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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將會在投票結果公佈時自殺,雖然不見得是受投票影響(以致史都華·波西評論道,史迪林招收女生就會有這種後果:更多人自殺)。還有“鎮上來的”葛羅福兄弟,埃拉與巴弟;他們的父親在校內清潔維修組工作,他們是棘手案例——到底該不該鼓勵這對兄弟進入史迪林就讀,對他們的成績又能抱多大期望。
珍妮看孩子們一路跑去,穿過四方塊的鮮綠草坪和新鋪的柏油路面,和錯落其間、褪色成一粒粒粉紅色彈珠似的舊紅磚房。她甚為不滿地發現波西家的狗夾雜在孩子中間——這隻在珍妮心目中沒大腦的醜東西,多年來因波西家人引以為傲的漫不經心,得以藐視鎮上強制系狗鏈的法規。那狗是體型碩大的紐芬蘭長毛犬,小時專愛攪翻垃圾桶,是個偷棒球的蠢賊,長至如今,愈發兇狠猙獰。
有天孩子們玩耍的時候,狗兒咬爛了一個排球——照說也未必出於惡意,不小心失“口”而已。但是當漏氣的球的小主人,試圖從大狗嘴裡取出那顆球時,狗咬了他——前臂咬出好深的洞;做護士的心裡有數,那種咬傷絕不只是意外,絕非因為喜歡跟孩子玩耍的邦克興奮過度而已——像為狗取名“邦克”的米姬所說的。她告訴珍妮,邦克就是“有點瘋狂”的意思,這狗是她生完第四個孩子後不久養的。她說,儘管一起生了四個孩子,她還是對史都華滿懷這樣的感覺。“我就是對他邦克兮兮的,所以我才把可憐的狗狗取名邦克,證明我的愛。”
“米姬·波西確實有點瘋狂,沒錯,”珍妮寫道,“但那隻狗是個殺手,藏身在舉世皆知、美國上流社會那一大堆薄弱、毫無道理的瑣碎邏輯的保護傘之下,亦即:貴族的孩子與寵物永遠不嫌過分自由,也不會傷害任何人。一般人不許在世界上佔有太多空間,他們的狗一定要綁好,但有錢人的狗和子女就是有權四處亂跑。”
2血紅與靛青(11)
“上流社會的雜種狗,”蓋普這麼稱呼他們,一直如此——包括狗與孩子。
他同意媽媽的觀點,波西家的紐芬蘭犬邦克很危險。紐芬蘭犬全身黑毛,油光發亮,外型類似聖伯納狗,足掌有蹼。這種狗通常相當懶散而友善,但邦克卻在波西家的草坪上,攪擾一場軟式橄欖球賽,以它一百七十磅的體重,從後方撲到五歲的蓋普身上,咬掉了這孩子的左耳垂——以及其餘耳朵的一部分。邦克本來頗有可能咬掉整個耳朵,幸好它一向注意力不夠集中。其他小孩見了就四散奔逃。
“邦基咬到人了,”一個波西小孩把米姬從電話旁拉開。波西家有種把家裡每個成員的名字後面加個“伊”音的習慣,所以孩子們——小史都華、倫道夫、威廉、庫絲曼(女孩)、班布麗姬(也是女孩)——在家的小名就成了史都伊二號、道皮、尖叫威利、庫希、阿噗。可憐的班布麗姬,她的名字不好轉換成有個“伊”音的結尾,同時又是全家最後一個穿尿片的,所以在兼具描述和文學效果的可愛努力之下,她就成了噗。(譯註:“噗”的原文為Pooh,亦即童言童語的“大便”,這屬於描述的方面。至於文學的方面,則是指著名的卡通角色小熊維尼,它原名叫Winnie the Pooh,不過這兒的Pooh倒是與大便無關,而是創作者的兒子幼時學說“維尼熊”〔Winnie the Bear〕一詞,因不會發bear的音,變成了pooh,因大人感覺可愛而沿用下來。)
當時就是庫希拖著米姬的手臂,告訴媽媽:“邦基咬到人了。”
“這回又是誰?”史都肥道;他抓起回力球拍,一副要出馬控制全域性的模樣,但他全身一絲不掛;最後還是米姬拉攏晨褸,準備做第一個到外頭去勘察災情的成年人。
史都華·波西在家通常都衣衫不整,沒人知道為什麼。也許為了消減他西裝筆挺,無所事事地遊走史迪林校園、展示那頭耀眼的銀髮時,承擔的壓力;另一方面,或許也有實際需要——他生養繁多,想必在家裡經常得脫衣服。
“邦基咬到蓋普,”小庫希說。史都華和米姬都沒發現蓋普在場,站在門口,半個腦袋都被咬得鮮血淋漓、皮開肉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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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太太?”蓋普輕聲道,不夠響亮,沒人聽見。
“原來是蓋普?”史都肥道。俯身把回力球拍放回衣櫃,順便放了個屁。米姬看他一眼。“原來邦基咬了蓋普,”史都華沉吟道,“嗯,那隻狗起碼有好品味,是不是?”
“哎呀,史都伊,”米姬道;發出一聲像吐唾沫的輕笑。“蓋普不過是個小孩。”他就在那兒,幾乎要暈厥,血滴在走廊名貴的地毯上,那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