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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爛,倒不如不論好歹,一齊揭開來,大家看看好。”
主張順從的許廣平,終究沒有順從,而是在兩年後,開始主動出擊,用一個單純女子的溫暖的心靠近並捕獲了魯迅的愛。而主張揭開來看的魯迅先生,並沒有天天揭開愛情的傷疤,他深受禮教婚姻的害,卻極少對外面訴苦。他的那位朱安女士,一直存放在母親那裡,自己獨獨不願意享用,卻也不忍心傷害她(魯迅曾經和許欽文說過此事,不能休掉朱安,因為她回去以後活不下去的)。
然而,終於有一天,當他和許廣平彼此都開啟了心靈,在廈門大學,他說出“我可以愛”這四個字的時候。一切愛情的規則都突然沒有了作用,愛情,和報紙上討論的多數情節都關係不大,它只存活在兩個人剛好遇到又剛好彼此溫暖的內心裡。
十二 道歉信(1)
如此幽默又親暱的闢謠,自然把他與許羨蘇之間的誤解解釋得清晰又明瞭,很顯然,他明確地告訴了許廣平。我喜歡你。
1925年6月29日晚上,魯迅給許廣平寫信:
“廣平兄,昨夜,或者今天早上,記得寄上一封信,大概總該先到了。剛才接到二十八日函,必須寫幾句回答,就是小鬼何以屢次誠惶誠恐的賠罪不已,大約也許聽了“某籍”小姐的什麼謠言了罷?闢謠之舉,是不可以已的。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並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為,與別人無干。且夫不佞年屆半百,位居講師,難道還會連喝酒多少的主見也沒有,至於被小娃兒所激麼!?這是決不會的。”
然而,《兩地書》中,魯迅的這封第三十三封信的前面註釋著:此間缺許廣平二十八日信一封。從魯迅這封信的開頭,便可猜出,許廣平一定是道歉來的。
信裡的“某籍”小姐當然是指許羨蘇。
我再介紹一下事情的經過:那是6月25日,農曆端午節,魯迅在家裡請許羨蘇、許廣平、俞芬、俞芳、王順親5位小姐吃飯。羨蘇、俞芬、王順親都是魯迅三弟周建人在紹興女子師範時教書的學生。小鬼許廣平較為淘氣,事先與俞芬、王順親串通,將魯迅灌醉。魯迅酒力不勝,醉後用拳打俞芬、俞芳的拳骨,後來又借酒醉(是否真醉值得探討)按住許廣平的頭。當時的情形有些*了,許羨蘇認為鬧得太過分了,大約也有些隱約的嫉妒,於是吃到一半,憤然離席。事後許羨蘇對許廣平說:“這樣灌酒會酒精中毒的,而且先生可喝多少酒,太師母訂有誡條。”許廣平聽後大驚,三天以後,她寄出一封信來,“誠恐惶恐的賠罪”不已。於是,才有了魯迅先生的這封覆信。魯迅特地莊嚴地進行了闢謠,說明自己並沒有喝醉,更沒有酒精中毒,尤其是那句有些孩子氣的“我並不受有何種‘戒條’,我的母親也並不禁止我喝酒”,讓許廣平在接下來的一封回信裡,又嘲笑不已。在之前的一天,魯迅的信中是這樣寫的:“又總之,端午這一天,我並沒有醉,也未嘗‘打人’;至於‘哭泣’,乃是小姐們的專門學問,更與我不相干。特此訓諭知之!此後大抵近於講義了。且夫天下之人,其實真發酒瘋者,有幾何哉,十之九是裝出來的。但使人敢於裝,或者也是酒的力量罷。然而世人之裝醉發瘋,大半又由於依賴性,因為一切過失,可以歸罪於醉,自己不負責任,所以雖醒而裝起來。但我之計劃,則僅在以拳擊‘某籍’小姐兩名之拳骨而止,因為該兩小姐們近來倚仗‘太師母’之勢力,日見跋扈,竟有欺侮‘老師’之行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維教育也。”
這次,許廣平和魯迅之間的親密感惹得許羨蘇未吃完飯便提前離去,事後,又告訴許廣平“不能讓大先生喝太多的酒,容易酒精中毒的”。這才有了許廣平在6月28日來信中一連串的道歉和誠惶誠恐。
許羨蘇是周建人在紹興女子師範學校教書時的學生,也是魯迅的學生許欽文的四妹。當初她到北京報考北京大學時,沒有住處,只好寓住在八道灣周氏兄弟的院子裡。由於許羨蘇很會做菜,做一手地道的紹興菜,讓魯迅的母親魯瑞很歡喜。再加上當時居住在八道灣裡的周作人一家都說日語,魯瑞更是需要一個家鄉的人來說說話,打發寂寞。後來,她考上了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成了許廣平的同學,住了校,但週末的時候仍是八道灣的常客,魯迅和周作人鬧翻以後,是許羨蘇建議魯迅暫時搬到俞芳姐妹共住的磚塔衚衕的。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十二 道歉信(2)
許羨蘇除了在家裡扮演老太太的開心果,還能出門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所以,在外面採購的一些事情,有時也交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