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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話:“今生等不到,我等來生!”
從此,張茂淵獨守空閨,竟為這個李開第守了50年。兩人後來都沒離開大陸,且都熬過了*,到1979年竟老來攜手,圓了並蒂之夢。——當然這都是後話。
李開第這年已經38歲,從曼徹斯特留學歸來,目前在香港做工程師,他對黃逸梵的託付,自是心領神會。
在碼頭接到了愛玲,見愛玲寡言,他便也不多說什麼,接過行李,只顧在前面引路。上了車,李先生親自開車把愛玲送到港大。
這所香港大學,也很有殖民地色彩,坐落在半山腰的一座法國修道院內。管理學生宿舍的,都是天主教的修士和修女。如此,這大學也就有了別樣的氣息。
山路。野火花。港灣夜色。——這裡的許多景色,後來都成了張愛玲小說中人物的“舞臺背景”。
學生宿舍是每人住一小間,中間由板壁隔開,而門就是那種酒吧式的半截百葉門。
母親此前曾經把港大的章程研究了一個透,知道學校的宿舍什麼都有,只有檯燈需要自備,於是就在先施公司給愛玲買了一盞“乙字式”的小檯燈,塞進皮箱,讓愛玲千里萬里地帶了來。
香港的濃綠與火紅(2)
愛玲在宿舍早上起來,點亮窗臺上的檯燈,然後去洗漱。乳黃色球形燈罩的光,映在透著藍色海面的窗子上,有一種妖異的感覺。參見《小團圓》。
港大的學生,多來自東南亞,是華僑富商們的子女。即便是本埠和上海來的學生,家境也都相當優越。他們出手闊綽,社交頻繁,有的人上學是有汽車接送的。
那些僑生們英文都很好,但中文水平僅能識字;本埠學生則大多在修道院的書院裡受過教育。
張愛玲在這裡,算是窮學生。正如《小團圓》裡所說,“在這橡膠大王子女進的學校裡,只有她沒有自來水筆(只能用蘸水筆),總是一瓶墨水帶來帶去,非常觸目”。為了省錢,她不敢參加社交活動,結果連跳舞都沒學會——因為跳舞要額外接辦衣裙,她捨不得。
同宿舍有一個香港女孩,叫周妙兒。其父與鼎鼎大名的何東爵士齊名,闊得不得了,自家竟然買下了一整座離島——青衣島,在上面蓋了豪宅。她邀請同宿舍女生去她家玩一天,去的時候要租小輪船,說好大家分攤船錢,每人十多塊錢。
張愛玲最怕這類額外支出,只好向負責管理的修女解釋說,因為父母離異,自己被迫出走,母親送她進大學已經非常吃力,因此不想去。那修女做不了主,又去請示上司,最終鬧得修道院長都知道了有這麼一位貧困生。
這一來,連張愛玲的密友都為她感到大失顏面。可是,窮人——又能怎麼辦?她只有發奮苦讀以雪恥。
她學習英文極其努力,可以背下整本的彌爾頓《失樂園》。
為了考出好成績,她動了一番腦筋,“能夠揣摩每一個教授的心思”,結果,每樣功課都能考第一。到第二年,港大文科二年級的兩項獎學金,被她一人拿下,大大揚眉吐氣了一回。如此一來,不僅學費、膳宿費全免,畢業後還可免費保送去牛津大學深造。
有一位以嚴厲出名的英國籍教授驚歎:教書十幾年,從未有人考過這麼高的分數!
為學業而付出的代價,是她在大學裡放棄了寫小說的愛好。
三年裡,她幾乎沒用中文寫過東西,給母親和姑姑寫信,也用的是英文。姑姑那時常用漂亮的粉紅色複製紙給她寫英文信,上面是淑女樣的藍色字跡。姑姑的英文很棒,愛玲對來的每一封都要細加品味。
經過一番苦學,她的英文逐漸老到,以至可以用作謀生之道了。晚年在美國時,還曾有教授誇她:英文寫作比美國人還地道、還要富有文采。
對港大的老師,她多不感興趣,但也有幾個,給了她深刻印象。
教西方文學的,是一位紳士氣很足的先生,最愛講莎士比亞,講到忘情處就掏出雪茄來,順手點燃,在嫋嫋青煙中陶醉。
教古典文學的,是一位長髯老先生,穿一襲長袍,有仙風道骨的樣子。愛玲喜歡聽他吟《楚辭》:“長太息以掩泣兮……”
圖書館是愛玲常去的地方。她喜歡那些烏木長臺、影沉沉的書架子和帶著冷香的書卷氣。有幾間舊書庫,顯是好久沒有人來。裡面的象牙籤、清代禮服的五色圖版、大臣奏摺……都讓她有他鄉遇故知的驚喜。
在這裡看書,偶爾抬起頭來,能看見窗外斜坡上的花園,那裡有豔紅的杜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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