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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關係,他會把我的老公也提前預定了——女孩子嘛,嫁得好就OK了。
我討厭這樣的未來,卻沒有能力改變。我無法離開爸爸給我的錢,無法離開他給我的舒適生活,甚至無法離開因為爸爸的權力而得來的別人對我的羨慕。我生怕一旦失去這些,一無所有,會被所有人無情地嘲笑,終日揹負那些輕蔑的目光——因為我也以這樣的目光看待別人。
如果我變成了窮光蛋,丁紫這個富商千金小姐,會立即從骨子裡瞧不起我。雖然我們是高中三年最好的死黨,平時互稱老婆,我相信她表面上會百般安慰我,信誓旦旦無論貧窮富有都一定要與我做朋友——可她又能堅持幾天?說不定隔一兩個禮拜,就會漸漸冷落疏遠,嫌我身上的衣服廉價,嫌我用的手機山寨,嫌我吃不起哪怕是最普通的餐廳,嫌我不陪她一起去買演唱會的票,接著就以厭惡的目光看我,最後乾脆把我從她的世界裡刪除,即便我就站在她的眼前,也只當我是悲催的路人甲或死屍乙。
4月1日,星期日,夜,22點19分。我跟丁紫一起逛未來夢商場,正在乘自動扶梯往下走,對面上來一個跟我們同齡的少年。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喜歡上了他。
這是我除了五月天的阿信之外,第一次愛上一個男人。
該死的,我從沒想到過自己會對誰一見鍾情!
可是,我盯著他的眼睛,他卻在看丁紫的臉。
這讓我怎樣的無地自容啊,雖然只有短短的幾秒鐘。丁紫卻也只顧著看少年的眼睛,沒有注意到我變得蒼白的臉。
突然,大地震發生了——要是早走一分鐘,說不定我倆就死在外面的世界末日了。自動扶梯斷裂成了兩截,我本能地跑到四樓,丁紫與少年卻被留在了扶梯上。當時亂作一團,再回頭扶梯上已空無一人。我也不知道去哪裡找他們,甚至不知道他們的死活,只能隨著逃難的人群到了底樓。很多人在挖掘逃生之路,但我毫無興趣,我已想到了世界末日的可能性,或者說希望這個想象成為現實。於是,我開始未雨綢繆地尋找末日生存的空間。
當底樓中庭發生坍塌與踩踏,無數人瞬間死於非命時,我卻在地下二層的超市深處,找到了理想中的末日生存室。太完美了!就跟網上說的一樣,這樣的結構和環境,加上超市裡那麼多東西——如果人類還能多活二十四小時,我絕對會撐到最後一秒。
我不關心上面那些人的死活。如果真如我希望的那樣,整個世界都已陷入末日,那麼無疑我的爸爸媽媽也都死了——確實有些悲傷,我還很愛他們,不僅僅因為他們也愛我。但這並不怪我,不是嗎?難道我是上帝?難道我說我想要世界末日,地球就立馬GameOver?總之,我也是個受害者。雖然既有些悲傷,也有幾分興奮,大概我天生就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我按照末日生存手冊的指示,獨自守著這個小房間,不斷儲藏各種食物和必需品。當我確認這些囤積的物資至少可以夠我生存一個星期,便放心地拿起iPad,玩起了植物大戰殭屍,直到丁紫帶著那個少年找到我。
與好友重逢的喜悅只維持了半分鐘,就被滿腹憂傷取代,雖然我臉上絲毫未曾顯露。小光——我是多麼喜歡這名字啊,我才不管這是不是真名,也不管他到底姓什麼,我只在乎他喜歡的女孩是誰。可地震發生時,他與丁紫在一起逃生,兩個人亡命天涯的冒險,多半會產生愛情最起碼也是好感吧。而我呢?一個可憐巴巴地躲在末日生存室裡的精神病人——小光會這樣想吧?
當大家都努力在末日活下去,丁紫和小光替我保守了秘密,沒有讓別人知道我在這裡有個秘密基地——否則到了危急時刻,那些SB們肯定會搶佔我的新家,就像住在破房子裡的窮鬼們,整天做夢都想搬進我爸買的豪宅與別墅。不過,丁紫還是邀請我住到三樓去,她說有一家女裝店寬敞又幹淨,很適合我們兩生花居住。我卻拒絕了她的邀請,雖然這樣也就更難以見到小光了,但那本來不就是奢望嗎?我無法離開我的末日生存室,我給自己搭建的末日裡的天堂。
世界末日的第一個凌晨,我在地下二層的小屋安然度過——我沒有夢見爸爸媽媽,但願他們在天堂裡安息,我只夢見了小光,夢見他細碎黑髮下的眼睛。
第二天,丁紫與小光一起來找我。我不知道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我也知道就算我悄悄地問丁紫,她也不可能對我說實話的。
小光說他並沒有選擇某個餐廳或店鋪住下,而是整夜都在未來夢商場四處閒逛,因為他已經習慣了晝伏夜出的生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