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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國府第發交居住”。第一百十九回描寫賈珍的這些文字,寫的就是後來的弘瞻。
弘瞻死於乾隆三十三年。按我前文結論,《紅樓夢》只寫到乾隆十年前後,那時弘瞻才十二、三歲,按理,弘瞻的事情是入不了《紅樓夢》的,除非《紅樓夢》真的寫到了乾隆三十三年。是不是我的結論有問題呢?當然不是,你明白嗎?作者寫弘瞻,還有另外的目的,就是“敲山震虎”寫他的繼父胤禮。康熙十六子胤祿、十七子胤禮和三子胤祉,是雍正在位期間炙手可熱的人物,一向為曹寅所不齒,在《紅樓夢》中他們自有相應的替身,後文我將以專節詳述。
曹寅在寫《紅樓夢》時,胤禮在世。胤禮死於乾隆三年,胤祉死的更早,但胤祿卻活到乾隆三十二年。對於康熙最後的幾位王子(還有十四阿哥),尤其一向獲“秉性忠直、存心寬厚”之讚譽的胤禮,曹寅著筆時仍然相當謹慎,他將胤禮的劣跡嫁禍於繼子弘瞻,既可貶胤禮之淫奢,又可諷雍正之後不爭氣,可謂一箭雙鵰。也就是說,發生在賈珍身上的事,大部分是胤禮所為,時間則在乾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