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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嬰兒是被其父母悶死還是自然死亡”。
聖安東尼的《懺悔錄》一書中包含懺悔時牧師問到的問題,其中案例舉出了各種動機的流產和弒嬰行為:
一位孕婦是否透過藥物或其他方式的行為進行的流產。
婦女故意殺死自己的孩子是否是為了隱藏自己的罪行(婚外受孕)。
一位母親或護士是否在床上時把嬰兒放在了自己的身邊,壓住了嬰兒,由於疏忽大意導致嬰兒窒息而死。
一位孕婦是否在違背其意願和計劃的情況下進行流產,她是否過於疏忽,比如跳得過多,或者動作過度,抑或是為了貪婪的慾望而進行性茭行為。
一些小冊子談論了弒嬰、棄嬰的問題以及減少嬰兒死亡的方法,格雷施恩大師著的《教令集》大約編撰於公元1140年。該書提出了護理嬰兒的要領和建議,比如“應當婉言告誡並公開建議父母睡覺時不要把嬰兒放在自己身邊,以免由於一時疏忽使嬰兒窒息死亡,那樣的話他們將揹負殺人的罪名”。
儘管罕見,但是公元12世紀還是有幾篇文章是提倡關心母親的,並給出了一些避免嬰兒死亡的建議。弗萊姆博格的作家羅伯特認為應減少對“可憐的小婦人”的懲罰。她們殺死嬰兒可能是受環境所迫,例如“難以養活嬰兒”。他還描述了一些因疏忽大意而非故意傷害嬰兒導致嬰兒死亡的情形,包括“一位婦女將嬰兒放在壁爐前的地板上,然後某個男人往大鍋裡裝滿了水,最後水開溢了出來,燙死了嬰兒”。
流產和弒嬰(2)
牧師彼得也談到了不同情況下流產和棄嬰的歸罪問題。他還提到了一個可能導致流產的原因:“一個牧師趕著獵犬將一位孕婦撞到了牆上。她摔了下去,並號啕大哭。接下來的三個星期她待在家裡,稍微有些不適。在這期間,她依舊提著東西到市場上去。兩個星期過後她流產了。”彼得提出疑問:該牧師是否有罪。另一個例子講的是一個僧侶受修道院院長的指示負責照看一所房子。他在房子外面發現了一個被遺棄的嬰兒,出生不過幾天,而且眼看就要死於飢餓和寒冷。他想把這個嬰兒帶進修道院照顧他。但修道院和他的兄弟都阻止了他,有兩個原因:一是避免邪惡的嫌疑,二是避免其他婦人效仿這一例子把她們的孩子也遺棄到相同的地方,看著孩子由他們撫養。不過彼得表示,如果僧侶不服從這一條例而把孩子帶了進來,他的同情心倒也足以使其免除懲罰。
托馬斯·喬伯漢姆,公元13世紀索爾斯伯利大教堂的副執事,曾在他寫的《薩馬的懺悔》一文中談論過當時有關流產以及弒嬰的各種事例,包括對母|乳餵養的曝光及批判。他曾經提到“一個婦女想墮胎……她連續三次從長椅上跳到地上,第三次嬰兒終於掉在地上,蜷縮成小小的一團血肉。這很清楚地表明當時沒有受過教育的婦女常常透過勞作或其他方式來墮胎”。
懷孕
在中世紀期間,孕婦護理根本是聞所未聞。婦女們很幸運地避免了被捆束的痛苦,這在當時是向上帝禱告時的一種常用的宗教儀式。如果任何一個人毆打孕婦,他將受到教會的懲罰,這給孕婦提供了長久的保護。這實質上是對孕婦特殊照顧的延伸。儘管公元17世紀僧侶鮑爾德曾在《醫書》中建議孕婦不應吃甜食及鹹食,或飲用啤酒、食用豬肉及其他肥肉,不能喝醉及陸路旅行,也不能過長時間騎馬,以防孩子在不適當的時候就生下來。孕婦們可能會一直勞動到分娩前的幾天,甚至是分娩時,因為人們普遍認為緊張的身體勞動會減輕分娩時的痛苦。
婦女們常常沒有機會來充分平衡飲食。男人作為養家餬口的支柱以及一家之長,常常享有最多也是最營養的食物。婦女們就吃剩下來的一些殘羹剩飯,獲得的營養並不比她們的家畜多,因此婦女們很難保持身體健康,更不用說懷孕期間了。分娩時她們常常很難抵禦感染,並往往筋疲力盡。
在懷孕及哺|乳期間的飲食不足常常導致了產婦及新生兒的死亡。很多婦女常常活不到更年期。不計其數的嬰兒因在胎兒時得不到充足的營養而在出生前後死去。
由於過高的母嬰死亡率,很多婦女開始關注代代相傳下來的宗教儀式及迷信內容。如果要生下一個健康的嬰兒,產婦就要避免很多禁忌,因此人們制定了大量的規矩。人們相信如果孕婦被狗嚇到,那生下的孩子會有狗腳;如果她直視月亮,那生下的孩子就會成為精神錯亂或夢遊症患者。
老婦人的迷信說法
如果孕婦看見一隻野兔,那麼生下的孩子就會出現兔唇。
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