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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於 26/08/2008
《飛刀穿·劍醉吟》石小小 ˇ第一百一十六章 三個人的江湖ˇ ——。
驢車在小路上慢慢走著。
午後的林子裡沒有人聲,蟲鳥之聲顯得有些嘈雜。
我隔著簾子靠著阿飛的背,摟著水水閉目養神。
他這兩天與我鬧了彆扭,任我百般糾纏挑逗都只用背對著我。
哎~
一失足成千古恨哪~
早知道我那天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來一出《毒婦葉紅袖喝醋》大戲,哄他開心得了。
……
那天,我們的驢車經過一個小城鎮,在村外頭的郊野遇上土匪搶親。
驢車到達的時候,草地上橫七豎八地躺了一地的屍體。
我仔細檢視過屍體,根據血的溫度判斷出慘案已發生了約有十五分鐘。
嗅到血腥味的水水當時就哭了。
阿飛將我橫抱上車蓋緊了車門簾子,很是憤怒,趕著驢車直追了上去。
驢跑得不慢,很快趕上了土匪滴大部隊。
八十七名土匪,殺死二十七個送親的,綁去新娘一個丫鬟一雙,嫁妝三箱。
那新娘紅唇齒白,說不上國色天香,卻也是小家碧玉,哭哭啼啼地被個大當家摟著,聲音嬌柔軟膩很是好聽。
想必新娘也是小戶人家,嫁妝並不多。
那大當家罵罵咧咧說再哭就立刻拿她輪流伺候弟兄。
小美人立刻不哭了。
哎!
劉歡叔叔曾經歌著曰過,路見不平一聲吼呀~該出手時就出手~
誰讓我們路過呢?
本來我也不想拔刀拔劍相助來著,就想藥倒這些殺人犯綁了送官府,也算咱穿越之後為大明朝社會做點貢獻。
結果我選好藥粉糰子一挑車門簾架好彈弓準備發射,那二當家立馬對我一“劍”鍾情,拿劍指著我對他部下們曰:“這俊娘們兒,我要……”
瞧這倒黴催的,這不是自找死路麼?
他話音還沒落,我身邊就吹起小涼風,阿飛乘風而去的結果是——那二當家喉間於是多了個血窟窿。
所有人都傻了。
這二當家死得太快了,估計一點痛苦都沒受。
便宜他了。
水水問:“媽媽,爸爸在幹嘛?”
我露出甜蜜蜜滴笑容道:“爸爸在打壞人。”
這時,一個人嚇得溼了褲子。
那人軟倒在地一邊哭著一邊爬:“有……有妖精……”
也是,沒瞧見阿飛怎麼拔劍,那二當家咽喉上就多一窟窿。
一小嘍囉失聲喊道:“三當家……”
原來拿阿飛當妖精的膽小鬼是三當家。
話說,有妖精長成他那樣的麼?電線杆牌的?這怎麼吃也胖不了多少的男人除了能迷惑我之外還能迷惑哪個?
某位被認為是妖精的男人對那三當家道:“站住。”
那爬著的三當家乾脆暈了過去。
阿飛站在那大當家面前,冷冷道:“下馬!”
大當家戰戰兢兢滾下馬,趴著道:“英……英英英英雄……小……小人……”
阿飛道:“你自殺,我饒你弟兄不死。”
“我我我……我……”
阿飛瞪著他:“你若不自殺,我殺了你,也殺了他們。”
“英雄!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黃口小兒……”大當家於是嚇得屁滾尿流手腳發軟,跪地磕頭不已。
呃……這麼土的臺詞?
磕頭又有什麼用?
這個地方不鬧自然災害,又沒遇上戰亂或者是昏君暴政,做土匪搶劫錢財咱可以原諒,殺人就不能原諒了。
最可恨的是讓某人的寶貝兒子瞧見一地的死人,還被血腥味燻到哭鼻子。
所以,那大當家最終還是死了。
死得比較有面子,因為他是自己抹的脖子。
其他土匪不敢怒也不敢言。
八十七個人乖乖地自綁了,像趕牲口一般被阿飛趕到官府去投案。
阿飛見義勇為的這個這個……英雄行為受到表彰,得賞銀一百五十兩。
接著巨惡俗無比的劇情就出現了。
那新娘子追了出來嬌聲哭著:“英雄~~~英雄救了小女子,但小女子新婚夫君已死……5555555555……小女子願當牛做馬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