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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話劇中的唐德源、唐茂昌、唐茂盛父子,即《史話》中描寫的楊全紅、楊慶茂、楊慶長、楊慶祥父子。唐茂盛好武術,平時腰繫寬絲板帶、割股療親、氣死親爹、在天津開全聚德、娶個姨太太是在天津三不管一帶押地皮吃砸八地的,以及關門打客等情節,也都出自我書。甚至話劇中有些語言也抄自《史話》,如‘你手裡又富裕了,是不是?'‘買兩桃,要脆的!'‘我看你是吃飽了,家裡富裕了,給我走著!’等等。至於李小辮,其人其事其名完全抄自於《史話》。該劇中細節描寫出自於《史話》的,佔全劇的三分之二。”。 最好的txt下載網
“我要告狀!”(4)
他打個了比方:“可以說,《史話》是我燒製好的一堆磚瓦,話劇作者未經我同意便私自拿去蓋了樓…… ”
何冀平的答辯:“《史話》是一本史料性的小冊子。它涉及烤鴨史、烤鴨製作過程、鴨菜的各種製作方法以及真人真事為主的全聚德史實。該書沒有中心事件,沒有結構、情節,沒有人物,沒有主題思想,不屬文藝創作。史料記述與文藝作品之間不存在抄襲、改編問題。《天》劇是文學藝術作品。話劇是由典型人物、典型環境、錯綜的情節、激烈的衝突,以及懸念、發展、高潮、結局等基本原素構成。《天》劇的主題不是展示烤鴨的來龍去脈,也非講述某家老字號的興衰。它是作者透過對生活的觀察、體驗、分析、研究,經過艱苦提煉過程而得出的思想結晶,也是作者對現實生活的認識和評價。《天》劇主題的多義性、內聚力及醒世色彩曾有過許多文章評介。它反映了我的獨特個性與特點,不與任何作品雷同,更不與《史話》有任何關連。《天》劇的故事情節,塑造的二十幾個人物及主題,與《史話》沒有共同之處,談不上‘改編、再創作’。另外,《史話》是記述文體,《天》劇以對話為主,是兩種截然不同形式的作品,怎麼能‘原文抄襲’?《史話》 與《天》劇雖有少量文字相同,但這是史料相同,來源相同的緣故。地點在前門肉市,我不能寫成天橋。關於‘選單’相同,是為了保持當年宴席風貌。”
何冀平也打了個比方:“磚頭是相同的,建築材料是相同的,但建築物卻可以風格迥異,你可以拿它去蓋小樓,我也可以用它建一座大廈……”
申訴者和答辯者各執一詞,唇槍舌劍。
參加“《天》劇劇本著作權糾紛調查調解會”的,除了邢勃濤、何冀平及其律師外,還有國家版權局、國家法制局、人###工委的有關人士、文藝界人士和新聞記者。這天會議開始時,邢勃濤、何冀平兩人的態度還是平和的。邢勃濤主動上前握手,何冀平沒有拒絕。在場的導演梅阡笑著說:“你們的糾紛不是挺好解決的嗎?我坐在你們中間,兩個人拉拉手就解決了。”
梅阡坐在了他們兩個中間。
其他一些同志也試圖從中做工作,緩解這個矛盾。
但是,很快兩個人的氣都上來了。
特別是講到抄襲、侵權,何冀平便再也壓不住火。
一場曠日持久的論戰正面展開。
由於各方人士的不同意見,有關單位的干涉,以及新聞報道掀起的社會輿論的影響,這樁著作權糾紛的調解沒有成功。
雙方都不肯在自己的立場上後退,不肯妥協。
何冀平曾這樣說:“如果不是新聞界的張揚,我想這事本來是可以解決的。但現在將我架起來,只能往前衝。”
這樁糾紛還反映到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一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一位人大代表在北京小組的討論中提到這場糾紛,說何冀平因此心情不振,準備到海外定居。在場的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萬里聽後,問北京市市長陳希同:這是怎麼回事?
北京市政府的領導同志很關心這場糾紛的解決,多次聽取版權處就此項版權糾紛所作的工作彙報。
1989年4月3日,北京市版權處把邢勃濤和何冀平招到一起進行調解。邢勃濤表示:“退到了最後一步。只要何冀平承認侵權錯誤,我即可以接受調解。”但何冀平拒不承認是侵權。
這次調解不歡而散。
4月14日,版權處再次組織調解。仍然調解不下來。
邢勃濤和何冀平仍然各不相讓。
何冀平在會上要求邢勃濤道歉,因為他在報紙上首先披露了此事。
雙方在會上又發生關於侵權與非侵權、抄襲與非抄襲、合理使用與非合理使用等問題的爭論。何冀平顯然是生氣了,說:“你採訪了,那你也寫啊!我的《天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