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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一個人,卻說走就走了。
再見時,已是五年後。那人閉關結丹成功,二十歲,成為無名宗甚至整個修真界最年輕的金丹修仙者,他像個神話,站在他仰望不到的天際,光芒萬丈,再也觸碰不到。
葉盡歡十歲時曾參加過無名宗的選拔,所有小孩擠在一塊空地上,你爭我搶地想要排在前面,再像貨物一樣被挑選。而他,資質太差,測試出來只是個偽靈根,只比那些沒有靈根的好一點,毫不起眼,無名宗來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喊了下一個。修真界第一仙宗,會放著好的不要而去選他?不會。所以他又回了桃花坳。
沒過多久,來了一個人,說要帶他走。那人穿著一塵不染的白衣,一臉倨傲,語氣裡滿是鄙夷和不屑,他說:“不過是個旮旯破山村的窮小子,大運不可能走一輩子。”
在無名宗呆了五年,才知道那人也在,他回來以後一直在閉關,所以葉盡歡才從沒聽人提起過他。
五年,足以讓葉盡歡換個樣。當他費盡心思終於來到沐餘生面前時,他已認不出是他了。
兒時的依賴、喜歡,是在什麼時候變質的呢?什麼時候開始,他在葉盡歡心中的定位不再是可親可敬的兄長,而是,可以同憂同喜、可以並肩作戰的,伴侶。
再後來,沐餘生修為與日俱增,而他,再怎麼努力也停滯不前。他是整個宗門的榮耀,他是華越上上下下的笑料。
庸才總是缺乏自知之明,總以為努力了,付出了,就會成功。葉盡歡就是這其中一員,勞累疲憊,碌碌無為。
從滿心期盼到萬念俱灰,再從萬念俱灰到癲狂病態。等他清醒過來,身後已是萬丈深淵,想要回頭卻為時已晚。他執念太深,認不清現實,做了許多錯事,害了許多人。
而今,這一切,他該承受,他也願意承受。
滿懷心事,一夜無法入眠,輾轉反側間天已矇矇亮。葉盡歡起床洗漱完畢,胡亂塞了幾個饅頭,向鳳四娘告別,回了桃花坳。坳里人家都起得早,等他到了的時候,大夥基本上都上山幹活去了,晨風拂面,不時吹來山上幹活人呼喊的聲音。
三月的清晨,走在縱橫交錯的阡陌小路上,嗅著清新怡人的山間朝氣,倒是愜意的很。葉盡歡原想徑直回家的,才踏進村口又想起去後山看看。桃花坳地勢偏僻,地廣人稀,後山樹木茂盛,灌木叢生,又無人居住,適宜動物生存,是捕獵的好地兒。
坳裡有些人家會在後山挖陷阱來捕捉野兔、野山雞這些小動物,一般每隔半個月山上檢視一次。葉盡歡也隨大流,倒不是挖陷阱,那樣捕到的獵物太少了,而是設一兩個小型的迷陣來捕獵。這種方法有兩個好處,其一,活的獵物吃不完可以養著,拿到鎮上去賣價錢也更高些,其二,用陣法迷惑力強,能更快地捕到獵物。
太陽露出半個臉,光照過來映在葉盡歡身上,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饒有興趣地看著陣法裡火紅色的狐狸。
這紅毛畜生名為火狐,乃是天生天養的靈獸,可吐真火,生性好鬥,偏又實力強悍,常勝不敗,就算是越級戰鬥也能拿下對方。可火狐性傲,難以馴化,就是死也不願為人所使,故而火狐難見,火狐靈寵更是難得。
那火狐耷拉著腦袋趴在地上,不時發出幾聲悲慟的低吼。葉盡歡不解,小小迷陣還能困住這紅毛狐狸?他走上前去,蹲下身將小傢伙提了起來。
小傢伙轉頭瞥了他一眼,又有氣無力地垂下腦袋,任由葉盡歡提著,絲毫不關心處境問題,反倒繼續嗚咽悲鳴。
喲嚯,這小樣兒,有個性!
小傢伙毛色上乘,噌亮噌亮的,手感也不錯,葉盡歡尋思著,剮了皮,收拾收拾,應該能買個好價錢!頓時歡喜起來,提著它疾步如飛地下山了。
到了家,推開門,葉老頭兒正坐在遠離優哉悠哉遊哉地喝茶。他輕啜了一口,閉上眼,感受那茶香在唇齒間縈繞,心滿意足地舒了一口氣。聽見吱呀一聲,是葉盡歡推門而入,手上提了只紅色的狐狸,那一臉高傲的小模樣,招人愛得很。
“哎!快把這小東西給我看看。”他起身喊道。
葉盡歡聞言,把小傢伙給了葉老頭兒。
“哪兒來的?”
“後山捕的。”
“那正好,就養著。”
“爺爺,”葉盡歡頗為無奈,“每次你都這麼說。你看它這模樣,要死不活的,如何養?”
葉老頭兒順手就給他腦門兒一下,罵道:“你小子吃奶那會兒,餓了不也是這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