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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也包括對“聲音”的臨摹?全國各地有許多模仿李谷一的聲音,成為“李谷二”而大賺其錢的。像天津的××,曾模仿得很象。國內有許多人模仿鄧麗君唱歌,使你難分真偽。
王立平: 現在音樂家權益受到侵犯的事很多,我們曾粗算了一下,每個人可立案打官司的有三、五十件。多少年來,我們是在沒有紅綠燈、沒有交通規則的情況下亂走人行橫道。著作權法的頒佈填補了一個空白。今天應當是個盛大的節日。
張 鍥: 這是作家們盼望已久的事,是一個里程碑,標誌著我國法制建設又大大地推進了一步。
楊紀珂: 現在的著作權糾紛案增加十分迅速,牽連到許多社會名流、知識分子。由於以前沒有著作權法,判決時舉不出具體的法律條文,有時越審越亂。現在有了這部法,就有了法律依據。
盧嘉錫: 近幾年,一出國,人家就說中國影印了不少外國書刊,這是不是“海盜版”?在國外,朋友們一提這個問題,我們就感覺到有一點理虧。’
劉森民: 我們的作品在國際市場上也得不到保護。我們出版的音樂、戲曲節目在香港、臺灣、泰國、新加坡被大量複製,翻得很濫。
張君秋: 去年我到美國去了半年多,那裡出售的京劇錄音帶是粗製濫造的劣質製品,既未經過我的許可,封面也不是我的照片,隨便找一個照片就貼上,放不了兩次帶子就斷,或纏上了。我們有了著作權法,就可以參加國際組織,使我們的版權在國際上得到保護。
謝鐵驪: 人大每次討論著作權法的會議我都參加了。在第十五次會議上我投了贊成票:電影工作者祝賀這部法的頒佈和實施。
江 平: 建國四十年,著作權法終於出臺。希望從頒佈法律到完善我國的著作權保護制度不要再用四十年。如果能只用十年,就該謝天謝地,阿彌陀佛。
……
在這個“盛大節日”裡,廣大知識分子奔走相告,彈冠相慶,在報刊上連篇累牘地發表慶祝文章。據有關部門的統計,著作權法頒佈前後報刊上發表的有關著作權問題的文章,是任何一項其它單項法律宣傳文章的數量所不及的。
有的同志這樣說,這樣大規模地宣傳著作權法,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過。這其中的緣故,自然與中國知識分子遭受侵權之苦深重、要求著作權保護的願望十分迫切有關。
這是著作權頒佈的日子裡,發生在長城八達嶺的一個故事:
翁長龍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度過這個“節日”。
這位私營工藝美術廠聰明的老闆,到書店一下子購買了八十冊著作權法單行本,要送給有關領導和自己的同行們。
“要讓這些同行懂法守法、停止侵權。”他這樣說。
他盼望這個法,可謂如久旱之盼甘霖。
早年,他隻身一人從黑龍江來到北京的八達嶺,憑著一副充滿智慧和創造的腦瓜,研製成功用特殊材料製成的小巧別緻的長城系列工藝品。這些工藝品一投放市場,立刻就賣光了,成了國內外遊客離別八達嶺時必不可少的紀念物。他也靠此發了一筆財。
但是過了不久,他的工藝品賣不出去了。到旅遊點看一看,每個攤點都擺著同樣的工藝品。不是他的,是仿製品。這些仿製品做工簡單,外觀粗糙,漸漸成了滯銷貨。就連他的正宗貨,旅遊者們也不敢買了。
這些仿製品是從哪兒出來的?他一調查,原來周圍一下子湧現了十幾家工藝美術廠,大家都搞這玩藝兒,恨不得家家戶戶都靠這玩藝兒發財。
翁長龍立即改換新產品。
很快,那十幾家工藝廠也紛紛轉產,新的仿製品又呼啦啦一下子擺滿旅遊攤點。
翁長龍一家廠一家廠地打招呼:“你們這樣幹不行,這是侵犯了我的版權!”
可是,盜版者不理睬,照幹不誤。
翁長龍真是苦惱極了。
他已經試製出幾十種新產品,但不敢往市場投放。
這時候,聽說國家有了著作權法,他就買了八十本著作權法單行本向同行們分發。
“看看吧,有法了。咱們大家都得守規矩,觸犯了法律可不是好玩兒的!”他半是認真,半是嚇唬地跟那些盜版者說。
這些盜版者起初被翁長龍送去的著作權法單行本嚇壞了,也確實謹慎了一陣子。
翁長龍說:“只要我們國家能夠嚴格按照這個法律辦事,守法,執法,就不愁克服不了侵權現象。怕就怕有了法,也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