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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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的非信仰,成了偉大的先決條件。
〈488〉
心理學派生了我們的理性信仰。——〃現實性〃、〃存在〃,這些概念來自我們的〃主體〃情感。
〃主體〃,是從我們自身出發來解釋的,因此,自我成了實體,成了一切行為的原因,成了行為者。
邏輯學形而上學的基本原理,對實體的信仰,對偶然的信仰,對錶面的信仰等等都是有其說服力的。因為,認為我們的一切行為都是我們意志的結果,這已經成了習慣。——所以,作為實體的自我在紛繁的變化中並不消逝。——但意志是沒有的。——
我們根本就沒有用來區分〃自在的世界〃和〃現象的世界〃的範疇。我們理性的所有範疇都來自感覺論,即是從經驗的世界看出來的。〃靈魂〃,〃自我〃——這些慨唸的歷史表明,這裡也流行著最古老的鑑別法(〃呼吸〃,〃生命〃)……
假如沒有什麼物質性的東西,也就沒有什麼非物質性的東西。物質性概念是空的。
沒有什麼主體〃原子〃。主體的範圍始終忽大忽小;體系中心點不斷偏移;一旦體系沒有能力組織適合的群體,它就一分為二。另一方面,體系也不是要消滅軟弱些的主體,而是把它改造成為自己服務的活動分子,並且直至某種程度上同後者一起構成一個新的統一體。沒有什麼〃實體〃,寧可說有的是某種本來要求強化的東西;它只是間接地〃儲存〃自身(它想自我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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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一切價值的嘗試 權力意志
第十二節
〈516〉
肯定和否定同一事物,這不會使我們獲得成功。因為,這是一個主觀的經驗定理,這裡面沒有〃必然性〃,而只是無能。
照亞里士多德看來,假如矛盾這條定理是一切定理中最可靠的,假如它是最後的、最基本的、構成一切引證的根源的定理,假如它包含一切其他公理的原則,那麼,人們倒是應該更認真地考慮到,它在論證方面到底是以什麼為前提的。下面兩種情況必居其一:或者它堅持某種與現實物和存在物有關的事物,好像人們早就從別的什麼地方得知的東西一樣,即不能把相反的頭銜加在它的頭上。或者,這個定理想要表達的是:不應把相反的頭銜加在它的頭上。那時,邏輯學也許變成了命令,不是為了認識真實的東西,而是為了設定和整理那個對我們來說應該稱之為真實的世界。
簡言之,懸而未決的問題是:邏輯學的公理適合現實嗎?或者,它們是為了首先給我們創造現實、〃現實性〃這些概念的標準和手段嗎?……不過,為了能肯定前一個問題,如前所述,人們也許已經認識了存在物;而情況根本不是這樣。因此,這個定理不包含真理的標準,而是包含一個對於應該是真實的東西的命令。
假設,根本就沒有這樣一種自我同一的A,就像每個邏輯學的(也就是數學的)定理把這個A當成前提一樣,而這個A也許就是一種表面性,那麼邏輯學是以一個單純的表面的世界為前提了。其實,我們是受無限的經驗科學印象的影響才去信仰那個定理的,而經驗學似乎一直在肯定這個定理。
〃物〃——這就相當於A的本來基礎;我們對物的信仰乃是信仰邏輯學的前提。邏輯學的A就如原子一樣,乃是〃物〃的一種仿製……由於我們不理解這一點,而且我們從邏輯學得出了衡量真實存在的標準,我們就已經走在這樣的路上了:即把實體、謂語、客體、主體、行動等一切基礎都設定為現實性了:這就叫設計了一個形而上學的世界,這就叫一個〃真實的世界〃(——但是,這個世界就又成了表面的世界……)。
原來的思維活動,即肯定和否定,也就是認為真實的和不認為是真實的,由於這些活動不僅把習慣,而且也把權利當作前提,所以必須認為它們都是真實的,或者,都是不真實的。它們受一種信仰的統治,即認為對我們來說認識是有的,認為判斷真會達到真理。——簡言之,邏輯學不懷疑,以本來的真實會說明某種東西(也就是說,相反的謂語不可能適合這種東西)。
在這裡盛行著這樣一種感覺論的、粗俗的偏見,即認為感覺會教導我們關於物的真理——認為我不能在同一時間講述同一事物,這是硬的和這是軟的,不可能同時說出。(〃我不可能同時具有兩種對立的感覺〃這個本能——是粗俗的、錯誤的。)
概念上的矛盾定理來自以下的信仰,即認為我們能夠構成概念,認為某個概念不僅會描述某事物的本質,而且會理解這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