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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門開啟了,恰好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妻子身後,作勢要將其推入室內。見蔡某的丈夫出現,男子扭頭就跑。據兩名報案人回憶,男子身高在170cm以上,體格健壯,頭髮短且粗硬,方臉,蓄有鬍鬚。身著一件短袖灰藍色襯衫,類似工裝。至於其他體貌特徵,因事發突然,兩名報案人均沒有注意。
案發當天,正是第二起殺人案案發後的第七天,而錦水小區距離前兩起案件的發案地均不超過三公里。
這無疑是一個重要線索,並且在某種程度上驗證了方木的推斷。專案組立刻找專家制作嫌疑人的模擬畫像,並下發至全市各分局及派出所。
方木在這一新線索的基礎上,提出嫌疑人所患精神障礙也許是問歇性的,發病週期在七天左右。同時,他建議縮小對餐飲場所的排查範圍,僅限於寬平區,重點排查低檔小吃如麻辣燙之類,尤其是案發現場附近。
在他看來,兇手身體強壯,基本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那麼,罌粟殼應該不是他滿足毒癮所需要的。同時,罌粟殼被摻進麻油膏裡,兇手在自家食用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普通人很難購買到罌粟殼,更別說是摻好罌粟殼的麻油膏。由此推斷,兇手應該是在外用餐時食用了含有罌粟的麻辣類食品。從罌粟殼的成癮效果來看,兇手必然在短時間內反覆多次食用這種食品。作為一個經濟狀況較差的體力勞動者,他不可能頻繁出入高檔餐飲場所。因此,他只能選擇那些低檔小吃,其中,價格低廉的麻辣燙是最有可能的。
專案組的全部人馬都被派下去搞排查。方木沒閒著,也來到案發現場附近去碰碰運氣。在調查走訪中,得知有一家麻辣燙非常有名,雖然門臉不大,且位於某居民小區內,但每天顧客盈門,甚至有人坐很遠的公共汽車來吃一碗。方木的直覺告訴他,兇手就在這家麻辣燙的食客之中。前往調查幾次之後,在上一次案發後的第七天中午,方木再次來到這家麻辣燙。果真,他“偶遇”了那個大鬍子食客,並且在他身後目睹了整個“發病”過程。
朱志超,男,36歲,漢族。被捕前系C市同發熱力公司裝卸一車間的工人。
1992年,朱志超技校畢業後,頂了父親的班,進入同發熱力公司工作。
1997年1月,朱志超同本單位女工傅華結為夫婦,並和朱志超的父親一起居住在同發熱力公司家屬區中。這套住宅是同發熱力公司的前身——C市第二熱電廠分配給朱志超的父親的。房屋面積為44平方米,且距離三個案發地點都沒有超過五公里。同年7月,朱志超的父親病逝。
1999年,朱志超夫婦協議離婚,沒有子嗣。之後,朱志超一直居住在父親留下的房子裡,沒有再婚,也沒聽說他交往過女朋友。
據朱志超的工友講,朱志超平時沉默寡言,幹活時很下力氣,所以,一直和大家相處得不錯。但是,一些比較熟識的工友說他這人有些怪毛病,每隔一段時間就變得情緒暴躁,稍稍招惹他,輕則捱罵,重則捱打。可是,幾天後又會恢復常態。工友們背地裡說他這是“來月經”。
朱志超離婚後,精神狀態變得越發不可捉摸,並有數次攔截、騷擾本單位女工的情況。單位領導念在他是老員工的後代,又離了婚,於是就安排調解賠錢了事。
朱志超的這些怪異行徑也得到了前妻傅華的親口證實。傅華稱,當初決定和朱志超處朋友,就是看上他老實、話少。
可是隨著交往的加深,傅華髮現朱志超會經常性的情緒失控。有一次在外面吃飯,僅僅因為服務員上菜慢了一些,他就大發脾氣,甚至霧動手打人。
婚後,朱志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勞曾讓傅華感到滿意。然而,在他性格中怪異的一面也逐漸凸顯出來。更讓她苦不堪言的是,朱志超的性慾遠遠強於普通男性。即使在她身體不方便的時候,也會強行要求同房。特別是在朱志超情緒格外暴躁的期間,會在進行夫妻生活的時候對傅華施以暴力。
傅華逐漸意識到朱志超的精神出了問題,他本人卻拒不承認。
後來,在傅華的追問下,朱志超的父親說兒子曾經在上小學的時候,從單槓上摔下來,昏迷了整整兩天一夜。甦醒後就變得沉默寡言,偶爾會發脾氣。隨著年齡的增長,朱志超陷入情緒狂躁的頻率越來越高。為了幫他成家,朱志超的父親對傅華隱瞞了這件事。
傅華得知事情的真相後,要求朱志超立刻就醫。朱志超強烈反對。傅華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為要挾,朱志超才勉強同意。不過,朱志超堅持要去外地就醫,以免被熟人知曉,引起諸多不便。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