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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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沒有像許多童星的家長們那樣,試圖把我們的收入據為己有。想想看,一個人怎麼能偷自己孩子的錢呢?我爸爸從來不做這種事。可是我還是不瞭解他,這不能不讓一個渴望理解親生父親的孩子感到難過。對我來說,他仍然是一個神秘的人,也許永遠會這樣。
雖然《聖經》上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而我卻是從父親那兒知道這個道理的,絕非受聖人的指點。有幾次我和父親同行時,他說:你可以擁有世界上所有的天賦,但如果你沒有準備,又沒有計劃,也終究會一事無成。他用不同的方式說過好幾遍,然而意思卻一樣清楚。
喬·傑克遜和我母親一樣,一向喜愛音樂和唱歌,但他也知道,在我們家那條街之外,還有一個更廣闊的世界。對於“獵鷹”樂隊的情況,我因為當時還小,已經記不大清了,我只記得,每逢週末,他們就到我家來排練。是音樂把他們從鋼鐵廠的勞動——我爸爸在那兒開弔車——帶到別的世界中。“獵鷹”在城鎮各處演奏,足跡遍及北印第安納和芝加哥的俱樂部和學院。在我家排練時,爸爸就從櫃子裡拿出他那把吉他,並把它接在地下室的音訊放大器上。大家都就座,音樂於是便響了起來。它喜歡彈奏布魯斯搖滾樂,那把吉他便是他的驕傲和快樂之源。放吉他的櫃子幾乎被看成是一個聖地。不用說,我們小孩子是絕對不許接近那裡的。爸爸不和我們一起去聖殿,但他和媽媽都知道,音樂能使我們全家抱成一團,也使我哥哥他們那麼大的孩子不被附近的犯罪團伙拉下水。“獵鷹”小組來的時候,家裡三個最大的孩子都被爸爸以各種理由留在旁邊;爸爸盡力讓他們明白,允許他們聽排練是對他們的特殊照顧,其實是他自己非常願意讓他們留在身邊。
蒂託帶著極大的興趣,注視著正在進行的一切。它一直是帶著薩克斯管上學的,但現在他卻說他的手已經足夠大,能按到吉他上所有的和絃,並能在把上滑動,像爸爸那樣奏出不斷重複的即興曲了。這說明他總有一天要趕上爸爸的;他和爸爸長得那麼相象,我們都希望有一天他能把爸爸的本事都學到手。在他漸漸長大的過程中,這種相象變得有些令人不安起來。也許爸爸看出了蒂託熱切的心情,於是他對我們兄弟幾個下了一道禁令:在他出去的時候,誰也不能碰那把吉他一手指頭。沒什麼好說的。
因此,傑基、蒂託和傑梅恩在瞧仔細媽媽去了廚房後,才敢從櫃子中把那把吉他“借”出來。他們在搬琴時小心翼翼,不敢發出一點兒聲音。到了我們自己的房裡,他們便開啟收音機或手提式便唱機,跟著一起彈奏。蒂託會把吉他舉起來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往床上一仰,然後把它豎直。他和傑基、傑梅恩輪流彈著,三個人都想顯示一下自己在學校學到的本事,還試著怎樣才能彈奏出從收音機裡聽到的《綠洋蔥》(Green Onions)中的那一段。
那會兒我已經長大了,可以偷偷溜進去看他們彈,如果我答應不告密的話。一天,媽媽終於抓住了他們,我們幾個心裡都忐忑不安。她訓斥了我們一頓,但又說,假如我們一直小心謹慎的話她就不告訴爸爸。她知道,沒有吉他,我們就可能去學壞,也可能捱打,所以她從不會拿走能讓孩子們呆在她身邊的任何一樣東西。
當然,出事只是個遲早的問題。終於有一天,一根絃斷了。哥哥們都嚇得要死。在爸爸回來之前已經來不及把琴修好了,況且,我們誰也不知道該怎樣修。哥哥們想不出好主意,便把吉他放回櫃子裡,希望爸爸會以為弦是自己斷的。不用說,爸爸沒買他們的賬,他大發雷霆。姐姐示意我別吱聲,也別露面。但我聽到蒂託大哭起來,自然就跑去看個究竟。蒂託在他的床上哭個不停,爸爸走過去示意他起來。蒂託給嚇壞了,可父親就站在那兒,手裡拿著他那把寶貝吉他。他嚴厲的看了蒂託一眼,好像要把他的五臟六腑看穿似的,然後說道:“讓我看看你會彈些什麼。”
哥哥恢復了鎮靜,開始彈他自學的幾段快速音樂。當父親看到蒂託彈得是那麼出色之後,他明白了,他的兒子顯然練習了好一陣子了,而且,蒂託和其他的孩子並沒把他的寶貝吉他當玩具玩兒,已經發生的只不過是個小事故。就在這時,媽媽走了進來,對我們的音樂才能表示了熱烈的讚賞。她告訴爸爸,我們是有天賦的,他應該聽聽我們的演奏。她一個勁兒的勸他,由於有這一天,他開始聽我們的彈奏了,並且還挺喜歡。這樣,蒂託、傑基和傑梅恩三個人就熱切地練習起來。幾年過去,在我五歲左右的時候,媽媽告訴爸爸,說我歌兒唱得還不錯,又會打鼓,於是,我就成了小組的一名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