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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是我記憶較深的一個人,畢竟我們之間有過美麗的過往。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在三年之後還對他感覺特別,而三年裡的另一些人卻像焰火一樣綻放後便完全消失,起不了波瀾。
胖乎乎的他已經全然是一個瘦瘦的男子了。三年前的他色彩暗淡,現在的他依舊只穿黑色、白色或灰色的衣服,有時會有其他色彩的搭調,但決不佔主體。他還是喜歡打籃球,可是今年他的心臟有了小小的負荷。他依舊擁有超出年齡的老成。
我和文子之間,已然是一種醇厚的感情,我們都可以這麼好地面對。他說,木僅,你比以前更笨了。我輕輕告訴他,其實我一直一直都是這麼笨的。他讓人感覺很踏實,他趨向成人的心理給人感覺厚朴。他是多好的一個男生啊,內心柔軟,用它做膩滑的緞子來盛放晶亮的玉石一定很合適。他已經那麼瞭解我,我可以在他面前裸露真實的自己,不用害羞,不用驕矜,這種密密的安全感讓我很安心。你看原來的他多麼可愛啊,以為可以正大光明。已經不記得他手心的溫度了,也忘記額頭上的味道,可是那樣美好的情愫總讓人內心溫暖。時間把我們的不合都沉澱掉了,卻把感情醞釀地那麼香醇。 。 想看書來
小刁
小刁穿牛仔褲的時候看起來很完美。他的腿很長,也並不過胖或是過瘦,他把牛仔褲落拓的質感穿得很貴族。他的臉輪廓分明,時常有陽光的光暈。
小刁很優秀,他從不上網或是吸菸,但他會在不爽的時候灌下一大罐啤酒。開罐時的氣泡會讓他很亢奮,而酒精的味道會讓他的大腦迅速休眠。他喜歡把事情憋在心裡,這使得他在某些時候看起來落寞而又灰暗。
我一直都覺得小刁是我所認識的人中最接近完美的人。他成績很好,畢業後考到了全國知名的重點大學。而且他並不像以前班上的同學那樣沉悶,他總是很活躍。他上課的時候也轉筆、吃零食、開小差,但他的成績總是名列前茅。他極開朗,也很幽默,以前在聽他講話的時候常常自始至終都笑得合不攏嘴。另外,他愛足球,並且毫不吝嗇地把整個體育課的時間全部奉獻給他所狂熱的足球,他精力充沛,極少面露疲憊之色,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作為一名理科生,他酷愛文學,並且對川端康成情有獨鍾。他讀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寫得一手好文章,並且寫得一手好字,總的來說,他學習好、興趣廣泛、個性足、精力充沛,接近完美。(請原諒我用如此公式化的語言來點評他)。
小刁是理科理性與文科細膩的完美結合體。
小刁現在依舊很自我,他是個討所有女生喜歡的男孩。我總覺得有時候的他很像個孩子,可愛,又很童稚。不曉得以後的他會是什麼樣子,但是現在他生活在我的意識裡,這就很足夠。
二哥
突然從同學的髮型裡想起了二哥。
頭髮留到六七厘米長,很飄逸,額頭前有一兩撮短髮很灑脫地晃盪在眼前。髮質很柔軟,冬天的時候頭髮裡也會有小小的溫度。他的頭髮不是太黑,卻自有一圈深褐色的光暈。他跑步的時候頭髮會跟著蓬蓬地動起來,會讓人心生愉悅。
小時候的二哥很壞。他帶著我去偷隔壁家的核桃,把郝樹的腳踏車鏈子取下來,或是一個人跑到剛淹死人的堰塘裡洗澡。他的成績不好也不壞,他又一群很要好的“狐朋狗友”,他們在夏天的時候一窩蜂地湧到郝叔家裡白吃冰激凌,走的時候再扔下一大堆花生殼子。
我卻覺得二哥很好。偷核桃那次被主人發現了,二哥讓樹下的我先走,他一個人攬下了全部過錯。那次他從書上摔下來了,胳膊骨折,打了三天的吊針。我第一次因為心疼而掉淚。
二哥家裡常常有很多讓我意想不到的“好東西”,大都是我沒見過的吃的比如炒麵、炒黃鱔,還有淨的芋頭,把它煮熟後用手捏著蘸著佐料吃。他還會熬蛇湯,小時候的我看見被剝皮並砍掉頭的蛇還會還能動來動去,很是驚訝。最讓我記憶深刻的是煨梨塊:用一個盅盅,放上幾塊冰糖,把梨子切塊,加水,在冬天的時候直接放在炭火旁邊用水煨著,會有很香很糯的味道。煨出來的梨塊有些軟了,熱熱的溫度確讓人很舒服。糖水很甜,二哥說它可以潤嗓子。要是換成蘋果塊,則會有一丁點兒的酸味。我嘗試過很多死,可是總是做不好。
在小時候的我眼裡,二哥簡直是天神。他會修腳踏車,還會煮飯,並且在我墨水用完的時候神奇地變出一瓶來,紅巖,重慶產的。在現在看來,那並不是很好的墨水,它有時會有沉澱而堵住筆管,但是二哥真的給了我最好的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