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4/4頁)
恐龍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後,他回到比賽場,卻還是贏得了兩項職業賽冠軍,併成為最年輕的獲得50個職業賽冠軍的高爾夫選手。對泰格來說,這是一個豐收年。全球最大的遊戲出版商電子藝界(Electronic Arts; EA)同意今後6年,他們公司出版發行的高爾夫遊戲都用他的名字命名,而且耐克公司還與他續簽了一個數額巨大、持續數年的贊助合同。其贊助總額雖未公開,但是,許多報道稱,這份2001年籤的合同,前5年的合同總額達1億美元。
伍茲與耐克的關係清楚地體現了一點,那就是對運動明星的贊助會對一個品牌產生多大的影響。伍茲與耐克的第一份合同是在1996年簽訂的,也就是他開始職業生涯的幾個星期之內。這份5年合同的總額為4;000萬美元,當時就有很多時事評論員質疑,耐克公司這麼慷慨是否值得。但是,正是在那段時間,耐克公司在高爾夫經營專案上的收益從1億美元猛增到億美元,以至於後來伍茲的父親厄爾?伍茲覺得這筆交易是個“傻瓜交易……與下一項交易相比,這項交易也將是個傻瓜交易,因為泰格只會越來越強大,越來越好”。
耐克公司高爾夫總裁鮑勃?伍德言不由衷地聲稱,對於他的公司來說,與伍茲的合約與金錢無關。“第一份合同簽訂後,每個人都問,‘你那樣做究竟是為了什麼?’。原因是,他足以代表我們想表達的一切——有競爭力、非常優秀,而且想做得更好。”
其他人則有不同的看法。《體育畫報》稱,耐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