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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我自己。
“我遇見了一個古怪的傢伙。”古比珀說道。
古比珀那天剛從一條內陸河上走了兩個禮拜才回到家裡,他乘坐的是一條馬來帆船,而那條內陸河位於卡揚河的上游,在那個地方,儘管已有貿易和宗教存在,但還是有一些未開化的野人。他回到了家裡,很高興又可以安心地喝酒了。
他嗜酒如命。他的肚子簡直就是一個酒桶。
“我從來都不知道那個傢伙叫什麼名字,”他說,“我們就叫他史密斯吧,他——”
這時我插了一句:“等一下。”坐在角落裡那張桌子旁的一個傢伙站起身,朝這邊走了過來。我們到的時候這個傢伙就已經滿腹心事地坐在那兒了。他是個白人,不過是個很古怪的白人,滿臉濃密的鬍子使他看上去像個印度人,而他的鬍子又掩蓋了他的種族和年齡。也有可能是個無家可歸的窮光蛋,不過這讓人聽起來挺心酸的。在婆羅洲極少有白人是正兒八經的窮光蛋。有些人在縱情飲酒,其他的人則為熱病,思鄉,炎熱,暴雨和無聊所困。
他走過來衝我們點了點頭說:“沒日沒夜的幹活我已經堅持不下去了,所以我才來請求加入你們。當然,不該這樣子的。可公司裡面實在是太恐怖了,我也受夠了。就我一個人。可以嗎?”
你根本就不可能拒絕他。白人就是白人,即使滿臉鬍鬚兩眼無神。我把身子向後靠了靠,給他拉過來一把椅子。我們又要了一些酒。
“這就是你要講的那個故事嗎,古比珀?”馬瑟森鼓勵古比珀繼續講吓去。
古比珀從衣兜裡摸出一個小菸袋——我注意到是個新菸袋——然後把煙管裝了進去。“我們就叫他史密斯吧。這個故事是我從卡揚那個地方的一個小村莊裡聽來的。那個地方出產鑽石,這你們是知道的——顆粒比較小,不怎麼值錢,不過真是多如牛毛,因此史密斯決定去搞一些。”
古比珀這個人你可能喜歡他,也可能不喜歡他。大多數人都不喜歡他,不過這於他無所謂;他是個身材高大,自命不凡的傢伙,他對自己的欣賞足以彌補別人對他的厭惡。雖然我說過他曬得黑黝黝的,但他有好多事兒不好講出來。幾年前他到山打根灣去的時候是一艘貨船的船主兼船長。他後來就躲起來了,把船賣掉了,跑到一個釀造酒精的農場上去幹活,然後在迫不得已之下租了塊地,結果卻發了財。他經常喝得爛醉如泥。
他四處旅行,給別人講一些爛七八糟的故事。這個故事就是其中之一。
“你們知道,我到了那個地方,四周檢視,尋找原料。”他把杯子裡的酒喝乾後往杯子裡吐了一口煙,笑了笑。大鬍子慢慢地呷著酒,眼睛盯著古比珀。
“史密斯這個傢伙想要鑽石。他聽說就在那個小村莊裡有大量的鑽石——一個叫馬卡利的老傢伙經營著那個地方。他說的沒錯,那裡確實有巨大的財富,可是他太晚了。一個名叫菲浦斯的傢伙搶在了他的前面。他是個年輕小夥兒,一個老實的生意人——屬於呆板、苦幹的那一種。當然,史密斯很差勁。就跟我一樣。”
他自己笑了笑。馬瑟森抬了抬一隻眼皮朝我這邊瞥了一眼,這一切做得相當安全,因為當時古比珀已喝得醉醺醺的,沒注意到那個陌生人怞著煙坐在那裡,一句話也不說,不過他的兩隻眼睛看上去就像金環蛇那黃腦袋上的兩隻眼睛一樣機靈。
“菲浦斯這個傢伙到那兒已經有一星期了,”古比珀說,“而且卡揚人都很喜歡他。當然,尊不尊敬他們由史密斯自己決定。這只不過是個常禮而已。不過史密斯聽說過那裡的鑽石,聽說過一個叫菲浦斯的年輕人已經把那兒整個兒買下來了,而且這個人幹起活來極用心思。你們幾個見過榔色豆嗎,一種有毒的東西?”
“見過它的果實,”馬瑟森說道,“味道跟李子的一樣。”
“我說的不是那一種,”古比珀說,他笑起來很難看,“是那個地方生長的一種矮小的植物。一種豆子,大小跟形狀都和利馬豆差不多,我見過,很脆。曬乾了放在手裡是粉末狀的。含致命的毒素。它是我所知道的毒性最大的一種。呃……史密斯採集了一些並把它們曬乾了,想帶回去——我是說,他想帶回來。他把它們放在了菲浦斯的帳篷裡面。”
你可以從古比珀難看的笑容和佈滿血絲的雙眼中看得出來,他喝醉了。醉不醉他總是那麼幽默。
我對那個來自海南島的服務員打了個手勢,不過大鬍子搶在了我前面。他說:“這次我請客。”然後就站起身來。他兩腿很長,跟個螳螂似的,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