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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可是天天在演出呢!”
邢勃濤憤而退席。而後,他寫了一封短函呈交版權處:“鑑於何冀平同志對自己的錯誤毫無認識,我請求版權處不要再徒費精力去做至今無法實現的調解,秉公執法,早日作出公正的裁決。”
6月1日,版權處通知當事人進行裁決。
雙方分別“悄悄地”取回了裁決書。
裁決書寫得很簡練:“被訴人在其創作的《天下第一樓》劇本中,使用了《全聚德史話》中的少部分文字及內容,使用前未徵得申訴人同意,使用後又未以任何方式予以說明。為維護申訴人的著作權,被訴人應在裁決書下達後十五日內,在一家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說明《天下第一樓》劇本使用《全聚德史話》的事實,並向申訴人表示歉意(該說明在登載前應先經我處審查)。”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我要告狀!”(5)
邢勃濤對這種裁決是有意見的。
他說:裁決書為什麼寫成這樣,我心裡如明鏡一般。版權處面對重重阻力已經盡了最大努力。裁決書基本認定了《天》劇的侵權事實,這似乎就可以在專家們面前大體交代得過去了;但又未明確使用“侵權”一詞,這就可以在極力保護何冀平的人面前也大體交代得過去;而且在“部分文字”前面又硬塞進了一個“少”字,這就可以使何冀平方面更為滿意些。這個“少”字加得何其不妥啊!
他給版權處寫信,要求對這個“少”字作出解釋。他說,這一裁決對何冀平的侵權行為處罰過輕,對作者的合法權益沒有給予全面保護,不足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何冀平拿到裁決書的第二天一大早,給版權處的同志打來電話說:“實在感謝你們對我的幫助,但昨天我一晚上也沒睡好,血壓已到40—50了,你們願意怎麼判就怎麼判吧。”但後來她說:“準備執行這個裁決。”
過了幾天.何冀平把一份啟示送到版權處。這份啟示全文如下:
在本人創作的話劇《天下第一樓》過程中,參閱了大量文史資料,其中包括邢勃濤的《全聚德史話》。在《天下第一樓》場景介紹中,關於1917年時前門肉市的情況,參考使用該書少量文字以及作為全聚德真實史實的少許材料內容,未予說明,謹此致歉。
何冀平
1986年6月12日
這份啟事後來刊登在《消費時報》第四版。
何冀平把這份啟事遞交給版權處的同志時,說:“我要走了。咱們還是朋友。”
不久,她便到香港定居了。
人藝為她的離去深感惋惜,文藝界許多人為她的離去深感惋惜。三十七歲的何冀平正處在創作的旺盛時期,在大陸還可以大有作為啊。《天下第一樓》要改電影、電視劇本,香港一家公司約她寫兩個電影劇本,中央電視臺約她與人合作寫三十集系列片的指令碼… … 但是,她卻走了,一走就再也不回來了。
在她身後留下的,是那臺譽滿京華的《天下第一樓》,以及這臺戲後面的戲,是關於著作權糾紛的是是非非。
至今人們對這場糾紛的看法仍然不能統一。在回顧近幾年有較大影響的著作權糾紛時,許多文藝界人士仍然為何冀平打抱不平。
客觀地說,她無意去侵犯別人的著作權。同樣可以客觀地說,她的著作權意識不強。她是糊里糊塗地被推上被告席的。
這是一個悲劇。
正如一位作家所說的:“今天在這裡解釋文學創作與史料之間是否存在抄襲問題,實在是一個悲劇… … ”
也正如邢勃濤的律師指出的:“對別人的著作權不懂得尊重,以至侵犯了別人的權益還不覺得,這才是真正的悲劇。”
“我要告狀!” ——少林寺和尚釋延王也發出這樣的呼喊。
由於一部電視劇的署名權之爭,少林和尚大鬧鄭州,演出了一場由著作權糾紛而引發的有趣的活劇。
這是一則引人注目的報道。
《鄭州晚報》8月2日訊:一部由少林寺和尚自編自演的四集電視連續劇《少林武僧平倭寇》(後改名為《少林武僧》); 7月29日在嵩山少林寺開拍。該劇的編劇是少林寺武僧釋延王,主要演員全由少林寺武僧擔任,這在所有以少林寺為題材的影視片中尚屬首次。該劇由少林寺與鄭州電視臺合拍。自從這訊息發表以後,許多觀眾便翹首以待。他們希望看看由少林和尚自編自演的武打片是什麼樣子。也許可以一飽眼福呢!
又據《鄭州晚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