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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走了一天,早就餓壞了,尋了個廢棄在路口的電瓶車鑽進去,打算吃點東西再繼續找人。
小小的電瓶車讓夜裡的寒氣凍得透涼,男人坐在冰涼的駕駛座上,竟然覺得比在外面還冷,急忙搓搓手把雙肩包裡的厚衣服翻出了一件穿上,又拿出了幾塊豆乾墊肚子。
“啪。”
輕微的車門閉合音後,女人也自顧自地鑽進了副駕駛座,見男人悶頭吃飯,沒好氣地翻了翻看不出模樣的破舊拎包,“喂,我也餓了,勻我點吧!”
男人沒出聲,仍舊低頭吃著。
“怎麼回事?聾了啊?說話!”女人一巴掌打掉男人手裡的包裝袋,“是不是男人啊,光顧著自己吃喝,好意思嗎!”
男人心疼地撿起掉在地上的豆乾,“你自己那份呢?”
女人絲毫不覺得臉紅,“吃完了,走了這麼久,女人不比你們男人皮糙肉厚的,經不住餓。”
男人心裡不樂意,卻還是把擦乾淨的豆乾送給女人,“還有這點,你吃了吧。”他手裡還有最後一小塊餅,那是留著救命用的,不到危急關頭不能動。
在男人心疼的目光中,女人看著那塊沾著疑似灰漬的豆乾,受辱般地尖叫道:“拿開你的髒手!我不吃垃圾!”
“你幹什麼!”男人急忙捂住她的嘴,卻還是晚了一步。
女人尖銳的嗓音很快穿透了薄薄的擋風玻璃,將外圍晃悠著的喪屍引了過來。
“嘭嘭嘭!”
一個個造型詭異的活屍,張著血盆大口咬在車門車蓋上,朝兩個人嘶吼著,急著將這兩塊鮮活的嫩肉吃進嘴裡。
男人知道這時候開車門更容易喪命,便將車窗落下一半,等一隻張牙舞爪的喪屍把半個腦袋拱進來,他立即用手裡的木板狠狠拍了上去,不顧滿身滿臉噴濺的汙血,直到喪屍的腦殼像碎雞蛋似地淌了一地才停手。
原本以為必死無疑的女人見喪屍都衝著那半扇開啟的車窗去了,趁男人殺喪屍的功夫,偷偷從側門鑽了出去。
女人一邊跑一邊給自己打氣,她不是不講義氣,只是不想白白送死。
心慌意亂,女人沒跑幾步腳下的鞋跟就扭折了,受傷的腳腕加上這一摔導致行動更加不便,最可怕的是,在女人倒下的一瞬間,她明顯感覺到小腹有一股熱流順著腿根流出。
女人忍痛摸了一把,登時被那股新鮮的血腥味燻得眼前一黑。
從末世活過的人,沒有人不清楚血液對喪屍的致命吸引力。
她最好的朋友,比誰都善良的一個女孩子,就是因為來了月事才被隊友推出去引開屍群。
現如今,她也要走上同一條老路了嗎。
瞪著眼前朝自己襲來的喪屍,女人回頭看了眼至今仍被困在電瓶車裡的男人,冷然一笑。
比起死,她更不願欠別人的債。
“滾開!滾開!”女人拎起包,拼命砸向喪屍抓來的手臂,強撐著最後一股勁兒撲到路邊的門板上。
“救命啊!來人啊!”女人邊哭邊喊,拖著受傷的腳腕不停地怕打著臨街的屋門,一家挨著一家。
她不信小鎮上所有的人都變成了喪屍,一定有活人,一定會有人來救他們的。
不多會兒,女人的哭喊和血腥味便將沿街的喪屍都引了過去。
獨守車廂的男人踩著車門把陷在喪屍頭骨裡的釘板拔。出來,抹掉臉上的血汙,發呆似地盯著座位上那塊豆乾出神。
突然間,男人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猛地推開車門從另一側的小巷斜。插了進去。
精疲力竭的女人再也走不動了,她蜷縮在冰冷的牆角,嗓子都喊啞了,卻仍然堅持著揮動手裡的拎包,為自己爭取最後一點活著的希望。
喪屍近了,男人如同天降神兵一般從斜側裡竄出來,大手一撈,揹小孩似地將女人伏在肩膀上,撒開腿往小巷裡鑽。
女人趴在他的後背上,有氣無力地問道:“喂,認識這麼久,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她以前不屑於知道窩囊廢的名字,現在卻改變主意了。
“我叫吳庸。”男人憨憨地說道。因為快速奔跑,他的聲音有些喘,忽高忽低的。
“吳庸,果然無用。”女人嘲諷地笑了笑,“我叫雲曉。”
黑夜中辨不清方向,兩個人沒跑多久就被屍群堵在了小巷盡頭。
浪潮一樣高漲的低吼聲,逼出了雲曉心底最深處的刻骨懼意,她抱著吳庸嗚嗚大哭道:“我不想死,我還沒活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