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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他那支大低音貝司,所以我注意的是馬龍的腳步,再說因為馬龍只比我大一歲,我也只能跟得上他的步子。不久我就在家裡包攬了大部分唱歌的活兒,並準備隨哥哥們在公開場合演出了,透過練習,我們逐漸對每個小組成員的特長和短處都瞭如指掌,分工也便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我們家在加里的那所房子可真小,只有三個房間,可那時它在我們眼裡似乎卻大得很。當你那麼年輕的時候,世界是那麼廣闊,一所小房子也像是有它自己的四倍那麼大。許多年之後我們重返加里時,都驚訝的發現房子竟是那樣小。我的印象中它是那麼寬敞,可你從門前起邁出五步,人已經站在後門外了。那房子真是比車庫大不了多少,可我們住在那兒時,它在我們這群孩子眼裡還挺不錯。年輕人看待事物的視角就是這般不同。
我只模模糊糊的記得在加里上學的那些日子。上學的第一天我大概在校門口睡著了;當時我肯定討厭上學。我不想讓媽媽離開我,這很自然,我不想到那兒去。
像別的孩子一樣,一段時間以後我就適應了,並漸漸喜歡上我的老師們,尤其是女教師們了。她們對我們總是很和藹,而且,她們都喜歡我。那些老師可真了不起;每次我從一個年級升到下一個年級,她們都會流著眼淚擁抱我,說她們是多麼不願意讓我離開她們的班。我對我的老師愛得這樣狂熱,甚至偷出媽媽的首飾,把它們當作禮物送給她們。她們非常感動,可久而久之媽媽發現了這一切,我的這種慷媽媽之慨的舉動也便宣告結束了。為了證明我是多麼的熱愛她們和那所學校,現在我必須作些什麼,以回報我得到的愛。
一年級的一天,我參加了一個全校性的演出,每個班的每個同學都得演點兒什麼,於是我就跑回家徵求父母的意見。我們商定,我將穿著黑褲子和白襯衫演唱電影《音樂之聲》中的插曲《攀上每座高山》(Climb Every Mountain)。在我唱完之後,禮堂裡的反應真讓我不知所措。掌聲雷動,人們面帶笑容,許多人還站了起來;我的老師一個勁兒的喊叫,我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一想到我讓大家都感到快樂,心裡真有一種奇妙都感覺。我的確沒做什麼了不起的事,只不過像每天晚上在家裡一樣的唱歌而已,因此我也感到一絲迷惑。站在臺上的時候,你並不知道你的聲音是什麼樣的,也不知道是怎麼唱過來的。你只要張開嘴唱就行了。
不久爸爸推薦我們參加了能手大賽。他是一個好教練把自己的很多時間和錢都花在我們的排練上。才能是上帝賜給人的然而教會我們如何去培養這種才能的卻是爸爸。我想我們生來就是幹表演這一行的。我們熱愛表演,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每天放學後父親就坐在屋裡陪著我們練習,我們演唱給他聽,他就在那兒挑刺。誰要是亂了套,誰就得捱揍,有時是皮帶,有時是鞭子。父親對我們一點兒都不含糊——那是真正的嚴厲。馬龍什麼時候都要出點兒毛病,而另一方面,我卻總是因為排練之外的事情捱打。父親總是把我弄得又傷心,又疼痛。我呢,便總想給他也來幾下,結果卻招來更多的打罵。我抓起鞋就向他扔去,或乾脆揮動拳頭亂打一氣,因此我挨的打比哥哥們加在一塊兒的還要多。我一還手,爸爸就氣的簡直要殺了我,要麼就把我撕成兩半。媽媽告訴我,當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愛還手,這我不記得了,但我還能想起為了躲父親在桌子底下鑽來鑽去,把他氣得發瘋。我們之間就是這麼一種亂七八糟的關係。
不過大多數時候,我們就只是練習;我們老是練習。有時候,半夜三更了,我們才有時間做遊戲或玩我們的玩具。我們玩“捉迷藏”,“逮人”,或者跳繩什麼的,也只有這些可玩兒。我們有多一半工夫花在了工作上,我清清楚楚地記得,爸爸快回家的時候,我和哥哥們就趕緊跑回家去,因為如果他發現我們沒有按時開始排練,那麻煩可大了。
儘管有這一切,媽媽還是全力支援我們的。是她第一個發現了我們的才能,並繼續幫我們發掘潛力。無法想象,要是沒有她的愛和完美的幽默感,我們怎麼能做到眼前這一切。她因為擔心我們受不了沉重的壓力和長時間的排練而憂心忡忡,而我們呢,則一心想發揮最好的水平,因為我們確實熱愛音樂。
在加里,音樂是舉足輕重的。我們有自己的廣播電臺和夜總會,想在那兒一顯身手的人總是絡繹不絕。每星期六下午,爸爸給我們排練完,就去看當地的演出,甚至一路驅車去芝加哥看節目。他總是在留意那些能使我們在這條路上不斷走下去的東西。他一回家就和我們講他的見聞,講什麼人在演出什麼節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