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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專家陳漱渝的釋疑,方有了一些模稜兩可的真相:關於織毛衣等事情,是因為魯迅的原配夫人朱安不會織毛線,魯迅的毛線衣原由周建人的夫人羽太芳子負責織,後來羽太芳子也隨同她的姐姐羽太信子跟魯迅斷了交,魯迅的母親就只好請心靈手巧的許羨蘇代勞。事情原本就是這樣單純。
在6月29日的這封闢謠信中,魯迅還進一步表白了心跡:“然而‘某籍’小姐(許羨蘇)為粉飾自己的逃走起見,一定將不知從哪裡拾來的故事(也許就從太師母那裡得來的),加以演義,以致小鬼也不免嚇得賠罪不已了罷。但是,雖是太師母,觀察也未必就對,雖是太太師母,觀察也未必就對。我自己知道,那天毫沒有醉,更何至於胡塗,擊房東之拳,嚇而去之的事,全都記得的。所以,此後不準再來道歉,否則,我‘學笈單洋,教鞭17載’,要發楊蔭榆式的宣言以傳佈小姐們膽怯之罪狀了。看你們還敢逞能麼?”
“學笈單洋,教鞭17載”這句話,是戲說女師大校長楊蔭榆的病句,因為楊曾經在《晨報》發表的《對於暴烈學生之感言》中曾經說:“蔭榆夙不自量,蓄志研求,學笈重洋,教鞭十載。”意思是說她自己留學兩個國家,而魯迅只在日本留過學,自然是“學笈單洋”了。
如此幽默又親暱的闢謠,自然把他與許羨蘇之間的誤解解釋得清晰又明瞭,很顯然,他明確地告訴了許廣平。我喜歡你。
正是在這個時候,從北京回來的周建人,對於魯迅到底喜歡許羨蘇還是許廣平有些疑惑,他問孫伏園。孫伏園告訴他:魯迅最愛“長的那個”,因為“他是愛才的,而她(許廣平)最有才氣”。
“長的”,相比較而下,許廣平的確比許羨蘇長得長一些。
十三 嫩弟弟(1)
魯迅在那枚剪報上的最後一句是“你一定要我用教鞭嗎?”兩個問號,兩個感嘆號,用了搖頭晃腦又無可奈何的表情寫成,這逗笑了許廣平。
《兩地書》屢次的版本中,均沒有收錄許廣平於1925年6月30日的回信,然而查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魯迅作品全編:兩地書》在附錄的原稿裡,可以看到這封信。
在這封回信之前,魯迅連續的兩封信,一封是藉著酒氣耍一番和他年齡並不大相稱的無賴:“……不吐而且遊白塔寺,我雖然並未目睹,也不敢決其必無。但這日二時以後,我又喝燒酒六杯,蒲桃酒五碗,遊白塔寺四趟,可惜你們都已逃散,沒有看見了……總之:我的言行,毫無錯處,殊不亞於楊蔭榆姊姊也。”
若不是看到這最後一句的幽默,前面的話就像一個叉腰糾纏的潑皮無賴。戀愛讓一箇中年男人回到青春的路上,在這封信裡表露無遺,所以這封信的前半部分,在《兩地書》的版本里,也看不到,只有看魯迅的書信集全編,或者《魯迅全集》,才能查得。
第二天,酒醒之後的魯迅“老師”便接到了許廣平的道歉信。於是,立即覆信,無賴不便再耍了,卻仍然幼稚得厲害。信裡的一句讓後生的讀者露齒,曰“我並不受有何種‘戒條’,我的母親也並不禁止我喝酒。我到現在為止,真的醉只有一回半,決不會如此平和。”
“一回半”,那醉半回又是如何的詳細呢?這男女戀愛中的箇中細節,單從紙上閱讀總會有角落裡的蔭涼無法進入。但這半個醉酒的統計,依舊坦露出年少輕狂的稚氣。大約正是這字裡行間的氣息,為許廣平的放肆埋下了伏筆。
在6月30日的覆信裡,許廣平極盡文字的芳香,一邊態度嚴厲地批評魯迅的吹牛皮耍無賴,一邊又暗遞著秋波訴說衷腸。批評的文字如下:“老爺們想‘自誇’酒量,豈知臨陣敗北,何必再逞能呢!?這點酒量都失敗,還說‘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為今後當摒諸酒門之外。”而撒嬌的文字如下:“那天出秘密窟(注,指魯迅所住的西三條衚衕)後,餘小姐(實指俞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門口僱車到公園去了,我和其餘的兩位都到寺內逛去,而且買些鹹崩豆,一邊走一邊食,出了寺門,她們倆也到公園去找餘小姐,我獨自僱車至南城後孫公園訪人去了。大家都沒有窠,從從容容的出來,更扯不上‘逃’字去,這種瞎判決的判官,我將預備上訴大理院了。”
書信集在出版時由於故意或者疏漏,此時缺失了數封信,此次酒後耍賴的事故在下一封信時,魯迅終於贏得了許廣平第一個暱稱“嫩弟弟”。自然,此後的暱稱就很多了,譬如小白象,譬如風子,甚至我還揣測過的暱稱如下:夜,老狗屁等等。夜自然是因為高長虹自詡為太陽,要追求許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