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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封建社會?”

見對方啞口無言,黃為民立即趁勝追擊,道:“你把封建社會的那一套搬到了民國政府的法院裡來,難道講,我們現在的政府就不應該存在?大家應該再回到封建社會?”

黃為民把這頂大帽子直接扣到了對方頭上,對方要是點頭,就表示這場官司他們輸定了;要是搖頭,那後果更嚴重:你丫居然敢反對政府,這是造反的前兆,立馬滅了你。

王世華笑著站起來,轉身走了出去……勝券在握,有在這裡耽誤的時間,還不如陪阿霞逛街來的有意思。

最後,果然如王世華所預料的那樣:就算沒跟方覺達成協議,這場官司也贏定了。方覺直接判決對方必須歸還趙喜明的所有家產,不僅要承擔此次訴訟的費用,還得賠償趙喜明十塊大洋的精神損失費。

王世華陪著興高采烈的阿霞逛街,歡樂中自討苦吃。可黃為民為首的律師團今天是大展神威,越戰越勇。從早上九點,一直戰到下午五點,一口氣整整打了十場官司,勝負的比例為十比零,讓他們在席間依然忍不住興奮的精神頭,慶賀之餘,不斷的展示出文人好勇鬥狠的一面,期盼著明天繼續展現他們的口才……事實上,他們這有點欺負人。因為三家沒料到王世華會如此認真對待此事,等他們回過味來,已然遲了,找遍整個湘西也找不出一個正牌律師,萬不得已,只能請鄉野間伶牙俐齒者當人訟師,結果,這些對民國法律知之甚少的訟師,面對這些專業律師拿出來的證據和法律條文條款,他們想不敗都難。更何況,方覺這個便宜庭長心頭已經偏向了王家,全勝的戰績就不足為奇了。

酒席剛過,張齊天就找到王世華,傳達了方覺的不滿:對於這種沒有任何懸念的案子,旁聽就等於煎熬,不僅累人,更是滲人,太不把他這縣長當盤菜了。先前所商定的價格,必須翻一倍。

王世華立馬展現出王扒皮的本色:翻一倍?哼!我本以為今天應該審理二十個案子的,沒想到你動作這麼慢,瞎耽誤我的寶貴時間,我都還沒找你算賬,你卻要翻倍。告訴你,門兒都沒有。

可憐張齊天這個中間傳話人,來來回回跑了六趟,終於搞定:維持原價……關鍵是,被告方和原告方根本就不是一個等級,在這種情況下,方覺要敢亂判決,王世華絕不會答應。反之,他對另外三家則可以採取公平的原則,誰讓他們準備不足,沒聘請到好律師了?

而王世華之所以催促方覺加快進度,是因為他得防止對方衝省裡請律師……這麼多官司必定得快刀斬亂麻,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否則,一拖延,必定生變。

律師團的費用是值得的,方覺的費用也是值得的,因為他們都是這場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王世華只有把所有官司打贏了,才能為下一步的凌厲反擊找到一個強大的藉口。

而另外三家之所以被打了個措手不及,主要還是因為他們的觀念沒有轉變過來:他們沒把方縣長放在眼裡,自然也就不會把這份判決書當回事,誰叫方縣長武力不足。可等他們明白王家必定拿著這份判決書,用政府的名義去執行時,已經晚了……沒王家參與,他們自然可以不把縣長甚至是政府當回事,但當王家參與進來,事情就麻煩了:偷偷摸摸地使絆子,已經不奏效。可要公開跟王家對抗,那麼,他們除非造反,否則,就得面對政府和王家的聯軍。

趙霸天氣的鬍子都在顫抖,只因他在公堂上大吵大鬧,被法警趕了出來。可一出法院大門,就被一群穿著稅兵服裝的槍兵給帶走。另外三家的人一看是王家的猴子親自帶隊,趕緊上前制止,結果,猴子嬉皮笑臉的說:“我們現在是縣裡的稅兵,因這次案子過多,法警人手不夠,方縣長特意調我們過來充當臨時法警。現在,我們在執行法院的判決,你要阻攔的話,嘿!嘿!要造反你早點講。”

隨即,帶著五百多手下,將捆綁的跟木乃伊似的趙霸天扔到車上,向兩河口村奔去。

同樣的事接連發生,可以說,方縣長前腳宣判一起,王家人後腳就以執行法院判決的名義將人帶走。有的甚至還是直接從法庭裡被穿著法警服的王家人帶走。

與此同時,早就暗中準備就緒的五千王家精銳,突然集中於老司城,並立即向縣城開拔,擺明了是要把今天的宣判結果執行到底……這就是王世華雷厲風行的一面:一步慢,步步慢,他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因為誰都清楚,等對方反應過來,就是四大家族談判的時候了,畢竟,四大家族還不至於為了一些外人而進行極為殘酷的家族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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