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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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論白天或黑夜,我看到的都只是同一種顏色,將我緩緩吞噬的顏色,一如夢中的那池湖水。
今天,薩頓律師單獨來探監,他說現在情況非常糟糕——陪審團已掌握我的殺人動機,即便證明我與天空集團大老闆的關係,也很難洗脫殺人罪名。所有最重要的證據,全都對我不利,包括字條上的“DAY DREAM”。雖然證據鏈條還不完整,但並不妨礙對我的有罪推定,從動機到時間直到兇器,全都符合殺人條件。何況一開始我就向法庭隱瞞了我和常青的真實關係——我說他是父親生前的好友,其實他間接害死了我的父親。還不如早點坦白這一點,等到被那段該死的錄音揭穿,我已無路可退。
律師說官司打贏的希望已很渺茫,最壞的可能就是被定罪為一級謀殺,甚至並不排除死刑可能——儘管阿爾斯蘭州上次執行死刑,還是在七年以前,據說那個倒黴的傢伙,在椅子上坐成了電烤雞。
不過,我還有另一種選擇,就是主動向法官認罪,不必等到陪審團最後來定我的罪名。美國司法制度獎勵主動認罪者,以減輕司法程式負擔。我很可能逃脫死刑,甚至不必終身監禁,也許只有十幾年刑期,如果表現良好,蹲上七八年就有機會出獄。
如果不認罪的話,也可能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薩頓律師認為這種可能性,現在只剩下10%!剩下90%的可能,我將被判一級謀殺罪,面臨最嚴厲的刑罰。
律師被這個案子折磨得徹夜難眠,強烈建議我現在就認罪,可以保證性命無憂。
思考了一分鐘。
但這一分鐘對我而言並不短暫,我想到剛剛醒來的瞬間,彷彿從母體來到這個世界,初生嬰兒般看著周圍一切,腦中完全空白一無所知……這就是我全部的生命?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轉瞬就要在電椅上終結?
我不想死。
可是,不死的代價就是要說謊,要煞有介事地告訴法官,我確實殺死了一個人。
真的是我殺死了他嗎?現在我倒希望是的!這樣我就可以不用撒謊,正大光明地去認罪,正當光明地被減輕刑期,又正當光明地蹲十年美國大牢再出來。
可惜這不是真相。
殺死常青的是另一個人,或者是另一群人,他們隱藏在黑暗彼岸,露出邪惡的微笑,盯著被困於絕境的我——只要我承認自己殺了常青。
不,我沒有殺人!
為什麼還要承認?為什麼要替別人攬下罪名?為自己活命而承認殺害了別人的生命?
最近的一年來,我已說了無數個謊言,我不願再說謊了。
我不認罪,永遠都不會認罪,我要作無罪辯護!
當我最後一次拒絕薩頓律師的認罪建議,我能看透他眼睛裡想的話——
“這個固執的中國小夥子!真是傻啊!誰知道你究竟有沒有殺人呢?也許你一直在對我說謊,也許你本來就是殺人兇手,幹嗎要拼命死撐著呢?”
我即刻冷冷地說:“我沒有對你說謊,我知道你心裡想什麼!”
薩頓律師的臉色一變,馬上收拾公文包告辭:“祝你好運!”
好運?
這個詞從來都沒有屬於過我,自從我醒來成為另一個人,一年來經歷的所有事,從被公司裁員到父親自殺,從飛來美國到蹲進牢房……
下次開庭是最後的裁決,等待我的是好運,還是厄運?
時間,已過了子夜十二點。
從鼠年來到牛年。
在我短暫的記憶裡,去年這個時候與父母一起在家守歲。父親面色紅彤彤的,希望我能工作順利,早日找到合適的女朋友。他早已去了另一個世界,將我留在遙遠的異國他鄉,獨自在雪夜的看守所過年。
輕輕抹去兩滴眼淚,卻聽到一陣慘叫從比爾的床上發出,又是某個極度可怕的噩夢?
面朝雪山,春暖花開。
(請容許我篡改海子的詩句。)
阿爾斯蘭州地方看守所,絕望地等待了近兩個月,遠方落基山脈的雪線漸漸上升,終於接到了開庭通知。
審判日。
還是莫妮卡給我買的那套西裝,特意在看守所裡理了頭髮,將鬍子剃得乾乾淨淨,就像出席一場盛大的派對——末日審判的死亡派對。
這是我第四次上法庭,但願也是最後一次。緩緩走進屬於我的被告席,依然面對陪審團那些老面孔。我甚至知道了其中幾位的秘密,有個男的一直瞞著老婆搞外遇,一個大學教授其實是同性戀,還有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