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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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趙括是同母兄弟,與趙朔父趙盾是異母兄弟(《史記》卷四三《趙世家》、《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趙嬰通於趙莊姬”,這是夫叔與侄媳通姦,屬於亂倫行為,因此,趙嬰齊遭其二兄的放逐並致死;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謀亂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趙莊姬另有其它謀慮的可能。(鑑於趙氏宗族內部嫡庶地位的變化,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認為,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作亂,置其於死地,除了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之外,還有為親生子趙武恢復宗位的奪嫡用意,甚至這一用意又可能是她誣告的真實動機。果真如此,則趙同、趙括被殺實質上又是趙氏內部圍繞著族權而展開鬥爭的結果。當然,這僅僅是一種推測。)只不過這是筆者針對爭奪趙氏宗位問題的一種推測而已。
我們認為,趙莊姬誣告僅僅是趙氏族誅的起因,而以欒氏為首的諸卿反對勢力的傾軋,則是致命趙族的重要因素。趙嬰齊所謂:“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前550)也說:“趙氏以原、屏之難怨欒氏。”這都表明在晉國內部趙氏與欒氏不僅存在矛盾,而且早已尖銳化、表面化,大有一觸即發之勢。當趙莊姬向晉景公誣告趙同、趙括之後,欒氏、郤氏便趁機出面為趙莊姬作證,於是促成了晉景公對趙同、趙括家族的誅殺。欒氏、郤氏甘願提供偽證,實質上是借刀殺人,以此達到排擠趙氏的目的。我們知道,晉景公時期,勢力較強的卿大夫有荀氏、士氏、欒氏、郤氏、韓氏、趙氏等。其中,將中軍者多執國政。自晉景公十三年(前587)“欒書將中軍”之後(《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他兩次率師伐鄭,一次救鄭,一次侵蔡(《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成為晉國的主要決策者之一,他和郤氏對晉景公誅殺趙族顯然起了重要作用(《左傳》魯成公八年:“韓厥曰:‘昔吾畜於趙氏,孟姬之讒,吾能違兵。’”楊伯峻注:“當時晉侯、欒氏、郤氏,皆滅趙氏,韓厥雲獨我不肯以兵攻趙氏。”)。如果說在晉景公滅趙氏事件中,有某個人起主要作用的話,那麼,這個人只能是欒書而非屠岸賈。
再次,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是否同時而死?如上所引,《春秋》、《左傳》、《晉世家》、《國語》等,均言晉景公誅殺的物件是趙同、趙括。《左傳》又記趙嬰齊死於此前的魯成公五年(前586)。趙朔死於何時?史無明文。但他見於史籍的活動,有年代可考的是晉景公三年(前597),即“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而至景公十一年(前589)又為“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 (《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楊柏峻注曰:“此時趙朔或已死,故以當時下軍佐欒書升任。”另,《左傳》魯成公四年(晉景公十三年,前587)記有趙嬰齊與趙莊姬私通一事,並且次年趙同、趙括為此事制裁趙嬰齊時,未見趙朔出面,何況《左傳》又稱朔妻為“趙莊姬”,“莊”即為趙朔諡,均證趙朔此前已死(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成公四年)。總之,趙朔死於趙同、趙括被殺之前,屬於正常死亡。故趙朔、趙同等叔侄四人不可能死於同一時間。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趙氏孤兒”考辨(4)
既然他們四人並非同時而死,趙朔之子趙武又安然無恙,就進一步說明,所謂趙氏族誅,實際上是指趙同、趙括兩個支族的被殺。韓厥“成季之勳,宣孟之忠而無後”一語,是指趙氏沒有嫡傳的繼承宗子而言,並不是說他們沒有子孫留世,起碼他知道趙朔之子趙武尚存。又,我們還知道,趙武之孫趙簡子時曾擊敗邯鄲大夫趙午(亦稱邯鄲午)。趙午即趙氏另一支族趙穿的子孫(孔穎達《春秋左傳註疏》所引《世族譜》),此事亦證趙穿一支沒有受到“族誅”的影響。可見,趙氏族誅並不是趙氏整個家族的全部被殺,而遭誅難的是趙氏嫡傳正宗一支。
第三,關於趙朔與程嬰的關係。按《趙世家》,趙朔是趙盾之子,他有“客曰公孫杵臼”,並有“友人程嬰”。朔被殺,程嬰和公孫杵臼商議如何保護趙朔孤兒脫險,最後決定由程嬰告假密,於是便有公孫杵臼和假“孤兒”被殺一事。後來,孤兒趙武復立,“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為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臼杵。’”程嬰既是趙朔友人,其“下報”的物件應是趙朔,而且《趙世家》也特別表明趙朔與程嬰是友人關係,並未言及同趙盾的關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