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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一樣直沉下去,毫無後悔之意。可見殉情也是一時衝動,最後想通感情這東西可有可無,不像錢,非有不可,你無須對感情認真,而債主會為你欠他錢而認真。
《聖經·所羅門之歌》中說:“如果有人想用自己所有的家產換取別人的愛情,那必定受鄙夷。”《聖經》顯然過於神聖了,其實上面的情況不僅不應受鄙夷,還應受表揚。真正要鄙夷的應該是想用自己的“愛情”換取別人所有家產的人。
韓寒五年文集
讀《人的末日》(2)
安裴羅·維斯帕西安死時感嘆:“啊!我想變為一尊神!”其實,當神也沒有什麼好處。《新約全書·啟示錄》中有一段文字描寫聖城耶路撒冷,說:“那城內不用日月光照,因為有神的榮耀光照。”可見神大不了也只是一個照明工具,說穿了就是隻大一點的手電筒之類。
以上胡侃一堆,不著邊際,而且怕會犯著一些“空氣”管理人員,真是不敬。其實,活人說死就好比富人論窮,是說不深刻的。死亡是什麼,我們無須探究,引用湯因比的一句話:“死亡是生命付出的代價,只是為了活著的生物結構增加一些複雜性。”下半句說明死亡好似哲學,但既然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