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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是王世華對於另外三家反擊的第一天!

黃為民今天很興奮:一來,昨天,王世華帶著他們,在保靖團派出兩千兵馬的保護下,耀武揚威的走到縣城。而王世華更是笑談“這種情況下,要還打不贏官司,這縣法院也沒必要存在,到時候,你們就看我如何一炮轟了它。”這可不是開玩笑,因為昨天晚上抵達縣城後,黃為民親眼見證炮兵團真的把小鋼炮對準了縣法院,讓黃為民等律師覺得十分安全;二來,就憑這些天收集到的證據,他有把握讓對方羞愧的想自殺;三嘛,黃為民知道全州就他一家律師事務所,短時間內,對方根本就別想請到正規的律師——正牌大律師要連個鄉野訟師都對付不了,死後都沒臉見祖宗。

法庭的佈置其實跟清朝縣衙沒什麼變化,唯一的變化就是把拿水火棍喊“威武~!”的公差去掉,變成了兩排大椅子,看起來有些不倫不類。

今日,是王家人來文的,打嘴皮子仗。在有心人的宣傳下,全縣轟動,早就把縣法院門口擠得水洩不通。而四大惡少正聚集在一起,笑談風月——雖然大家都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可問題是,這種內鬥已經延續數百年,實在沒必要為了這點小事而影響了四大惡少的私交。

“縣長到~!請起立。”

一聽這個稱呼,黃為民跟助手對視一眼,彼此眼神裡都充滿了不屑:連‘庭長到’的稱呼都不會喊,這思想得多落後啊!

有意思的是,剛剛還聚集在一起站著聊天的四大惡少,一聽縣長到了,很有默契的回到各自的觀眾席上,很有默契的同時坐下,很有默契的笑了起來……他們不站起來,各自的手下自然也不會給縣長面子,連帶著,很多看他們眼神的人也都不動,甚至,一些已經站起來的人,在他們的目光威脅下,趕緊坐下。

好在方覺對這類擺明了要跟他唱反調的做派已經見怪不怪了,一點都沒在意。一屁股坐到庭長席上,無視大家的看笑話心態,直接笑道:“我先申明一下:我現在不是縣長,而是縣法院的院長,也是本次法庭的庭長……今天本庭就王家的趙喜明狀告兩河口村的保長趙霸天侵佔他家家產一案,現在開庭。”

“等一下!”方覺話音一落,王世華就站起來打斷接下來的程式,等大家都看過來後,才笑道:“方庭長,你這話就不對了。”

“王家主,怎麼了?”

“趙喜明可不是我王家人,只不過因他堂客的表哥的堂客的弟弟娶了我王家的女兒,所以,趙喜明最多隻能算是我王家的遠親,還請方庭長注意自己的言辭,萬萬不能挑撥離間。”開什麼玩笑,要承認趙喜明是王家的人,還怎麼玩?

方覺心頭大為惱怒:該死的王扒皮,雖然前天我倆講好了,今兒這些事,凡是你王家打贏一場,你就給我一百斤糧食。但你要做的太過分,可別怪我翻臉。

哪知,方覺心頭正鬱悶之時,卻有人幫他出頭了。

“世華,趙喜明明明已經加入了你王家,你怎麼不願意承認?這種顛倒黑白的作法,可不像你王家的風格哦~!”

“鼎天,正因為我王家人一向心直口快,所以,我才要事先講明白。”

“可問題是,我們大家都曉得他是你王家的人了,你怎麼還不承認?”

“洪輝,這裡可是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敢問,你哪知眼睛看到他是我王家的人了?又有麼子證據證明他是我王家的人?”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縣裡的人口簿,可惜,它現在正安安靜靜地躺在王世華的書房裡。

“咚!咚!咚!”

方覺拿著木錘子敲了幾下桌子,叫道:“肅靜!肅靜!你們都是有身份的人,還請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地方,不要擾亂法庭秩序。”

接下來,自然是由控告方先發言,出示證據。

真不愧是老道的律師,口若懸河,配合著一條條證據,滔滔不絕之下,說的對方連雞蛋裡挑骨頭的機會都沒有。

面對被告方的代理人發言,張口閉口全是‘這是宗族規矩,是流傳幾千年,為維持地方安定的法寶’之類的空話。

黃為民也跟對方扯起了空話,不過,他就說了兩點:“請問對方代理律師,你口口聲聲說這是宗族規矩,那麼,請問,你現在站在縣衙還是法院……這裡是法院,是代表國民政府,不是村裡的祠堂。雖說宗族是維持地方安定的一個因素,但宗祠絕對不可能超越法律,否則,還要法律幹什麼?還要政府幹什麼……還有,你口口聲聲說這是幾千年傳下來的規矩,那麼,敢問一句,民國政府為什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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