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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的寶塔尖(1)
有一本非常有名的暢銷書《法學院第一年》( One L ),作者斯科特·特羅是一位曾獲《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的作者。特羅先生從斯坦福大學英美文學專業研究生畢業後,留校擔任了3年英文教師。書中講述的是他70年代、26歲時放棄一所大學的助理教授的聘任,報考法學院,在哈佛法學院第一年的不堪經歷。
這位在斯坦福大學教授文學創作,又受到法學院嚴格訓練的執業律師,遣詞用字想必十分準確。在書中,他對那一年的描述充斥了“抽搐、失敗、黑暗、劇痛、恐慌、沮喪、困境、沉重、震撼、頭暈目眩、心驚膽跳”等詞語,其後,才勉強“劫後餘生”地感受到“驕傲”。
法學院與其他所有專業都不同,第一年的競爭最慘烈,因為第一年的成績幾乎決定一切,以後再努力也於事無補。爭奪法學刊物編輯職位,是法學院裡最激烈的競爭,它與第一年的成績密切相關。
美國各個法學院都有好幾種法學雜誌,如國際法、人權法、環境法、商業法、技術法等。這些雜誌都由優秀學生擔任編輯,他們決定文章是否錄用,從對文章進行審閱、篩選、編輯、修改、校對,直至出版發行,自始至終完全由學生編輯們獨立完成。不過,有的雜誌是完全獨立於法學院的,哥倫比亞《法學評論》就是這樣一個公司組織形式的實體。出版社有自己的財產,在房價高昂的紐約曼哈頓有一座屬於自己的10層大樓。
美國法學雜誌中最頂尖的是各名校的《法學評論》( Law Review ),也可以稱為院刊,《法學評論》刊登的文章都是為較大的法律難題提供解答和看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