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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早於曹寅去世的人物,結局可知,但故事必然曇花一現,草草收場。不然,就得采用追述,這樣就得大大增加篇幅。二是個別人物故事好整,結局難料。《紅樓夢》寫康、雍、乾三朝事,涉及祖孫三代人,假如寫至“荒唐王爺”弘晝死去,時間跨度近一百年,則不僅曹寅自己完不成這部作品,甚至連曹顒有生之年內也將是難以完成。曹顒只比父親小三十來歲,就算他能活到八十歲,七十歲還能握筆著書,也只能記事到1759年。而按曹寅的初衷,所記之事除須歷歷所見,還得記述人物真實結局。曹寅在人物年歲上作如此安排,正是考慮了這兩方面的因素。
有人埋怨現在看到的《紅樓夢》“龍頭蛇尾”。我說若曹寅不這樣處理,這部書恐怕成了“有頭無尾”之“斷臂維納斯”。父子兩代人在三十五年內,以寫實手法寫盡三朝大事,而將真事隱藏得天衣無縫,只留下一、二人結局未定,已堪稱奇蹟了,無須再苛求這兩位睿智老人。
那麼,曹寅從假死那年為起點設計人物年齡有證據嗎?當然有。先看四十五回一句奇怪的批語:
黛玉嘆道:“…實在誤到如今。細細算來,我母親去世的早,又無姊妹兄弟,我長了今年十五歲”【庚辰雙行夾批:黛玉才十五歲,記清。】這句批語顯得不可不可思議,作者要求讀者記住黛玉年齡幹嘛?其實,就是提醒讀者,曹寅假死圈禁到寫這一回書為止,已事隔十五年,從而我們不難斷定,此回書寫於1727年。書中此類例子還很多。茲以賈母(原型為曹寅母親孫氏之化身,後文有論)和劉姥姥(胤佑)年齡為例作解釋。
第三十九回寫道:賈母道:“老親家,你今年多大年紀了?”劉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賈母向眾人道:“這麼大年紀了,還這麼健朗。比我大好幾歲呢…”這裡的“七十五”並不實指。“七”指“七王爺”,胤佑為康熙第七子,指齒序排位。“十五”諧“四五”,即實際年齡四十五歲,胤佑生於1680年,四十五歲那年是1725年,證明曹寅寫此回書的時間是1725年。
有人說賈母年齡也存在問題。第九十六回“到了正月十七日”王子騰死信到京,賈政“放了江西糧道”。行前,賈母咽哽著說道:“我今年八十一歲的人了…”。而按紅樓紀年推算,她其實只不過是七十五歲,何來“八十一歲”之說?而這個時候,比賈母“大好幾歲”的劉姥姥才不過七十八歲。於是有人提出疑問:怎麼一向很精明的賈母到了續書後四十回如此糊塗,連自己的年齡也搞不清楚?
其是很好解釋。所謂“八十一”歲,“八”諧音“罷”,拆“罷”為“四去”諧音“死去”,係指孫氏之死。孫氏生於1631年,死於1706年,享年七十五歲。“十一”諧“四一”,意為孫氏去世四十一年,由此可知曹顒寫九十六回的時間是1747年。後文第一百一十回的賈母“享年八十三歲”,則到了1749年,那時後四十回基本寫完工,與我前面分析的成書時間基本吻合。實際上賈母只活到七十五歲,前面三十九回說劉姥姥比她大好幾歲,是針對1725年而言的,那時胤佑陽壽四十五歲,孫氏冥壽只有十九歲。故說“大好幾歲”。
讀者多不知人物原型,且不瞭解作者以諧音掩飾其真的一面,故難免產生這樣的錯覺,一旦解釋不通,就認為是原作者的一大失誤。
我還可以找到文字內容作互證。《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有張新之一條評語(疑為曹顒所評,見後文):甄士隱說:“寶玉即寶玉”,已將實事明明說破,讀者自當領會。甄士隱又說“榮、寧查抄之前,釵、黛分離之日,此玉早已離世,一為避禍,二為撮合”等語,按榮、寧查抄,系一百五回之事,則一百五回以後所談賈寶玉之事,俱系空中樓閣。
此批一語道破了寶玉為康熙化身之論斷。當寶玉出走,賈政向家人告知“寶玉是下凡歷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一語後姚燮眉批:其一【欺矣】:無論何等人,那一個不在世界上哄過去?其【欺】二十九年間,哄人多少?單言【寅】老太太者,契領提綱也。(此批疑為曹顒批,【】內為諧音解讀)
此處“十九年”按曹顒批語諧音解讀應為“二十九年”,因寶玉年齡是從1711年算起的,直接用“二十九”年顯然不合情理。故曹顒特作此批提醒讀者。“二十九年”即指1712年至1740年這二十九年,康熙一直欺騙耍弄曹寅,哄他補虧空,保性命。康熙雖於1722年去世,曹寅父子分離後,但對曹家的打擊和傷害並沒有結束。若不是曹顒一手策劃除掉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