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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麻地結合在一起,我這樣抱著她,在她的身後,我們的雙手緊密地接觸著。
在這樣一種情形下,我如何可以滿足現狀?我低下頭,想要尋找一處可以下口的地方,但是她並不給予配合,她緊緊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只能不停地感受著她的頭髮所散發出來的香氣。
有時候,洗髮水的香澤也會具有致使的誘惑力的,我顯然已經陷入到這種誘惑之中。
我想她一定感受到了我的身體變化,她顯然對於我的身體的反應比較敏感,我感覺到她在努力地要離開我一定距離,等要我想要進一步做些什麼的時候,她的手已經迅速掙脫了我,並輕輕將我推開一點距離。
我很配合地站開,距離她很近,但是我看不透她的想法,我已經過了那樣的年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一定非要去做,那樣會很危險,我已經不再是十七歲了。
而且,我也並不知道接下來的事情是不是我真正想做的,林梅的笑容出現在對面的牆上,她在壁燈的輝映下微笑地看著我,我的心迅速就回歸了原位,一切如止水般靜了下來。
“小葉,謝謝你送我回來,很晚了,回去休息吧,明天還要爬雪山呢?”唐蓮的聲音有些疲 憊,她顯然已經從剛才一段時間的迷亂中清醒過來。
我知道,我與她的最近的一次接觸就結束了,出了房門,我依然是我,她依然是她,我見她依然是叫她唐總,她也會依然會叫我小葉,這與我每次從林梅的房間走出來的時的感覺完全不同。
這本就是兩件不同的事。
“你好好休息吧,我回去了。”同樣的話,我說了兩遍,之間間隔了十幾分鐘的時間,這十幾分鐘的時間裡發生了一點事情,又似乎沒有發生。
我悄悄地從她的房間裡出來,輕手輕腳的回到自己的房間,有一種剛與人偷情的感覺。
其實,我們怎麼算偷情呢?我是單身男人,她是單身女人,或者離異女人,我們都還是自由身的,所以算不得偷情的。
而且,僅僅是撫摸而已,不算是偷情吧?
即使是偷情,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呢?我又不是沒有偷過。
三十五
我在郵件裡與LISA就偷情這個話題展開過熱烈的討論。
我說,一個人在世上一輩子,很難保證不會有偷情記錄,所以偷情是應當的,也是正常的,好像美國有個女文人曾專門撰文說適當的偷情是有益於已婚者的身心健康的。
LISA不同意我的觀點,她說我這是在為自己的偷情尋找藉口,而且她還無情的嘲諷我一個單身男孩動輒就已婚者怎樣怎樣的,好像孩子都幾歲的模樣,她還批評我年紀雖小,卻有著偷情的傳統。
對於這點我還真不好否認,我後悔不應該將我與林梅的事情告訴她,因為這樣的經歷反而成了她批評我的證據。
所以啊,不要輕易向女人講你的心裡話,這句話是要牢記的,無論這個女人是誰,是你的愛人,還是你的情人,總之你的心裡話是要慎重地對她說出的。這也是葉博的經驗之談,千萬不要一時愉快就忘記了所以,重複的那句老話:女人的心,海底的針。
我很難從理智上接受我與林梅的交往完全是在一種偷情的狀態進行的,但是事實就是如此,她的老公雖然在一年的絕多數時間裡都在水上,但是畢竟是她的老公。
我一直不願意不偷情這個字樣來形容我們之間的經歷,或者有更好的詞,多少年裡一直在尋找那個詞,但是無法找到,或者有種無形的手在後面支配著我,在現實裡,有些字樣雖然神聖,卻不得不迴避。
還說回偷情吧,偷情已經成為一種風氣了,在某一個城市論壇裡的主題調查裡,居然近一半的網友們承認曾經偷過情,而且還有相當多的人在準備偷情,這說明了什麼呢?
偷情、激情、豔遇、一夜情,這樣的詞充斥了整個網路,這是社會主流之外的一點表現,還是根本就是主流的反映呢?
有次看了關於文藝復興時期的一本研究書籍,突然有種想法,現在所處的時代,真的有種從某種傳統的制約中復興的感覺,包括思想,包括經濟,包括文學,包括性,何其相似,所以性解放導致的性放縱就會變成一種必然。
我本以為這樣堂而皇之的理由會讓LISA對偷情產生的新的認識,沒有想到她的回覆還是如此,她說:我這樣的小色男人,所做的一切事情,必然只是兩件,一件是放縱,一件則準備放縱。
這讓我很沒有面子,其實,事實也並非是我所表現出來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