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2/4頁)
低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糟糕!
我的臉摔在他還未變冷的頭上,正對死者瞪大的眼睛,還有驚訝得張大的嘴巴。
他死了!
這個中年華裔男子,心臟被人用一把尖刀扎碎,而這把尖刀就在我的手中。
唯一的錯誤——他不是高思國,不是我的億萬富豪的“叔叔”,不是那個掌握著無數人命運的男人。
雖然,我從未見過高思國的臉,我卻認識眼前這張死者的臉。
他是常青!
是,我認得這張臉,第一次在上海的美洲大酒店,第二次在郊外倉庫的電腦影片裡。
永遠不會忘記這張臉,一度對他充滿仇恨,又一度對他寄予妄想。
就是這張臉!一手操縱了藍衣社,操縱了改變我的臉的陰謀,操縱了改變我的命運的行動,操縱了我來美國與高思國見面的計劃。
常青,是他給了我飛機票,讓我從洛杉磯飛到這個鳥不拉屎的馬丁?路德市,讓我跑到這個房間冒充侄子與叔叔見面。
我見到的不是那位傳說中神秘的“叔叔”,而是這一切的幕後操縱者常青!
常青死了!死在我踏進這個房間前不久,被人用一把尖刀捅穿了心臟。
我的手指更加僵硬,腦子霎時一片空白,只剩下滿眼鮮血,像被潑到自己臉上。
一切理智都已喪失,牆壁劇烈搖晃,整個大地陷於震動,難道世界末日已然降臨?走投無路地衝出房間,只想離常青的屍體越遠越好。
我跑回白色的走廊,飛奔到電梯前剛想摁按鈕,沒想到電梯門居然自動開啟了。
地獄之門?
電梯裡走出兩個戴著大蓋帽的制服男子,一個黑人一個白人,這黑白雙煞看到我的模樣,當即拔出手槍對準我的腦袋。
“不許動!我們是警察!”
面對兩個用槍指著我的警察,我才意識到自己身上全是血跡,手裡依然牢牢握著那把殺人的尖刀!
第三章 審判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Miranda warning
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將被作為呈堂證供。你有權請律師。如果你請不起律師,法庭可以為你指定一名。
——米蘭達警告
我有權保持沉默。
沉默……
仰頭對著潮溼的天花板,一隻蟑螂緩緩爬過,忽然有些羨慕這小動物,無論它在什麼骯髒地方,至少要比我自由與幸福很多。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銬,將雙手牢牢綁在一起。我已換上一身藍衣,屁股下一張破舊的椅子,三面陰暗的牆壁,另外一面是警察局的大辦公室。當中隔著一道厚厚的玻璃,傳來剛被抓的搶劫犯的叫嚷聲,還有黑白雙煞得意的大笑,這下他倆可立下了大功一件。
終於,緊鎖的防彈玻璃門被開啟,一個穿著西裝的中年白人進來,小心翼翼地坐下打量我一番才說:“高先生,你會說英語嗎?”
“會!”這是十個小時以來,我第一次開口說話,“你是法庭給我指定的律師嗎?”
“是,我是史密斯律師。高先生,你很可能被指控犯有一級謀殺罪,現在請把你知道的所有情況告訴我。”
“我沒有殺人!”
“好的,能否說得更詳細一些?”
“對不起,我只能說我是一個陰謀的犧牲品。當我走進房間時他已經死了,隨後我就被警察發現。”
“但你手裡握著一把刀,經檢驗就是導致受害人死亡的兇器,還有你的身上有大量死者的血跡,這些都是對你很不利的證據。”
我咬緊著牙關:“我沒有殺人!”
“高先生,你認識死者嗎?”
我當然認識常青,但怎麼解釋我與常青的關係呢?是古英雄與常青的賢侄與世伯?還是高能與藍衣社的世代仇敵?現在殺人嫌疑犯是高能,不是那個揹負著使命的古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