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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人物亂輩分問題,有如“腦筋急轉彎”。曹寅用這些“呆語”,傳遞的卻是真實資訊,不知忽悠多少紅學家。其實,紅樓人物輩分絲毫不差,真正差的是讀書人的悟性和思維判斷力。看我的諧音解讀法是怎麼解決張先生提出的所有“差輩”問題的。
原文:紅玉笑道:“我不是笑這個,我笑奶奶認錯了輩數了。我媽是奶奶的女兒【玉耳】,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顒(之)兒】。”鳳姐道:“誰是你媽?”李宮裁道:“你原來不認得他?他就是林之孝【小】之女”。
上文兩個“女兒”字分別諧音“玉、顒”二字,不難看出紅玉所說“錯了輩數”,是針對鳳姐收紅玉為“乾女兒”而言的。如果還原成現實中人,鳳姐即曹顒之妻馬氏,紅玉即曹霑,玉兒即竺香玉,問題就明白了。如果曹霑系曹寅與竺香玉私生子,他當然與馬氏平輩。豈有認弟為子之理?
竺香玉原為曹寅乾女兒,以掉包計改姓李送入宮中,成為康熙宮女,後賜為胤禛妃,與弘皙暗戀,1718年轉手伺候曹寅,淪為寅之小妾,不久生下曹霑。五年後曹寅與弘皙密謀,特將香玉再潛入雍宮。伺機刺雍。雍正被殺後,竺帶霑回李煦府,由曹鉅允�幹矸萆難���慫煊腥盡2瘓貌茴失蹤,竺與馬氏同堂照看霑、佑二子,乾隆二年前後,曹寅避禍杭州,曹顒被赦南返,馬氏病故,舉家再避西山,竺又成為曹顒繼妾,墜胎生一死嬰,遂瘋癲,於乾隆四年被曹顒與天佑聯手殺死於西山臥佛寺。
這段對話隱寫馬氏初見曹霑,不知霑為誰子,故有一番試探。作者乘機披露人物關係。“奶奶的玉兒”含“奶奶低玉”一輩之意。而“林之孝家的”諧【林之小加帝】。“林”即曹寅,根據是:拆“林”為“雙木”,諧音“霜木”,“霜”代“雪”,“木”代“喬”(樵),則隱含“雪樵”二字。這句話可解釋為:曹寅的小老婆(竺香玉)與帝家的人(弘皙)生下曹霑。證明曹寅雖不承認自己與曹霑存在血緣關係,但香玉與曹寅平輩,曹霑則應與曹顒平輩。紅玉原型乃兒時曹霑,其名可證,“紅玉”諧【弘玉】,指弘皙與竺香玉的共同產物。故紅玉又稱“小紅(弘)。非曹霑莫屬。
至於寶玉稱林之孝家的為“媽媽”,是因為作者筆意起了變化。“林之孝家的”在這裡應諧音倒讀為【帝家孝之靈】,乃指孝莊之靈魂,康熙當然要稱“媽媽”了。
值得一題的是:曹寅最初設計“林之孝家的”這個人名,曾用過“秦之孝家的”,其原因是竺香玉最先是雍正之妃,也就是雍正的小老婆,曹寅最初的用意是想告訴讀者:胤禛與弘皙叔侄二人的血脈,締造了曹霑,如改“林”為“秦”,曹寅自己與竺的醜行雖可掩蓋得了無痕跡,但寶玉稱“媽媽”一節文字就成了無解懸疑,為了保留“林之孝家的”正讀與反讀二意並存,他最終選擇“林”字,其用心之良苦,人神共鑑。
賈芸乃西廊下五嫂子的兒子,他與紅玉幽會,是真的嗎?“西廊下五嫂子”諧音【皙郎(生)下,我收子】,看來這不是人名,而是一句話,若是,也是指曹霑。 再看“賈芸”起名用意。拆“芸”諧音為“曹孕(育)”,還是指曹霑,意為弘皙生子,曹家養活。所以賈芸與小紅實為一人一體,不僅沒有兒女私情可言。更不存在“差輩”的問題。
寶玉與元春的年齡差別及其輩分關係,也是紅學界歧義最大的話題,至今無人找到證據,所有觀點都是痴人說夢。其實,透過正解下面一段文字,我們就會發現,寶玉與元春根本不屬同胞兄妹關係。而是祖孫關係。我早已論證,元春乃弘皙、曹佳、和竺香玉三人本事拼湊的人物形象,當然其他二人與康熙不會有直接血緣關係,“差輩”卻是真,元春(弘皙)乃康熙之孫,二人實為祖孫關係。
第二回說:“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首先,“大年初一”這話就有問題。按中國人的習慣用語,只有“新年初一,大年三十”之說,可見“大年”的大字取其“大順”之意,內藏“順”字,而“次年”諧音“治”年,合讀即順治年。初一的“一”和一位公子的“一”暗合“一一年”,我們知道,順治11年康熙出生,證明這年生的“公子”就是康熙。再看“一位”,“一”即“甲”,“位”諧“午”,暗示康熙甲午生人。而“第二胎”何見得是指同一人第二胎?分明指另一個人之“胎”。“第二胎”諧音【帝兒(之)胎】,顯然指胤礽之妻生弘皙之胎矣,故書中有“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之怪語。
若將這句話諧音倒讀,相信會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