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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的自信日後還是很管用的。因了這一盲目,我不太容易接受失敗。
上學之後還是要讀書的。已經跟爺爺分開了,寫封信說喜歡李煜,老人家就巴巴地去書店翻全集為我抄些偏僻卻又美好的詞。他們父子倆一合計,還商量出每天抄一首古詩,很花哨地掛在鏡子邊,吸引我們去背誦。可惜太晚了,頑劣性格亦已成形,古詩裡記的最牢的是“倉官鼠”,直到現在還很喜歡,想起倉官鼠就覺得肥肥的挺可愛,完全跟詩人的悲憤無關。初一的語文老師每天讓學生上臺主講一首詩,我挑了首類似的,語文老師當場就失望得合不攏嘴。她一直以為我是才女,拼命介紹我讀好書,比如屠格涅夫的這本那本。我都只翻翻而已。倒記得兩個細節,羅亭蒼白頎長的手,以及他的手最終沒有伸出去。
很快情竇初開,為了吸引對方注意,就得多讀些浪漫主義文學作品,每天以帶書包回家為羞恥。也沒讀出名堂來,如今回憶起來大腦一片空白。記得萊蒙托夫,覺得他完全應該比普希金更有名,因為他更帥,更憂鬱,當然了,也死得更早,悲劇得太美了。但夢中情人跟文學無關,一個是拿破崙,一個是肖邦,因了肖邦很討厭喬治·桑,以及一切願意跟喬治·桑交朋友的人。幸虧沒好好讀書,不然估計整個法國浪漫主義時期的作家都得上黑名單,那就沒書可讀了。
為了高考收了兩年骨頭,一下子作文水準直線下降——特別不會寫議論文,越來越不會寫,現在想起來還後怕。到了大學,寫作課老師情迷冰心,又沒迷出個道道來,只會說“哎呀呀,好啊好啊”。一同修課的有幾個外國學生,都說不太喜歡冰心,把我樂壞了。在大學裡,終於連體育課都能得個優了,寫作課只得了個良。
在最應該立志當作家的年代裡,我深信自己不是寫作的料。好在那時也沒想寫作,雖然也塗幾筆,目標是英文,是出國。當年的校園氣氛也是那樣的,英文好更容易得到旁人的羨慕。英文還不錯,後來也出了國。
在美國開始了寫作,用中文。我的同齡人裡不少都直接用英文寫,有些還取得了很令人豔羨的成就。我也不是沒動過心眼兒轉用英文寫,但幸運的是,這一次,上蒼沒有給我機會。我在幾年前試圖申請英文寫作碩士,選了兩家,都被第一批拒絕了。我想我還是死心塌地用中文寫吧。
我最初寫的動機是隨便換點以美元為單位的零用錢,因為獎學金不夠多。後來在海外中文報刊上多發了幾篇,忽然想到寫作是個好職業,很多職業一老就得退休,萬一自己不小心活到九十歲,大約還能靠寫作掙點活命錢。當然得寫出名,有了名,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