

但其實人都是一樣的,很多壞習慣、惡行為都是在試一試之後養成的、學會的。養成、學會之後呢又是在毫無止境的“最後一次”中走進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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