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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偉說洪晃的審美趣味
洪晃的審美趣味,是那種一層被一層壓著的感覺。
她最早受到的文化影響,應該說就是美國文化。那麼一批傳播毛澤東思想的“小布林什維克”被空降到美國,剛剛遇上他們清晰地睜開眼睛要看望世界的時候,最後全部的美國文化蜂擁而入那些在國內被清理得一片空洞的頭腦。在紐約那樣一個花花世界,她的同學中有鮑伯·迪倫、有紐約最前衛的詩人與劇作家的孩子。那時整個紐約還在對60年代革命的懷戀之中:朗誦金斯伯格、穿自己寬鬆的衣服、在高速公路飈車,把搖滾樂的音量放到最大、在派對時與父母一起吸大麻。她雖然不可能進入美國孩子的世界,但他們隨時都在影響與“演化”她。那時候,《麥田裡的守望者》、《了不起的蓋茨比》、《老人與海》都是他們規定的課外讀物。
這一層文化影響可能形成了一種底色。然後80年代她與剛剛拍完《一個與八個》、《黃土地》與《孩子王》的陳凱歌結婚,陳凱歌對中國文化的沉迷對她審美產生的影響在某種程度遮蔽過紐約那種60年代文化的影響。再之後,與陳凱歌離婚,與法國駐上海領事館的文化參贊結婚,法國文化又從根本上使她否定美國文化,使她這樣看待美國文化:“我一年去法國幾次,雖然沒有長住過,但對法國的那一套有本能的喜歡。法國人對衣服顏色的感覺永遠與美國人不一樣。美國人喜歡黑配紅、白配黑、藍配白,永遠強調對比,在這裡跳來跳去。歐洲人要嫩一點可能會桃紅配粉,清爽一點可能會淡綠淡藍,奢華一點可能會紫配黑,把顏色分得很細,使你看見的顏色更多、更豐富。哪像美國人,什麼狗屁的都要對比。”
這幾重文化在洪晃身上交匯,使她的趣味經常在各種文化之間自由地舞蹈,但從骨子裡,她永遠是一種反抗者與叛逆者——這種反抗可能是一種骨子裡的喜新厭舊,對一種新鮮文化有本能的熱情擁抱,在進入這種文化之後,又會很快因易於接受而厭煩,於是又會重新去追求一種新鮮。
洪晃在北郊曾辛辛苦苦營造了一個充滿自己審美想像的窩——那裡原來是一大片柿子樹林,她用大石頭築起圍牆,用完全本色的原木蓋起一排東西相通的北房,柿子樹與北房之間,是用大石頭砌的壇,坐在壇上,葡萄架上就是柿子樹。而北房內,除高高的原木的房梁,地上是青石,中間還擺著大石頭。我們稱這裡是一個氣派的地主莊園。可惜這房子蓋成洪晃新鮮住了一陣,後來還是空的時候比住的時候多。然後有一陣洪晃就鼓動我們一起到長城腳下去蓋房子,我們一起到慕田峪水關長城,她看中在一個烽火臺下的一片農民房子——在烽火臺下,長城觸手而及,真是比圍牆中那個莊園要有力量多了。但想法是想法,過一段洪晃不再提及,興趣又轉到了對舊廠房改造。她在酒仙橋租下一個大廠房,變成她在城裡的家。大廠房空蕩蕩,傢俱幾乎全是鐵焊的,笨拙中顯著與原木和石頭一樣的力。按她的想法,大房子的正中是用鐵條焊出的盤根錯節的樹,這樹上吊著燈,洪晃說要把這棵樹越焊越大,讓它的枝椏伸展得特別巨大。在家的裝飾上,洪晃只要一進去,那種瘋狂的勁頭就會顯出來——它給她的審美想像與創造提供了一個相對不會受制約的空間。
科學幻想
我的理想生活是這樣的一天:早上不用聽鬧鐘,而是被陽光叫醒。走進廚房煮一杯濃濃奶咖啡,拿起報紙,在陽光下一邊喝,一邊隨意地翻閱,抽第一支菸。洗個澡,穿上非常隨意的衣服,放一盤Leaard
Cohen的音樂,開始寫東西。中午自己在廚房裡做個沙拉吃,打幾個電話,睡個午覺。下午帶著狗出去轉一圈,買點菜回來,再過一遍早上寫的東西,有感覺就再寫點。大約6點開始給朋友做飯,備幾瓶好酒。晚上和幾個好朋友吃飯、喝酒、聽音樂、聊天。大約12點到1點之間,和小平回臥室,Zuo愛,然後抱著睡覺。
到現在,我還沒連續地過過這種日子,但是幾乎每次寫點什麼東西都要過一會,很幸福。我和我媽都有一個毛病,要寫點東西就需要一系列的行頭,我媽至今手寫書稿,所以免不了需要好的筆,好的檯燈。兩年前,我媽媽跟我說:“妞,我準備在青島買個房子,可以在那兒寫作。”我嚇了一跳,這行頭鬧大發了。
我沒有記日記的習慣,所以這些小文章倒是一種日記,有時翻出來倒讓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都一一回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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