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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何休是這麼說的:“必以侄娣從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妒,令重繼嗣也,因以備尊親親也。……不再娶者,所以節人情,開媵路。”這段話涵蓋了媵婚文化中兩種重要的觀念:第一,“重繼嗣”的生殖繁衍觀念;第二,“防嫉妒”的婚姻倫理觀念。這實際上就是說媵婚制的兩大好處,一是可以保障後繼有人,萬一妻不生育,還有小老婆呀,由於小老婆跟自己一個家族,在血緣上有了親近和保障;二是有了從小一塊長大的姐妹共事一夫,從感情上較親近,可以防止一個男子娶兩個沒有任何關係的女子時,相互之間因嫉妒而爭風吃醋。就如《左傳正義》裡所說的“參骨肉之至親所以息陰訟,陰訟息所以廣繼嗣”。這顯然是有利於家庭和睦的。由此出發,當時的禮制還規定,作為和女子的“防嫉妒”相配套的政策,男子只許“一娶”。這就是《白虎通·嫁娶》中所說的“必一娶何?防淫佚也。為其棄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
這樣一來,好處就不止有二,而是一舉三得了。由此可見,詩中本來應該陪嫁的女子,是深通禮制的,她懂得以自己的犧牲,可以為姐妹換來這麼多的好處,而不按禮制規定行事,等到想起這些好處來的時候,後悔也就晚了。至此,詩中的這個女子難道還不夠稱之為有德無妒的“美媵”嗎?現代人聰是聰明,可惜還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