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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雜誌做報道的,他為奧黛麗·赫本所拍的時裝照曾被選做美國名作家杜魯門·卡波特③的劇本劇照。對於美國來說,巴黎的時尚可是件大事。對了!說起巴黎時尚還有一件事。在德國佔領時期,大家都知道,德國人總想把巴黎搬到柏林,就為了巴黎的聲望,為了巴黎的時尚和高階時裝。當然,在巴黎絕不缺少迎合諂媚之輩。
法國解放後,同樣的事情又在美國人那兒重演了。既然巴黎已經被時尚遺忘了5年,幹嗎還要費那個勁再回去找?像阿德里安①這樣的好萊塢服裝師難道就比不上巴黎的設計師嗎?難道住在紐約的人就穿不上好衣服了嗎?何況巴黎那麼遠,還得坐船才能到。我在禁忌酒吧重逢了我的童年好友皮埃爾·巴爾曼②,在他的介紹下,我結識了不少高階時裝圈裡的美國妞,她們帶來了美國的面料、美國的牙刷、美國的奶罐子,並且信誓旦旦地宣稱,被德國佔領過的法國已經一無所有了。那她們幹嗎還要回到巴黎來?那是因為迪奧③的“新風貌”(New Look)迫使她們遠渡重洋來學習巴黎式高雅情趣的ABC。巴爾曼撇著嘴向我解釋:“新風貌”其實就是戰前的雞尾酒裙,小細腰、沒肩膀、長裙襬、喇叭口,頭上再戴上個小玩意兒……他邊說邊畫。根本算不上什麼新設計,頂多就是被他找到個竅門。我覺得,一個像我這個歲數的男人還去給人做裙子簡直是瘋了。而在紐約,為了解釋他的新風貌,克里斯汀·迪奧已經把褲腿捲到了膝蓋上。當一陣小風將裙子吹起的時候,那種情形可實在說不上高雅,巴爾曼向我咕噥著。這根本就不是男人該乾的事,可可挖苦說,要想在模特更衣室裡對女人動手動腳,除非你對女人沒興趣才正常。
每年兩次,《嘉人》都要以一種可笑的苛刻對服裝師們的清規戒律評頭品足一番:領子、肩膀、衣長、腰身、胸部,天知道還有什麼;只要雜誌社的女領導們下了口諭,我們就得堅決執行。高雅與否全看折邊寬窄。然而,當我認識香奈兒時,可以肯定地說這一切已經不再具有任何意義,因為香奈兒的風格已經把時尚改頭換面了。
你穿的是你那件香奈兒嗎?她不光為服裝命了名,在她的風格確立之後,她還有了專屬於她的長度,從此之後,一切合體、端莊(時尚中的)的衣服都被叫成“香奈兒”。“只要我夫人是在您的公司做的衣服,我就特別放心。”蓬皮杜①總統曾經這樣對香奈兒小姐說道。她註定要成為一種風氣,而且這一點已經在她最後一次離開巴黎之時被瑪德蓮教堂②的一位神甫所證實,後者把祝福和聖水都賜給了香奈兒。正如她自己所說:“傳奇會提高一個人的聲望。有傳奇的人本身‘就是’傳奇。”
序言(3)
正因為如此,她才對自己的名聲在意有加,甚至讓人摸不著頭腦:就好比我已經不是從前的我,但我還是我變成的我,甚至是將要變成的我。有什麼不行的?畢竟這是一種令人心動的願望,這樣的願望如果出自政治家、作家、將軍,人們都會接受。香奈兒的名聲、香奈兒的設計就這樣在她的手中誕生了,她自己塑造了這一切,並以某種形式“不朽”。
人們忘記了她的年齡,被她既苛求又乞求的目光所吸引。從18歲開始,她的體重就沒變過,最多就差一兩公斤。我第一次遇見她是在一次晚餐時,她說起了一個在採訪中碰到的美國青年,那是一個穿著三粒扣緊窄上衣的高個兒男孩。提到他的名字,可可想起了她在一次紐約之行中結識的幾位朋友,只是後來疏於聯絡,那些人雖然招人煩但她卻挺喜歡他們。接待了這個與她的一個朋友同名的採訪者,她對紐約朋友的內疚也就一掃而光:
“您的父親是……不對,哪兒跟哪兒啊。好了,坐吧先生。您想知道我什麼?”
“小姐,我和一個朋友革新了採訪藝術。我們只問三個問題就可以知道一切。”
“這主意倒不錯。”
“您願意回答嗎,小姐?”
“我還不知道,開始吧,我時間緊。”
“您多大歲數了?”
“這與您無關。”
“這個不算回答,小姐。”
“有道理。那我告訴您,我的年齡取決於我碰到的日子和人。”
“這樣的回答我就覺得很好。”
“等等,先生。我煩的時候就覺得特別老,因為我特別煩您,所以如果您不馬上滾開,我很快就會老到1 000歲。”
我很喜歡一位美國漫畫家送我的錄音機,在巴黎這也算是個新鮮玩意兒,至少有10公斤重。我建議可可用它把我們的談話錄下來,她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