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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名,就能越老越值錢,老眼昏花了,隨便怎麼寫都有人買賬,這樣的投資真是一本萬利。朋友們都說我不是做MBA的料,但不做MBA不等於不自己找投資專案,我非但要寫,還要寫出名。早期真這麼想。
最初的寫作是娛情是玩鬧,回頭看看第一本散文集,簡直就是文學化的日記。但這本散文集固化了那一段金子般的快樂時光,我想,將永遠是我最愛的一本。寫作與生活一樣,很快就進入五味雜陳期。寫過散文寫過詩,自然而然寫起了小說。很快就寫了一部失敗的長篇。這失敗既以出版與否為標準,更以自己的良心為標準。那部各個角度都很幼稚的長篇激發了我創作的熱情,因為我不是一個善於接納失敗的人。散文與詩歌寫作的一氣呵成,恆在的快樂消失了;小說寫作常常會滯頓,彷徨,痛苦。不僅僅因為所寫的故事,也因為寫作過程本身。
生活在遭遇寫作之前幾乎是一帆風順的,但寫作,還要寫出名,還是在美國用中文寫,我終於自己找了堵鐵牆,一頭撞上去。撞痛了,咬著牙不肯認痛。
常常想究竟什麼樣的人才能當作家,而不是想怎樣去寫作。總覺得評估出自己比較適合當作家,那麼保險係數就比較大。我本質上是很患得患失的人。都說我很小資,我想小資可能都會患得患失吧。大資就不需要患失,無資就無所謂患得,只有小資,有一點,不多,想要更多,又怕守不住已有的,所以患得,亦患失。
花了很多精力去分析,我覺得大約有兩類人能當作家,當好作家。一類是經歷極多的,一類是才能極好的。這世上沒有任何一項職業或愛好是可以只靠才能的。再別說,才能跟美貌一樣富有魅惑,局內局外的人都往往被誤導。才能最公正的評判還是歷史的座標,但我短暫的一生恐怕無法得知答案,也沒有必要尋求這一答案。
更多的人,包括有才能的作家,到最後都在比經歷,無論是真實的經歷,或是內心的。我這種所謂七十年代生的人談不上什麼經歷,可以有的那點經歷,比如趕著新千禧年的煙花一同綻放,隨著中國向現代化國際化的轉型,又錯了位。當年出國只怕太晚,現在又覺得是不是太早。青春最寶貴的十年,都為美國辛苦打拼掉了,換來了文憑,綠卡,中產階級的生活,但好像還缺點什麼。
我很內疚自己貪得無厭。我深知自己擁有的太多,付出的太少,這種透支總讓人心慌。我想,搞不好寫作就是上帝給我的機會,讓寫作的磨難平衡我透支的幸福吧。
有一天玩罷回家,說著完全不相關的事,他忽然說:“如果哪一天我忽然死了,你就能成好作家了。”那一陣我發現了凱特蕭邦,她是三十六歲那年先生突然病逝,一位幸福的維多利亞時期的家庭婦女就轉行成了作家。我差點落了淚,那我情願不要當作家,我情願寫作路上的磨難無休無止。
是的,我想過停筆。喻麗清說當作家不是因為喜歡,而是不得不寫;我總無法相信自己屬於那種不得不寫的人。從小到大,我都是愛好太多的人,在朋友的戲稱裡,我是典型的三腳貓,什麼都會玩一點,什麼都不專精。像我這麼貪念人生的好,又如此幸運地得到了這麼多,寫作,很可能只是生活中的又一道花邊。我或許沒有資格成為好作家。
或許也是天意,在我最可能停筆之際,我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聲音。雖然寫了十年, 2006年是我在美國的第十年,我在那個春天寫下的長篇散文《美麗的抉擇》是我的起點,心靈上的,寫作上的。
我想只有在美國,我終於得到了一切,也失去了一切,放棄了一切。我在美國體會的是終極的孤獨,我的陪伴只有比生命更貴重的,無法割捨的愛。甚至未必僅僅針對一人一物,而僅僅是,愛。這一份感悟是我留在中國永遠不能體會的。
在美國,我終於明白什麼是中國,什麼是故鄉。都是廣義相對的。中國或美國,對我而言,都是故鄉,又都是異鄉。這點悖論其實早已根植在我的命裡。我從小就在京滬線隴海線上奔波,這兩條鐵路大動脈構成的十字架,烙在我胸口。古今,中西,這將是我寫作的另一座十字架。
就這樣,寫作已不是說放棄就放棄的了。人生已經荒廢了這麼多,只有寫作這一樣,還青油油地留在我手中,等待著成長,等待著開花,等待著結果。作為一個女人,如果我與我的愛人不想往這煩惱塵世多增添一個生命,那麼,寫作,將是我的另類生育,超越時間的青春。與名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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