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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加入委員會而丟擲的誘餌。
這是題外話,曾敢當眾翻臉正好讓諸位行商們看了笑話,原本就都很剋制的他們立即屏氣凝神看著鎮虜衛城中一文一武兩位官員鬥嘴。
按照曾敢的預想,李信此刻定然會氣炸了肺,可李信卻突然笑了。
“曾大人何出此言哪?我又沒有動用那財貨的命令,何來生效一說啊?”
曾敢這才轉過彎來,是啊,當初只說動用這批財貨需要兩人同時首肯,李信不同意財貨被領走,他提出反對意見,難不成還要贊同行商們將之領走嗎?退一步說,即便自己同意,李信不同意,如此意見不統一,誰又能動的了那批財貨了?
行商們被兩個人的對話弄的有點糊塗,還是那範姓少東再次發問:“總兵大人,經歷大人,在下只想得著您二位一個準話,這貨大傢伙究竟能不能拉走?”
李信還是那句話,財貨拉走可以,卻需簽了保證書。曾敢突然覺得在眾多行商面前與李信當面爭執似乎不妥,有失體統,見他還是死了心的不做半分退讓,那還與行商們上兩個甚?都說斷人錢糧等於殺人父母,難道他就不明白這個道理嗎?於情於理,這等霸王手段豈是一方父母能做的?
李信雖為武官,但是邊鎮衛所不同於普通地方,軍事長官往往兼理民政,說他一方父母也不為過。
雙方互不讓步,行商們雖然沒有鬧亂子,卻也不準備離開,一個個沉默不言,坐在衛司衙門正堂裡,示威一般。李信似乎早料到有此一幕,又從懷裡掏出了另一沓紙箋放在桌子上。
“既然諸位不願意就此領回財貨,這裡還有第二條路,都看看吧,同意的就籤個字,不同意的,請自便!”
曾敢與李信一桌之隔,先一步拿起一張紙箋,竟是借條一張,聲言滯留於鎮虜衛城中的財貨,乃是李信以三衛總兵府的名義所借,至於借期約定三年,息錢則……
總之這也是一份極不公平的霸王借條,最有待商榷之處便是沒有抵押物,其實也不能算是沒有,一顆鮮紅的三衛總兵府大印蓋在其上,便等於將三衛總兵的臉面與聲譽都押了上去。只不過對於一個管軍戶的武官來說,這些在文官看來比性命還重要的東西,可謂是一文不值。
行商們一個個都沉默不語,紙箋都拿在了手中,籤與不籤顯然都在心中衡量著其中的利弊。
第一個表態的是範姓少東他啪的一聲將紙箋拍在桌子上,告了句罪便憤然離去。但是在借條是否簽字畫押一事上,幾家行商顯然應對的態度是不同的,這其中有一家居然便籤字了。
“總兵大人這押俺畫了,字也簽了,卻還有個小小的要求。”說話的人此前曾自我介紹是黃家的一位管事,見他還算識時務,李信也不再疾言厲色。
“但講無妨!”
“小人想,總兵大人能否請這位經歷大人做個擔保?”
李信問也不問曾敢便一口答應,這有何難答應你便是,說著將那管事簽字畫押完了的借條推倒曾敢面前。曾敢哭笑不得,心道都沒問我的意見便答應下來,如此孟lang,自己豈能跟著你胡鬧?到時候,三年期滿,你李信賴著不還,難道還得讓我來堵這個窟窿不成?想歸想,曾敢卻不知如何鬼使神差的便將這保人的名字簽下了,同樣也畫了押。
借條一式三份,一份歸行商,一份歸李信,另一份李信則交給了曾敢,曾敢竟然也鬼使神差的接了下來。
緊跟著又有一家的管事也提出籤一份借條,既然提不回貨去,拿個借條回去也算給東家有個交代了。最終,與座的六家主事之人,有四家拒絕,兩家簽字畫押。
李信再一次重申了,物資管控出邊牆的政策,並提出來,自此以後但凡有財貨車隊由鎮虜衛過境出邊牆,均須到總兵衙門報備,一旦發現有違禁物資將會即時沒收。
行商們當夜便紛紛離開了鎮虜衛衛城,顧不得雪大風疾,顧不得大年三十夜裡吃上頓熱乎餃子,帶著滿腔的憤恨離開了。
曾敢等行商們一走,便立即找到李信提出抗議,他此前積極的點驗財貨,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將來將這批財貨物歸原主做準備,好做到寸縷不失,這是原則問題,也是維護官聲所必須做的。否則,自己很可能便會背上貪圖錢財的惡名。
在曾敢的預料中,李信如此做的目的不過是給行商們一個下馬威,財貨的歸還那是遲早之事。這麼一大批財貨價值不菲,一個人吞下去根本就不現實。哪成想,李信就是這麼不自量力,而且還將自己拉上,官聲受損那是板上釘釘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