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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周建人則認為“張先生要用推測,那當然只好請便,但須有一個限度……西洋對於性的科學研究家頗多,我們要證驗他們的研究是否真理是需要的,但不顧他們的研究而妄自測量,我卻以為不可!”“凡一切對於性的偏見,穢褻觀念等等都在應當糾正之列的,今張君借討論性知識之名,不糾正道教(方士)的可惡的思想,還要對青年們提出‘丹田呼吸’以及‘性部呼吸’來,且說怎樣的有效,實在是不應該!……
我和張君素不相識,更無絲毫的嫌隙,現在他要把這等謬誤的思想灌注給一般青年,這實在使我忍不住又要提出抗議了。”
新舊淫義與何謂科學之爭。針對周建人“我所謂淫,就是除了夫婦交媾之外而有性慾的行為”的觀點,張競生從常識、哲學、藝術者三個方面重新定義淫義、解釋淫義。張競生認為,所謂“淫義”,“不過是一班普通人能懂的常識,如說:每星期僅有一次交媾,不能算‘淫’,因為淫就量說,乃是過多之謂。若使壯年之人每星期僅交媾一次,當然不能叫做‘淫’,這是常識的常識。”從哲學家的角度看:“凡男女之事於質上愈能盡情滿足,愈算正經,愈算不淫;換句話說男女交合愈不能盡情,愈覺得為淫。”“淫”即“不稱其職”,也即濫用之意。從藝術家的眼光看: